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同一片天不同人(2 / 2)
可他不得不令马威离开戎马半生的军队,回到乡下去养老。
这个意思,其实是镇南王做的。
取代马威的司徒轩,也是镇南王的人。
常胜能做的,只是为自己的爱将,修建一个庇护所,但愿他能够颐养天年。
镇南王喝着酒,屡次看着常胜,心里虽有不满,却也不愿意太伤害他。
常胜喜欢马威,镇南王又何尝不喜欢常胜?
说到底,常胜毕竟乃是镇南军中一个标志性的人物,有能力,有武艺,有计谋。
任何一个人领导,都不会不喜欢这样全能的人。
在发现了常胜的惭愧之后,镇南王还能说什么呢?
只好寄望他知耻而后勇了。
毕竟以后还有大把的时间要用到这位常胜将军。
用到他的时候就要到了。
既然要驱策一个人,就不能不供养这个人。
镇南王深谙人情之道。
每一个站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最拿手的就是人情世故。
这边镇南王因为打了败仗在宴请爱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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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山那边,群雄打了胜仗,却一个个垂头丧气。
因为他们不得不离开橘子山,前往北疆。
他们并非不愿意前往北疆和长明道一起,拱卫边疆,为国战死沙场,马革裹尸,是多少汉子的梦想,何况他们陪同的还是他们最喜欢,最佩服的江湖人物,天山门徒长明道人。
可橘子山上留下了他们太多的血泪。
在每一个人离开家乡的时候,心情总免不了惆怅。
尤其是这一走,便如春风一去,再也不会回来了。
橘子山的好汉们也在喝酒。
同一个时刻,同样的月亮,露天的空地。
风吹着青色的草,草低低的吹着,嬉笑怒骂,融入了风中,融入了冷夜。
篝火是红红的,众人的脸上同样是红红的。
鲜美的酒,多情的人。
冗长的叹息。
有的人已经喝醉了。
他们俯下身来,亲吻着脚下的泥土。
明天之后,他们就要起程前往北疆。
这是一段又长又远的路程,看似可回,实则不归。
柳长歌也将离开了,不和这些可爱的汉子们同行。
南方事,还未了,柳长歌不得不留下来。
因为华笙还在。
当焦海鹏拉着柳长歌的手,告诉他,长明道很想念他,希望他快点到北疆去的时候,柳长歌又何尝不想当机立断,跟着他们一起走?
焦海鹏手中有酒,眼中有月,仰起头来,怅然叹道:“柳贤侄,都说人世无常,我真的未曾想过,你我之间,会以这种方式见面,而你又练成了这么好的武功,相信柳星元将军在天有灵,也可以瞑目了,你真的不跟我们走吗?”
这时候,柳长歌已无法隐瞒了,所以所有人都知道,他们遇到的这个高强少年,英俊风流的侠客,就是当年大名鼎鼎,撼动九州,令北蛮三军闻风丧胆的镇国将军柳星元的独自。
橘子山的群雄,无不对这个少年更加敬仰,就好像敬仰柳长歌的父亲。
其中,尤其以宋大宝,孔杰为甚。
人世间,所有的意外,来的令人猝不及防。
但所有的意外,又似乎是有备而来。
让这些本就有关联的人,在十八年后再次相遇。
可惜的是,既然有相遇,就要有分离。
正当柳长歌也慨叹这番离奇的时候,宋大宝紧接着焦海鹏的话,说道:“柳贤侄,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咱们早在十几年前就遇见了,缘分这个东西,真是巧妙,你何不与我们一起走,咱们也好在北疆重新聚聚。”
孔杰的看法不同,说道:“好男儿志在四方,柳贤侄既然决定留下,说明他还有未尽之事,他早晚是要去北疆的,你就不能等等么,何必要强人所难?”
柳长歌方才果然有为难之色,听孔杰说完,脸上露出了微笑,说道:“孔叔叔,说的不错,师伯就在北疆,等此间事情一了,我一定去北疆拜访,而且我刚从京中过来,了解到,北蛮数年来陈兵秣马,大有进犯汉州的意思,北疆是两国咽喉之地,必争之处,为了战事,以后我也不得不常驻北疆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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