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革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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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幽冥界,地府有专门的法制是针对冥婚的,不过,主要还是针对于男女鬼之间的合法婚约,相当于人界的《婚姻法》。

但是,关于人界和鬼界之间的冥婚,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制,地府也还没有专门的法制去规范人和鬼之间的冥婚。

人间之所以会有冥婚,往往是家人为了已故的亲人订一门婚事,也算是了却已故人未婚的遗憾。

还有一种冥婚是,如果一个人将死或者重病,帮他和已故之人定一门冥婚,就可以冲喜,让他续上阳寿,重病也能好转。

但是,这种做法不好的后果是,如果这个人身体好转,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以后,想结婚生子的话是不允许的,除非冥婚对象同意并解除婚约。

不然,身体好转后,此人往往是孤独终老,等老死后再和冥婚对象正式结为夫妻。

不然,哪怕是地府的神职,也没有权利干涉冥婚,这已是广为接受的惯例。

叶铭看向新娘,新娘的泪水把她的妆容弄花了,但依然还是楚楚动人、我见犹怜。

“可有此事?”叶铭问她。

新娘抹干净眼泪,良久,才点点头说:“他说的没错。

我从小体弱多病,有一天,我正在重病发烧的时候,大夫都说我活不过一个月了。

于是,我奶奶想到用冥婚帮我续命这种方式。

所以,我就在妈妈的搀扶下,和公鸡拜了堂,跟他的牌位入了洞房。

第二天,我的高烧就全退了,后来,我的身体也一天比一天好。

就在上两个月,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子,想跟他长相厮守,我奶奶说不可以,他,也找上门来了。”

新娘说着,指了指男鬼,她说的最后一个“他”当然是指男鬼。

叶铭也有些为难了,按道理,男鬼有权利带走新娘,毕竟冥婚不是儿戏。

新娘跪着走到叶铭面前,哭着说:“大师,求你救救我,求你救救我,我不想嫁给鬼,我不想死,我还想活下去。”

按冥婚制度,阳寿尚在的一方,可以等阳寿殆尽的时候再履行婚约,但是不可与阳人成婚。

新娘跟阳人恋爱,甚至还有结婚的念头,所以新娘其实是毁约在先的人。

清官难断家务事!是叶铭此刻内心的真实写照。

叶铭看向男鬼,此刻,他才是这件事情上有话事权的人。

男鬼目光很坚定,他就只要新娘。

新娘干脆直接跪在男鬼面前,流着眼泪说:“朱宇哥,我知道我这条命是你给的,但我想求你,成全我跟阿浩,死后我再永生永世地报答你的恩情。”

男鬼一脸平静地问新娘,说:“你就那么喜欢那个阿浩?”

新娘没有说话,但是沉默已经是最好的答案。

“你也没跟我相处过一天,不试试怎么知道你会不会喜欢上我。”

男鬼一脸玩味地说,右手还托起了新娘的下巴。

他从她目光中看到了惶恐、厌恶、不耐烦。

男鬼拦腰抱起新娘,轻轻地在她耳边说:“我会让你喜欢上我的。”

然后转身就走,新娘不敢说话,只是缩在男鬼怀里瑟瑟发抖,目光却看向叶铭,充满了哀求。

一殿冥王带着几个阴兵走到叶铭身旁。

“大人,我带着阴兵在附近巡逻,刚好也调了炮兵过来,恰好看到那鬼王迎亲,大人你又与之搏斗,所以我就擅作主张炮轰了那帮鬼。”

叶铭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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