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人之常情(2 / 2)
原本他还说如果查到史密斯确有困难,他就不跟这家伙计较了。”
“那不行,史密斯有困难可以说出来,这样不吭一声算计亦朗的行径太不地道,岂能纵容?
即便他真有难言之隐,那也得先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再说对他进行道义上帮助的事。”
左鎏轩的意见与骆金依不谋而合。
“我也是这么想的,鎏轩,看来我们是英雄所见略同啊!”骆金依很高兴左鎏轩跟她成了同盟。
左鎏轩点了点头,他和骆金依还是很有默契度的,不仅在这件事的看法上,还有对宁心的印象上,都惊人一致。
小仙女这个称呼,看来很适合宁心的。
想到这里,他的心突然就柔软起来,连听到史密斯的事后一直阴沉沉的脸色都缓和了。
骆金依还在继续这个话题:“好在亦朗听进了我的意见,现在也表了态,会一码归一码的。
他会再细查史密斯的行踪,如果找到史密斯,要让史密斯先弥补损失,再根据具体情况做下一步定夺。”
“这样最好。”左鎏轩点点头:“亦朗准备在这边成立公司的事情就交给我来办,亦朗专心查史密斯的事就行。”
“那就拜托了,大恩不言谢,我跟亦朗有你这样的朋友简直是太幸运了。”骆金依感概万端。
“我不也一样嘛。”左鎏轩指着自己笑道。
骆妈妈从客厅望过来,正好看到面对着她的左鎏轩在笑。
大男孩的笑阳光明亮,端的是耀眼夺目,骆妈妈的眼里心里俱是满意。
轩轩这样优秀的孩子,依依嫁给他真是有福了。
这边厢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那边左鎏轩已经开始跟骆金依说起骆爸骆妈来。
“你得找合适的时机跟你爸妈透透口风了,也让他们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左鎏轩朝着客厅那边扬扬下巴,提醒骆金依。
骆金依有些犯愁地耸耸肩,垮着脸回答:“我是有这个打算,但是开口真的有点难,还得挑时机。
看吧,我跟亦朗定的回来最迟的时间是我生日前一天,也就是下个月底,满打满算还有四十五天,总能找到合适的时机。”
左鎏轩从客厅的落地窗收回视线,想起当年秦亦朗来找自己,说起骆爸爸拿钱让他离开骆金依的事,仿佛就在昨天。
秦亦朗当时断然拒绝了骆爸爸递给他的支票,却答应了骆爸爸的要求。
觉得失去整个世界,痛楚不堪的秦亦朗,在那一天平生第一次喝醉了。
尽管醉得一塌糊涂,但还记得跟他说不要告诉金依,金依会恨她爸爸的。
秦亦朗不想成为伤害金依父女感情的人。
想及此,左鎏轩眉峰聚得更紧了,太阳穴跳得突突的。
他对骆爸爸的做法不赞成,但是也无权置喙。作为一个爱女至深的父亲,不想让捧在手心里长大的掌上明珠受苦,也是人之常情。
所以亦朗这事还可能会好事多磨,事已至此,他觉得有必要把当年骆爸爸拿钱让亦朗离开她的事告诉她。
左鎏轩拍掉落在自己肩头的一片落叶,沉声道:“金依,你尽力而为,实在不行的话,黎向其跟你们出的招,其实也不算损招。”
骆金依一下红了脸,从凉亭长椅上跳了起来:“黎向其那是在打趣我们。”
“我说的是实在不行才用。”见骆金依反应比较强烈,左鎏轩只得憋着笑,缓和了语气回她。
“我觉得应该能说服我爸妈,实在不行,先把我爷爷搞定,我爸妈那儿就好说了。”骆金依重新坐下,低着头看着她的脚尖说。
“你知不知道当年你爸找过亦朗,让他离开你?”
左鎏轩以为骆金依一定会再次惊讶地跳起来,却没想到骆金依竟然点了点头。
“你知道?你什么时候知道的?”这次换左鎏轩吃惊了。
骆金依压低了声音说,后来她偷听到她爸和她妈说起这件事。
“我爸要拿钱让亦朗离开我,肯定不会小气,那一大笔钱,亦朗完全可以拿去做启动资金的。也就我当时不知道,要是知道我一定设法让亦朗收下这笔钱呢,
不要白不要嘛,反正我爸妈说他们的钱就是我的钱。”
左鎏轩笑道:“亦朗生怕你知道这事会影响你和你爸的父女情,辛辛苦苦瞒着你,结果你倒好,不仅知道,还打算和亦朗合伙把钱拿了。
那亦朗知道你的想法吗?”
骆金依摇摇头:“不知道,这事已经是马后炮了,我就没有在亦朗面前提起,免得给他添堵。”
“你们两人啊,还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左鎏轩笑得意味深长:“只是我很好奇,要是这事你事先知道,怎么设法让亦朗拿钱?
以亦朗的性子是断然不会要的。”
“这你就不懂了吧,山人自有妙计,记得陈培钰这人不?由头可以安在她身上嘛。”
左鎏轩愣了愣,锐利的眼神扫过来:“骆金依,你清楚亦朗对陈培钰根本就没有半点心思,与陈培钰之间是清清白白的,只是陈培钰厚颜缠着他而已。”
“我当然知道,我只是借用一下她的名头而已。算了,这事反正都没成,不说也罢。”骆金依挥挥手,不想再谈论这个话题。
左鎏轩坐直了身子,严肃道:“这种事不能开玩笑,即便亦朗不生气,我和向其可是都会生气的。”
骆金依扁扁嘴:“知道了,谨遵鎏轩大人的教诲。”
“这还差不多。”左鎏轩这才神色稍霁。
心里却想起陈培钰这个人来,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不过在哪里都比她痴缠着亦朗强多了。
灵心在乔叶家里陪着乔爸乔妈吃完晚饭才回了出租屋。
合租的室友正好在客厅里看电视,茶几上摆了好些小零食,见灵心回来立刻热情招呼她吃。
灵心笑着谢了她,说自己刚吃过饭,肚子还饱着,吃不下。
合租的室友姓贺,闺名小诺,是个圆脸,胖乎乎的姑娘。
灵心搬过来没几天,都听她嚷过很多次减肥了,但这姑娘立了flag后很快就忘了,饭没少吃,看到喜欢的零食还会买回来吃。
正所谓减肥诚可贵,肉肉价更高,若为美食故,二者皆可抛。
小诺姑娘秉承这个念头,边减边吃,结果一直都没减下来。
说起来她也不算很胖,顶多算是微胖,只是她个子高,显得比较壮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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