第二百一十章 打工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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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菈怎么不说话了。”

“我怎么知道。”

“你鼓捣鼓捣。”

“社死了吧。”

“什么?”

“可能没能量了。”

“诶,好吧。”

见优菈不再出声,烟绯也没有直接走,而是双手负在身后,晃悠着看起林立的壶来,虽然对付黄金蜥蜴的时候她已经来一次了,但是现在壶里又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让她不由联想起林立之前说过的丘丘人军团。

“你的丘丘人呢?”

烟绯背着手扭头问道。

“都在另一个岛上。”

林立指了指海对面,第三个岛离第二个岛比较近,虽然岛屿间都是用锚点移动,但林立总感觉靠的近传送的能快点,然后省出路程的时间,让丘丘人提前上班。

“哦!那你壶里还蛮大的嘛。”

跟烟绯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林立总感觉她似乎有些什么小心思。

“那什么,以后能不能让我经常跟优菈说说话啊。”

烟绯祈求着说道,眼中满是期盼。

“关键是神之眼在我身上,不能离身,你要想经常跟优菈说话,就得跟在我旁边才行。”

林立很自然的就想到这里,毕竟他玩原神就是为了收集好看的角色,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了现在,而且烟绯的能力也不差嘛,就算他目前来说不怎么需要律师,但烟绯自身也是有着仙兽血脉,实力不差。

先不管用不用的上,先收下来再说,这就是屯屯鼠的自我修养。

“可以是可以,反正我现在也是借住在姥姥壶里,不过跟着你的话,还需要天天到璃月接送,那也太麻烦了,而且我也没有一个固定的门面……”

听出烟绯的担忧,林立笑道:“这个你倒不用担心,我已经让凝光在璃月开设了一个往生堂分堂,专门处理各种怪异事件,就像黄金蜥蜴那次一样,现在正缺人手,你可以待在那里,平时也能接关于法律方面的委托,岂不美哉。”

烟绯眼前一亮,她之所以没个烟绯事务所之类的,完全是因为嫌太麻烦,毕竟以她的才干,名字就是招牌,法律咨询什么的,也不需要特别开设出一间房子。

当然,更重要的还是穷,璃月的房价太贵了!烟绯不像是胡桃一样有家产,她的母亲是凡人,父亲是仙人,根本没留下什么积蓄,甚至连房屋都没有,不然她也不会寄宿在萍姥姥壶里了。

“虽说如此,但是往生堂这个名字,会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吧。”

烟绯一边思绪,一边点头确认自己这个想法。

“我觉得很合理啊。”

“哪里合理了?”

“有怪异事件就容易死人,死人后正好让胡桃去收尸,然后你来解决最后的律法问题,这不是一条龙服务吗?”

“……”

烟绯的眼睛逐渐失去高光,等了一会才开口道:“好像是有这么一点道理,但总感觉哪里不对。”

“问题不大,凡事需要实践嘛。”

正说到这里,林立口袋里的传音石响了,为了保证不错个一个单子,林立把传音石从背包里取了出来,时时刻刻带在身上,而留云真君的羽毛,则是被后者绣在了衣襟处,保证随时都能联系到林立。

“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

“嗯。”

虽然不知道电话是什么意思,但是不妨碍烟绯回复前面那句不好意思。

“歪?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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