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提剑强征(1 / 2)
丁有役,田有租,天下百姓苦役久矣。
朱以海跟王之仁一起吃饭,之前谈事时王之仁一声没吭,朱以海特意留下他一起用膳。
“浙江之兵整顿的如何了?”
王之仁放下筷子,实话实说,“自起事以来,浙东蜂涌之将,不可胜纪。人尽招兵,人尽派饷,甚至抄掠频闻,搜括殆遍。”
“尤其是对于投降北虏者,更是尽抄其财。”
“但是对未降贼之富家大室及农工商贾,也是逼捐劝饷愈演愈烈,诸多兵马也是良莠不齐,军纪不行,扰民甚重。”
说到这两个月浙东的局面,王之仁也只得不断叹气。
朱以海北上三吴,他在宁波备战黄斌卿,而在钱塘江一线,却很混乱。一开始,是各地豪强大户士绅将领纷纷响应朱以海举旗起义,到处招兵买马。
这个自称都督,那个自称总兵,虽说是忠义可嘉,但这些官义兵马,却也十分混乱,没有粮饷,就到处摊派,甚至强拉壮丁从军当兵或做长夫力工。
先是抄没那些投降鞑虏的官员士绅之家,继而连在北边陷住不得归者,也不问青红皂白一律抄没,到后面约束不了部众,各部开始随意给那些富户地主强加罪名,抢掠抄家,再后来又对普通民众摊派征饷。
各路人马军纪越来越差,甚至相互斗殴火并者。
后来张国维等奉朱以海的旨意,整编各路义军,给他们授予营号、编额,划分驻地,算是勉强收敛了一些。
可很快方国安带头,各路人马又因为粮饷一事跟行在朝廷争起来。
行在要求各地把税赋钱粮统一起运到绍兴行在,进入行在户部国库,然后由户部按照整编授予的番号名额,给各地义军实发兵饷,且先发一半。
但方国安为首的各路人马,却要求划地分饷,也就是划防哪里,就直接就地食粮,把当地的税赋交由他们供军。
他们不但把本该上缴给行在的税赋私自截留,还另立名目加征,甚至是对富人各种劝捐逼捐,搞的浙东也是乌烟瘴气,地方的士绅这个时候只能各凭本事,有人在行在做官的,兵马不敢逼迫。
没人在朝的,那就只能托关系,或者干脆也招兵买马。
于是乎从绍兴到严州,从宁波到温州,从衢州到处州,反正一时间,各地到处都是总兵、参将、游击的,这里一营那里一军,大家私划地盘,截留税赋,私征兵马,胡乱摊派,到处抢掠,甚至为了地盘、钱粮而斗殴火并,搞的倒跟军阀混战,想要群雄割据似的。
虽然行在也在努力的整顿,但有方国安这种人带头,效果不大。
后来黄斌卿被迫交出舟山北上,王之仁终于可以带京营到行在,这才算是稍刹住了这股歪风。
可时间太短,现在兵部、京营等一起负责整编诸军这事,也还没完成,那些个兵马,这个时候都不愿意轻易的解散,一是有兵就有权,二是这个时候解散兵马,怕自家人身财产安全难保。
反正仅浙东这五府之地,报上来的各路人马加起来几十万,虚报太多,但就算真细致清理,大小一二百股人马,加起来二三十万人是真有,虽说好多根本就是乌合之众,但确实有这么多兵。
比如说之前孙嘉绩和熊汝霖两人在余姚起义后,就招募万人,号孙熊军,这两人都是朝廷官员举义,招兵买马后还算是义军中纪律不错的,可也一样有不少这种抄家劝饷摊派的事。
不摊派也不行,毕竟上万人,要吃要喝啊。
但有些人可就不行了,说是义军跟盗匪也区别不大,就好比方国安,兵强马壮还是朝廷大将呢,他的兵都跟匪一样,其它的一些地主武装能好到哪去。
清军一直没过钱塘江,其实跟这些义军关系不大,主要是博洛等奔袭杭州擒了潞王后,暂时也没打算继续南下,毕竟身后的江南都还没肃清,长江中一游也还在推进,而于颖张国维等以钱塘江为防线,守的也还算有模有样。
于是乎,就这么暂时的维持了。
但如果博洛真的南下强攻,虽然他缺少船只,不易过钱塘江,可从上游的富阳等地过江,绕道攻绍兴,还是非常容易的。
“其实还是没钱闹的。”
王之仁总结道,之前张国维等想遣散一些小股义军,可这些义军讨要赏钱,也不愿意就这样白出力一场啊,但张国维他们拿不出钱来。
最后给每人赏银五钱,就这五钱银子,居然还有人过手抽成,搞出了一场哗变来,于是乎遣散的事也搞不下去了。
拖来拖去,倒也有几支人马没有钱粮,又争不过其它人,只好解散回家了。
但更多的还是划地取饷,就这么挺着。
朱以海来富阳时,刘穆爷三不也正跟方国安火并嘛,富阳几县,就是刘穆的地盘,他在义军中算是实力较强的,所以一人独战杭州西面五县之地,但方国安也盯着这块地方,双方你来我往的争夺打了好几次。
“王卿你有什么建议?”朱以海问。
王之仁实话实说,“殿下在严州这边诛方国安,效果很好,起到了震慑作用,现在只要能再拿出一笔银子来发赏钱,那么可以很顺利的遣散一些人马,然后再对几支较大的人马,进行整编,两三个月就能整顿一新了。”
方国安原本是浙东最大的一股势力了,尤其他本是朝廷正规军大将,但现在被监国轻易的诛灭,其号称十万部下的两三万人马,也都被迅速整编,那对各地的这些大小义军头头们来说,是个很大的冲击力。
他们都得惦量惦量,自己有几斤几两,能不能跟方国安相提并论。
张国维、于颖等之前再怎么劝说,也终究不如监国的剑好用。
朱以海如果晚点回来,其实王之仁也是已经选好了几只出头鸟,准备借他们人头一用,然后来个杀鸡儆猴的。
“银子银子,归根到底其实还是银子的问题啊。”朱以海也只得一声叹息。
“王卿,你觉得今日孤与诸公的说的永不加赋,摊丁入亩如何?”
王之仁刚才没发表半点意见,但现在却很实在的道,“在臣看来,这新法不错,脱胎于一条鞭法,但又有所不同。虽然必然会触动不少士绅大夫们的利益,但如今局势下,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
朱以海点头。
明初的税赋是以唐宋两税法为模版的,以里甲制度为赋役黄册的编制原则,然后再以黄册为依据,分为里甲役、徭役、杂泛三种,和夏秋两税田赋。
到后来明中期的一条鞭法,其实就是把明初以来分别征收的田赋和力役,包括甲役、徭役、杂役、力差等等,合并为一,总编为一条,并入田赋的夏秋两税一起征收。
并且,征银。
每一州县每年需要的力役,由官府从所收的税款中出钱来雇佣,不再无偿征发平民。
课征对象为田亩,纳税形式是以银折办,即所谓计亩征银。
跟明初相比,一条鞭法是化繁为简,把赋和役各自合为一条,甚至赋役合一。旧役法中的银差、力差,根据户、丁标准佥发,而新法徭役一律征银,取消力役,官府雇人代役,役银编派,亦由原先的户丁分担变为以丁和田地分担。
明初主要是征本色实物,而一条鞭法则除江南供应京师的漕粮征本色外,其余田赋一律征银。
明初以里甲为单位征赋派役,一条鞭后以州县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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