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墨学治国(1 / 2)
奉墨家学说为国学之首,实则就是主张以墨学为治国的主要思想,但这并不意味着李郃反对法治。
其实墨家也讲法治,比如墨家主张的‘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它并不区分对象,这与法家主张的‘不分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并没有什么区别。
但为何法家能成为天下显学,被各国奉为至宝,而墨家却日渐式微呢?
原因就在于法家与墨家在针对国君与贵族阶级方面的态度有所区别。
法家对权贵阶级的态度,简单通俗地概括就是‘不许犯法’,但凡律法所规定的禁止,一律不许犯禁,你若犯禁那我就要拿你;但若你不犯禁,那你平日干嘛还是干嘛。
换而言之,法家的制度主要还是服务于国家,服务于君主与权贵阶级的。
而墨家呢,它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还对君主以及权贵阶级有着道德上的要求与约束,比如‘兼爱’、‘尚贤’、‘非乐’,‘节葬’、‘节用’等等。
通俗点说就是,墨家希望君主与贵族阶级以身作则,且为了治下的国民能安居乐业而去兢兢业业地治理国家。
本来君主与贵族所拥有的权利,突然间就变成了一种职责、义务,这是不是就有点不对味了?
更别说墨家还反对社会等级观念,反对‘天命’。
事实上,墨家也是有‘等级’制度的,就说墨家的领袖‘钜子’,钜子在墨者中就有着无上的权威,而墨者必须服从钜子的领导,论纪律之严明,较之军队的纪律毫不逊色。
但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钜子与一般墨者又是平等的,并没有任何特权,这就是墨家所提倡的‘尚贤’,即钜子是墨者推选出来的贤者,他的权威是用于领导墨者,而不是谋一己之私。
甚至于,钜子对墨者的领导是一种责任与义务,而并非权力。
墨家想把这套用在天下各国,天下各国的君主与权贵能接受么?那肯定是不能接受的。
更别说墨家还提倡‘兼相爱、交互利’,于内又主张‘财产相分’,恨不得要让天下回到三皇五帝时期,似各国君主与权贵这等既得利益者,怎么可能会接受?
再加上墨家又主张维护工、农利益,限制王权与贵族阶级,反对战争等等,毫无疑问都会遭到君主与权贵阶层的抵制。
但李郃却不排斥这种思想,反而感觉墨家思想……唔,有点莫名的熟悉。
或许是曾在类似的制度下生活过,李郃并不排斥墨家学说中那种种不被天下各国君主与权贵阶级所认同的思想,他认认真真与墨践讨论变法的可行性,打算以墨家学说为主体,编纂一套法律用于治理少梁。
这份热切,让墨践都感觉不可思议。
他惊愕地问李郃道:“子梁,你能接受我墨家所提倡的‘兼爱’?”
李郃毫不犹豫地说道:“此次我少梁之所以能击退秦国,全赖举国上下臣民团结一心,宁死不肯屈服于秦国,倘若‘兼爱’指的是兼爱我少梁的臣民,让我像对待兄弟姐妹那般对待国人,我为何不能接受?”
墨践反而一愣。
半晌他又问道:“那对待他国之人呢?”
李郃笑着回道:“钜子也看到那些从河戎国投奔而来的难民了,在我少梁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一帮他们也并没有什么,甚至于,倘若这些河戎难民想要留在我少梁,愿意接受我少梁的法律,我也会一视同仁。”
墨践点点头,又故意问道:“那若是进犯少梁的敌人呢?子梁会如何对待他们?”
李郃也明白墨践是在考验他,但他并不在意,按照心中所想如实回答道:“首先,这些人是伤害我少梁的罪人,我纵使不杀他们,也要让他们用类似苦役的方式来偿清其罪行,倘若他们愿意用苦役抵偿罪行,诚心悔改,那我也并不会对他们赶尽杀绝。甚至于,倘若他们想要投奔我少梁,我也愿意接纳他们,并做到一视同仁,但前提是,这些人必须为之前对我少梁造成的伤亡与损失付出代价,倘若他们不愿悔改,那我也只能杀死他们,否则便是对我少梁臣民的不公。”
听完这番话,墨践重重地点了点头,精神十分振奋。
事实上,墨家学说天然就契合小国,有许多主张在李郃看来立刻就能推行。
比如‘兼爱’,这与李郃主张的‘上下团结’毫不冲突,毕竟一个国家若内部不能团结,何谈发展?何谈兴旺?
这次与秦国的战争,他少梁固然伤亡巨大,但也因此铸造了少梁上下团结、不畏强敌的信心。
甚至在年后的重建后,李郃还准备进一步强化这份团结。
再比如墨家提倡的‘明鬼’,虽然李郃是无神论者,但他并不排斥敬神、畏神,这并非迷信,而是一种约束——人只有对鬼神怀有敬畏,信仰‘举头三尺有神明’,才不敢去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
就人性而言,这份约束要比道德的约束更加管用。
再比如墨家提倡的‘非命’,即反对儒家的天命论,否定‘人有贵贱’,提倡‘人定胜天’、‘事在人为’,那李郃就更加认同了。
或许是因为李郃与墨践谈地投机,二人的谈论吸引了许多墨者一同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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