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艰难登顶逢仙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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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说红莲山是方圆百里最高的山峰。

孤零零一座,不像其他山峰重重相连,峰峦叠嶂。

既显孤独,又显骄傲。

人在山下,何其渺小。极目望去,不知其高。山顶连接苍穹,宛如登天之梯。遍地森木,怪石横生。悬崖嶙峋,倒挂枯松。绝壁竦峙,飞鸟穿空。

雄壮美景引人赞叹不止。

在寻常年景山中,原是鸟兽成群,落英缤纷,郁郁森森,一派生生不息的景象。

山顶之上终年云雾缭绕,不输蓬莱仙境,盛产雨前绿茶。

半山腰中,有飞瀑山涧,溪流涌泉。

山脚下,有绿水绕村,茅屋房舍。

只是如今受天象怪力影响,与那南泽城周边的山一样荒凉萧索,若九、十月之深秋,处处金黄,步步凄凉,不见一人,几乎成为了一片死域。

人在山中行,心在云中飞。

柳长歌坠入荒山,心中苦闷,强打精神,像郁郁不得志一般。

话说怎会如此,脱离黑白二人的魔爪,被人所救,不是应该高兴么?

然而柳长歌并非因为眼前小事,而是想起了以后的大事。

他只想早一刻见到师傅,寻求身体自救之法,解了那碎灵掌力,早日学到上乘武功,方好与敌人厮杀,为父母报仇,试问,这样的重任,压在头上,对于一个废人来说,如何高兴的起来?

以前的柳长歌不累,现在他的满身疲惫。

仇恨改变了他的生活。

从而丢失了简单的快乐。

“奔雷马”雷宇与“地藏佛”张万豪两人在前引路,孜孜不倦地说着过往峥嵘岁月,聊到开心处,相视而笑。

爽朗笑声,响彻山谷。

柳长歌缄默笃行,只有在感兴趣的时候,偶尔说一句话。

因怕黑白二人追来。

四个人并不停歇地走,不知多久,不知多远。

柳长歌感觉这座山好像是一个永远走不出去的迷宫。

过了跋涉崎岖坎坷的小路,前方无路可循。

只有一块陡峭的斜面山坡,上下几乎垂直,形如峭壁,头上巨石悬空,身前壁立千仞。

石壁上攀附着青黄相间的藤蔓,偶然可见几棵老松,岩石间并不平整,有凸起处,可当落脚点供人攀爬,意欲上行,非轻功了得,化身猿猴,否则危险至极。

四人中,唯有雷、张气壮身强,善用轻功,翻山过坎,如履平地,直至现在走了不知道多少里,仍有余力。

但赤日当空,也汗如雨下。

柳长歌和郭媛媛更不必说,早已榨干了体力,都喘起了粗气,双腿灌铅般沉重,全系内功不强所致。

雷宇看了看山坡,双眉一锁,依他的意思笑呵呵地道:“各位,难题摆在眼前了。咱们已无路可走,怕是要另辟蹊径不可,这里如何?”

张万豪仰头一看,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言道:“红莲山素以崴嵬著称,飞鸟难度。雷兄你我有轻功,拔高跳远自然不在话下,可两位小友,怕是难以为继,不如换个思路,改道而行?”

雷宇摇头道:“此时更改,怕是要绕出两三天的路程,夜长梦多。我看是必要从这走,你我两人既有能耐,便多多受累,带上两个小友又有何妨?毫无疑问,这是一次大行程了,咱们在这里休息一下,吃饱喝足。届时你护着柳公子,我帮助郭姑娘,一口气翻越过去,管它山高谷深,有志者事竟成,之后的路,可就一片坦途了。”

张万豪似有为难,仰头望山,负手转圈,依然在心中拿捏分寸,半晌之后,笑问道:“柳公子,你以为如何?咱们今日可要自诩飞鸟了。”

柳长歌只求早早远离黑大圣与白日魔的追捕,见到师傅和师兄们,自然不畏艰难困苦,便说:“大师,有道是,比翻山越岭还难的事大有存在,区区路途险阻,又不是钢刀架在脖子上,怎能吓得住我?两位前辈既然胸有成竹,柳长歌便不在话下。只是怪我武功不济,身子羸弱,要有劳二位前辈帮忙了,心里很过意不去。”

郭媛媛屈腿坐在白石上,垂着双膝,勉强点点头,喃喃说道:“我与师弟一样,是一个女子之身,学艺不精,给师傅丢人,给二位平添了累赘。还记得师傅常告诫我们,“山顶的风景最美丽,但在此之前你得学会如何攀爬上去”我想说的便是现在了吧,所以我没意见。”

雷宇大笑说道:“这就对了嘛!自古以来,凡成大事者,那个不是从艰苦中磨炼出来的,向着一个目的地一直走,永不止步,永不回头。须有遇山翻山,遇水过水的勇气。二位小友,年纪尚轻,未来有大把的时间提升自己,怎可现在说丧气话?我看二位,不愧是‘隐居道人’黄先生得意弟子,不负天山门徒的威名,气概非凡,值得称赞咧。我思量黑大圣与白日魔二厮老狗,也不敢轻易尝试此处,又怎能想到咱们比他们英勇?”

