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章 畅销书作家芬格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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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市,郊外,某处空无人烟的空地上。

雷蒙德的尸体,满脸血污的靠在保时捷的后背箱上,他闭着眼,皮肤惨白,赤着双脚,狮心会会长验证身份后并没有把他的鞋穿上。

“陆老师,你真的不用准备一下炼金材料,或者布置一个强大的魔法阵?这样就能让尸体复活?太草率了吧?”

路明非捏着鼻子说,有些瓮声瓮气的。

陆离已经屏蔽呼吸,正在清理雷蒙德伤口中的玻璃碎屑。这项工作比较繁琐,但必须进行,否则新生的肉体会混合这些杂质。

即使复活,b007以后也会死于伤口感染。

“不用,雷蒙德死去的时间不长,精神尚且留在肉体中。”

陆离用镊子依次夹出异物,顺带给他们上了一堂精神系炼金术的课程:“身体是精神最好的载体,如果腐烂,我们就需要回到死亡现场。”

“但现在没有超过二十四小时,并不需要这么麻烦。”

陆离最后检查了一遍雷蒙德的伤口,确定没有异物残留后,对着路明非伸出了双手。

李嘉图·m·路心领神会地拧开矿泉水,倒在那双沾满血迹的手上,血污被从高处降落的水流被冲洗干净。

“开始了。”陆离并没有用毛巾擦手,而是掸了掸手上的水珠。

晶莹的水珠弹射出去,在半空中变成了七彩的颜色,那是世界树的精华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一个树状的花纹在雷蒙德眉心凭空生成,在强大的束缚力下,浅绿色的光点慢慢汇聚,在半空中逐渐成型。

“这是什么?”路明非好奇地问。

“应该是雷蒙德的精神。”楚子航罕见的用了不确定的语气,“我曾经看过一本从埃及法老墓中出土的炼金石板的拓文,上面记载了‘精神’方面的知识。”

“在生命活着的时候,精神会依照某种规则在体内运行,当生命消失后,它就会消散成光点,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消失。想要救活一个死人,必须让这些逸散的精神重新聚合成实体。”

“只不过这种方法只是构想,穷其许多炼金术士的一生,也无法触及精神的奥妙。”

楚子航俨然提前进入了助教状态。

“师兄你懂得真多。”路明非由衷地感叹。

“我只是喜欢看书而已。”

路明非也喜欢看书,但那些书籍名字都是不好意思公之于众的。他估计楚子航喜欢阅读的书籍都是《老人与海》、《百年孤独》一类的名著。

把他的书单写出来,可以列入‘青少年高中时期必读的一百本书’。

“明非,扒开他的眼睛。”陆离忽然插了一句,终止了师兄弟之间的对话。

路明非‘哦’了一声,小跑着来到尸体旁边,那股恶臭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清香,好像从某种植物提取出的空气清新剂。

陆老师身上的味道更甚,不知是不是错觉,路明非觉得他附近的氧气都纯净起来,好像走在‘氧吧’的森林中,让人陶醉。

他扒开雷蒙德的眼睛,眼球中血丝密布,是死人的灰褐色。

“起!”陆离单手指着雷蒙德的头顶。

路明非能看到那些绿色的光点犹如萤火虫,慢慢汇聚成虚幻的雷蒙德,就像一个幽灵那样漂浮,没有实体。

“我这算不算见到鬼了?”路明非喃喃自语。

“落!”

流光从天而降,刺眼的光泽让路明非闭上了眼,虚幻的雷蒙德在陆离的指示下进入,进入了那具死去的躯体。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路明非听到了沉寂的心脏,竟然跳动了一下!

“就是现在!”陆离大吼。

雷蒙德的精神被他重聚,进入身体后可以短暂的恢复生机。

但是他的各项器官已经停止运作,纷纷衰竭。就算没有咽喉处的致命伤,也会不久之后死于器官衰竭。就像缺少柴油的机械,没有打火,依旧不能运转。

“不要死!”黄金瞳随着高亢的声音被点亮。

奇迹发生了,雷蒙德喉咙处近乎腐烂的伤口快速愈合,死亡的细胞复活,高速分裂。血液重新从心脏出流淌至浑身的血管,强有力的脉动迸发。

犹如重擂战鼓!

“真是……神迹啊!”路明非没有办法不动容。

楚子航目睹死人复生的景色,也微微垂下眼睑,用敬畏的目光看着这对师生。他们完成了,完成了炼金术上的奇迹!

“大概需要一分钟的时间。”陆离看了一眼腕表。

“陆老师,我忽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路明非忽然说,“如果你可以随意让死人的精神凝聚,岂不是能达成永生的效果?”

昂热由于混血种的血统优势,已经活了一百三十多岁,只要不是死在战场上,看起来仍能活个七八十年。

如果他死后,让陆老师把精神凝聚注入到他的克隆体中,屠龙传奇岂不是真的永垂不朽了?

这项技术要是公开售卖,岂不是发家了!他路明非也能分一杯羹啊!

“你想多了。”

陆离的第一句话犹如冷水照头浇下,给路明非来了一个透心凉。

“人类的死亡来源于细胞的衰老,这个过程不可逆。哪怕你无病无灾,到了一定的时间,所有的细胞也会‘寿终正寝’,除非是癌细胞。”

“而混血种的身体素质异于常人,寿命大幅度超过普通人,他们多半是战死或者病死,很少有人能安度晚年。但是,精神也是有寿命的。”

最后一个转折,令路明非一怔。

“当你的精神因为衰老自行消散,就算是我也没办法将其凝聚,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谁也没有办法抵挡。”

“那我能活多少岁?”路明非的暴富计划流产,有些气馁。

“s级混血种不出意外,应该能活到二百多岁。”陆离笑着拍他的肩膀,“恭喜你,能活到二十三世纪,说不定人类已经移民火星了呢。”

路明非想到自己白发苍苍穿着宇航服,乘坐飞船前往火星,就觉得这一幕有些梦幻。

“我……这是在哪?”在一片谈笑声中,雷蒙德睁开双眼。

他的视线有些模糊,是天空的太阳太刺眼了。b007把手遮住额头,眯起眼睛,打量这个世界。

他记得……自己死了?死于前往机场,在高速路上的一场地震,被挡风玻璃割断了喉咙。

“你醒啦?感觉怎么样?”路明非凑了过去。

雷蒙德看着那张越来越近的脸,有些熟悉,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但是当他把视线移到路明非背后的两人时,顿时如遭雷击。

“鬼啊!”他大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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