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七章 吞天噬地,佛门眷侣(第二更求订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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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大真人编排好的剧本一起,命数皆定。

广平城周遭几乎所有妖魔邪修,都因这一场喜宴汇聚,如此才方便陶潜施为。

此时他已由得息心中杀意奔涌,继续扮作五通,借着“吞去邓血巢”之势,演绎一尊彻底失控暴走,异化堕落的大魔。

咕咕声响,响彻广平。

伴随着血光冲天将那太阴星染红,城主府主殿彻底被撑爆。

一头宛若是蛮荒巨兽现世般的独角魔蛤,碾破鬼蜮,崩飞妖刃。

一颗颗灯笼般大的暴戾蟾瞳,死死盯着周遭所有生灵。

虽也包括城中凡民,但若要杀要吃,自是先紧着周围可口的妖魔来。

前一息!众魔想着分一杯羹。

这一刻!却是逃命都来不及。

连个停歇缓冲都无,只见得红光一闪,众魔眼睁睁看着曾在喜宴上大出风头,仅次于四怪魔的一头蜕凡境蛟妖,被一条覆满利齿、肉瘤的猩红巨舌裹卷,而后被硬生生拖入那魔蛤腹中。

咕咚一声,被吞咽了下去,就此身死道消。

须知此妖也有来历,自号【六首道人】,乃异种龙兽,占了广平城外两百里一处山涧灵水修行。

天性淫邪,好食人,明面上与高不宜乃莫逆之交。

被吞过程中那蛟妖显出本相,其躯赫然达数十丈,除却龙鳞龙角外,确也有六颗龙头,怪道唤作六首。

若给此妖时间,日后应能成一尊有声名的大妖。

可惜不凑巧,他既来饮宴,那便算是入劫,既在劫中,灾祸一来岂有不死之理?

莫是它,满府妖魔,有几个能活?

食过开餐小点心!

陶潜版五通,话都不一句,只猛地吐出腹中宝珠,由其化作一轮血月,猩红月华笼罩下来,将整个城主府都化作一处死地结界。

十万?或是百万级数的孽钱铜板,如瓢泼大雨,倾泻而下。

这一回,就是李奉仙与曲中元二魔,也都面色大变。

“不好!是五通老怪的【孽钱结界】,闯出去。”

“不能逃,诸位,吾等速速合力击杀五通,否则都得死。”

两句话响彻,便瞧出不同抉择来。

李奉仙这孑然一身的狗妖,选择逃。

倒是拖家带口,身为曲族族长的曲中元,意外选了杀。

前者选择算不得错,是正确旳明哲保身,苟道之法。

修行界中,不论正邪,不到万不得已,其实不会轻易与自己同等阶的存在起冲突,更遑论生死冲突。

盖因一点小伤可能因此拖成顽疾,而一旦受了重伤,那更是必要付出惨重代价,谁也不晓得未来某一日,会不会因为代价失衡,导致自己身死道消。

不过苟归苟,该有决断还需早做。

曲中元,确有些非凡智慧。

五通实力本就不俗,也擅遁速,异化后实力再涨,吞了老鳖妖后又涨一回。

也便是,逃是没有意义的,只会被五通个个击杀吞吃。

唯一的生机:是联合所有妖魔击杀五通。

尤其曲中元以为还有另一个强力帮手:持着【玄阴血霜刀】的高不宜。

这位广平城主,完全有能力斩破五通老怪的皮囊防护以及这不断下落造孽钱的结界,是以即便诸魔联合也杀不了五通,只要再坚持片刻,高不宜来援,生机立显。

曲中元又哪里晓得?

高不宜这会儿,连床榻都下不来,更不知晓自己麾下班底正在被屠戮殆尽。

于是接下来的画面,可想而知了。

杀戮!

完全是一面倒的杀戮,出现在那血月结界内。

陶潜化作的大蛤蟆,闲庭信步其中,将好端端一座城主府碾成废墟,独独避开高不宜所在。

一口一个,一舌一下。

谁都看得出来,这异化后的五通老怪,确是没了人性,没了理智。

那模样,分明是在享受杀戮与吞噬。

实则自然也不是,所有的妖魔看似入了独角魔蛤之口,实则落入谷神簋,一身血肉都变作了五谷精粹,仙丹妙药。

……

约莫一个时辰后,杀戮接近尾声。

这其实已是众魔发觉冲不开结界,明悟必须拼命后,才争取来的结果,否则连这么点时间都撑不住。

另外便是结界内,有两块难啃的硬骨头。

食鬼真人曲中元!

灵犬狗妖李奉仙!

各有名姓,前来赴高家喜宴的,总计数百妖魔邪修,除却这二位,其余人都已死绝。

这般大的杀戮,本该满地尸骸,血气冲天的。

诡异的是,并无。

高府废墟干干净净,连块碎尸都没有,有的是铺满地面,嵌入墙角、贴着飞檐的,数不清的孽钱铜板。

这景象,更是怪诞邪异。

正与五通周旋的二怪,瞧着府内画面,也都有些头皮发麻。

“这老怪究竟炼得什么法,胃口大不,怎能吃得这般干净?”

“该死,他为何只盯着你我,满城百姓虽逃了大半,可都是肉体凡胎,两脚走入,又能逃多远,这般多吃的,这老怪为何不去吃?”

“这不简单?老怪如今没了理智人性,只余下杀戮与吞噬本能,你我一身修为精气对于他而言就是两块大肥肉,在吃掉你我之前,他不会去追那些凡民的。”

“不行,你我必须唤来高不宜,否则就只能硬撑,撑到老怪体内源气溃散,先行暴毙,可如此一来你我难免都要重伤,日后道途无望。”

“如何唤?这老怪身躯挡着那处,传音也好,神念也罢,诸般手段都用了,高不宜毫无动静,也不知这厮究竟遭了何种变故,莫不是你给的那劳什子《灵犬锁阴法》所致?听闻此法锁阴至少数个时辰?难舍难分,这才由得诸位道友死绝,也不出来援救。”

结界内,狗妖李奉仙早也显了本相。

却是一头宫殿大,通体雪白,周身伴生有阴风冷焰,四爪踩踏毒火,双眸猩红的妖犬。

它与独角魔蛤厮杀缠斗,已是强弩之末。

浑身柔顺的毛发,凌乱不堪。

上面更布满孔洞伤痕,便是一只眼睛,都被五通喷吐的毒烟熏瞎。

艰难支撑时骤听到另一边鬼蜮内传来的曲中元之言,立刻开口反驳道:

“我那法门,确有此效,但只锁阴,却不禁感知。”

“那高不宜跟死了一般不现身,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他沉溺享乐,设下那种封闭大禁,要么就是此间种种,本就是这禽兽……”

李奉仙所,其实也是曲中元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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