柳长歌拱手道:“雷大哥,你说笑了。”

雷宇接着道:“张兄,那咱们说定,别处不走,专挑这险峻之地攀登上去。”说完,捡平整的地方坐下,从怀中拿出预备好的酒葫芦,咕嘟嘟的喝起来。

张万豪又向山坡望了几眼,寻找攀登地最佳路线。

他看那山坡,好像一片斜放的巨大铜镜,高无边际,表面生有稀疏的植被,石头犹如刀切,不好立足。

藤蔓生长的地方,弯曲垂下,似人身上的血管,乱而无序。从石缝中破土,扎根大石之下,有些枯黄了,有些还倔强的露出青色,不知能不能经得住人。

而有些地方,藤蔓长得悉数,露出的均是一面面的菱形大石,有的长宽约各有十多丈,无立足点,轻功难过,是切不可走的死路。

唯有左首边,出现一条弯曲的踪迹,好像山坡的泪痕。左右生有藤蔓较多,密密麻麻好像蛇窝。想是由山顶雨水日久冲刷生出的水槽。

万物依水而生,因此沿着踪迹左右生有许多荒草、藤蔓,还有松树,石头大多凹凸,形状诡异,均可借力,是合理路线。

张万豪将攀登地点指给众人看,说道:“此处大概是山顶泄洪的地方,将山体冲出了一条肠道,稍后便从那里走吧。”

雷宇仰头确认,嗟叹道:“了不得,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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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果然好眼力,这边真与其他地方不同,迤逦曲折,藤蔓也多,不似镜面,容易攀登,不正是为我们所设的求生之路吗?就从这里走,保准又快又稳。”

柳长歌一切遵照雷、张二人的意思,只是应诺。

因为走了很远,起的又早,柳长歌的肚子有些饿了,又不好意思要吃的。

非大旱时节,山林中满是果子,倒是可以充饥。

这会儿满目疮痍,遍地石头,不见人家,去哪寻找食物?

柳长歌只得默默隐忍,好在饥饿影响不大,除肚腹空落落的难受之外,等精神养足,照常行走亦可,并不会阻碍后续行程。

岂料,过了一会儿,地藏佛张万豪好像变戏法一般,从怀中拿出一个纸包,里面包着几张大饼。

原来他想得周到,离寺之时,怕路上寻不见食物,故而在怀里带了饼子,这会儿,眼看太阳走过中天,寻思众人饿了,便打开来,分了一些给柳长歌、郭媛媛,并说:“二位小友,先将就着吃,等过了山,再想办法大快朵颐。”

然后跑去跟老朋友雷宇分酒喝。

雷宇大方的分了一些与他。

谁想张万豪也是嗜酒当命之人,咕嘟嘟喝了几大口,不做计较。

雷宇看的心疼,哎呦呦大喊道:“我的老兄,嘴下留德,给我多剩下些。”

张万豪面容浮上一层红色,仍不过瘾,一抹下巴上的酒渍哈哈笑道:“好酒,好酒。容我再喝一口。”

雷宇喊道:“那可不行,你一口当我三口。”

“瞧瞧你的悭吝模样,我难道还能都喝了不成?”

雷宇鄙夷道:“张兄,你有多滑,还用我说么?偏不信你,快快还我。”言讫,扑身过去。

张万豪轻灵一躲,叫道:“真没义气,我再喝一口,最后一口!”

雷宇不允,趁张和尚走神,抢过酒壶,颠了颠,却是早已喝罄,气的吹胡子瞪眼,哇哇大叫道:“好个酒肉僧,却把我的好酒喝个精光,老子今天跟你没完!”说罢,一掌打去。

张万豪贴地一滚便躲开了,笑哈哈的叫道:“哎哟,老小子,闹脾气了,跟我动真格的?要说小气,你老小子说第二,我见不到第一。别这么抠嘛!你这酒,还是我寺里来的咧。”

雷宇哼道:“进了老子的葫芦,就是老子的···”

“阿弥陀佛···,我这可是上好的白干酒,你偷偷盗了去,你还说理?”

雷、张二人争执不休···

柳长歌大有饥不择食之态,狼吞虎咽地吃了一张烙饼,见他们两个老朋友,为了一壶酒反目,不禁好笑,放之任之,不去管他们,心想:“两位前辈走了那么远的路,仍有精力,不愧是当世名手,只是性格···不敢恭维了。”

郭媛媛吃了半张饼,又把腿锤了一阵子。

柳长歌用枯草擦手,向郭媛媛走去,自然而然坐在她身边,宛若老夫,抓过郭媛媛的纤细温柔的小手,咨询她的情况,“师姐,你怎样了,腿脚可恢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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