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带娃(1 / 2)
裴玉闻言点点头,“行。”
拿就拿吧,反正都挖出来了,地瓜到时候会发芽的,等春天到了,她再拿一些出来就是,至少能保证嫡支族人和亲戚每户都能分到一点种子。
其他人,等下半年吧。
裴玉没想着把其它村民排除在外,只是供应不了没办法,只能先紧着亲近的人了。
何况野菜藤山里也有,要是真去找也是能找到的。有办法给她是不会小气的,白白拿人情的好事,给了还能得个好名声,不做不是傻了吗。
宋恒跟着道,“这种地的事我也不懂,族兄看着安排吧,这野菜藤是老大老二种活的,有什么问题问他两就成。”
宋长渊笑呵呵的点头,直夸宋老大和宋老二是好样的,夸的两人直抓头,不好意思的很。
最后宋长渊提着一小篮子地瓜走了,这吃食甜糯,家里的孩子肯定喜欢。
宋老大宋老二连忙把翻出来的野菜藤装筐,用骡车一装,全送族长家去了。
娘不喜欢应酬,爹也烦俗事,可不能让族人来家里折腾,到时候不用想都知道会被爹罚。
在族长家尝到地瓜滋味的宋氏嫡支族人,全领了地瓜藤去种,但八成是种不活的。
村里人家都是种地的,心里都有数,其实也是抱着侥幸心理,种不出就当经验了。
看着清空的院子,宋长渊笑眯眯的,咱们嫡支的族人都是好的呀。
转头想到宋恒之前说的,又有二伯公和七叔公给的压力,宋族长其实已经很动摇了,如今这野菜藤成了最后一根稻草。
嫡支共四房,三房都有意分族,大势不可违啊,何况分族对他们嫡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虽然有违祖宗当初的决定,但他们必须要分族了。
族里有心思灵活的,懂得做人情的当即就送了几个鸡蛋来,都说宗哥儿讨喜,特地给孩子送的。
这就是会做人处事的人,说的好听,做的也好看。
也有人拿了白米来换地瓜,地瓜滋味好,家里有娃娃的都想换点回去吃。
裴玉没都换了,来换的都只换一小菜篮,一大筐地瓜转眼就没了。
再来换的裴玉就不换了,还得留着做种子呢。
嫡支的族人家里多多少少都有识字的,这相处起来顺遂不少,也好说话,没换到也就惋惜一句。
所以说,还是懂礼的人好打交道,只是大面上的相处就舒适很多。
这地瓜还是煮了好吃,野生地瓜种出来根茎脉络不像前世那样软细,这种出的地瓜皮厚很多,蒸的不太好吃,主要费柴火,把皮削掉再煮更软糯好吃,外层的脉络去了也甜糯些。
裴玉装了一大篮子出来,这是要送去裴家的。
又装了三小篮子,分别给吴家,二伯公和七叔公家,眨眼大半筐地瓜又没了。
宋老大和宋老二看到只剩下一筐半的地瓜,心疼的不行。
开春了一定要把山地都种上地瓜!兄弟俩默默的对视一眼,做出了决定。
日子转眼飞快,入冬的第一场雪悄悄降临。
“乖孙孙,叫一声~叫阿奶~阿奶~”裴玉窝在屋里,坐在炕上逗着宗哥儿。
快两个月的奶娃娃雪白软糯,一家子人都欢喜的紧,就是宋恒也喜欢的不行。
炕烧的暖和,小家伙粉嘟嘟的小嘴张合着,好像在跟裴玉对话,裴玉一句句的逗着,宗哥儿就配合的吧唧嘴,祖孙俩倒是有来有往。
“不是说不会带娃?为夫看娘子带的倒是很好。”宋恒关上房门,走近看着祖孙俩。
“叫爷爷。”修长的指尖小心的戳了戳奶娃的酒窝,软软的,让人心软。
裴玉拍了他一下:“不能戳脸蛋,会流口水的。”
哪怕前世并不喜欢小孩子,可这个亲自迎接的小生命,对裴玉而言还是很不一般的。
“忘了。”宋恒心虚的收了手。
媳妇说过多次,他还是忍不住想戳一戳,就怪小家伙的酒窝太可爱了,和他奶奶的一模一样。
“老大他们回来了吗?”
今儿是吴氏娘家侄子的满月酒,夫妻俩去吃席了,吴家添了个大胖小子,这席面差不了。
平常裴玉可不敢带这么久的娃,她是个生手。
宋恒脱了鞋,上炕把一大一小搂进怀里,满足的微叹了一声:“还早,这会估计才开席。”
冬日里农家人没活计,不用赶着做活,吃席都要慢些,就是唠嗑也能唠半天。
“宗哥儿长得像你。”摸着小娃的小手,宋恒轻轻说了一句,语含期待。
裴玉眉开眼笑:“像我多好,我这样貌可是顶好的,宗哥儿长大以后一定是个俊俏的小郎君。”
小孙子确实长的像裴玉,特别是眼睛,祖传桃花眼,特别的讨人喜欢。
“嗯,像你最好。”宋恒认同的笑了笑,伸手捧过小脸亲了一口,“以后咱们的孩子也一定像你,我家宝宝可是风华绝代。”
裴玉红了红脸,抬眸瞪了他一眼,她哪里风华绝代了,顶多算的上好看。
瞪完宋恒再看向宗哥儿,裴玉眼底不禁带着分期待。
如果可以,她也想和宋珩生个孩子,属于他们的,自己的孩子……
第三次回到本体时她看清了,是自己出租屋的卧室,就一间卧室,门打不开。
奇异的是他们每次都是在床上醒来,身体和房屋物品都是崭新的,没有任何灰尘和污垢。窗外是灰蒙蒙的世界,像黎明前的雾气,雾气动荡,在黑白间转换,屋里的光线也忽明忽暗的。
她知道那不是现世,只是个特殊空间,但既然存在,一定有其用处。
也许,将来的某一天,她和宋珩能用自己的身体重活一世呢……
“扣扣。”两声叩门声后门外响起王氏的询问声。“娘,牛乳温好了,要给宗哥儿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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