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兽语妙用【20000字更新完毕,求订阅月票!】(2 / 2)

加入书签

众狗的狗眼中流露出渴望,但都没有行动,而是用畏惧的目光看着最前方的一只黑狗。

此狗的体型,比其他狗大了整整一圈,是这里众狗的头领,平日里有吃的,也是头领先享受,它不点头,没有狗敢行动。

那只黑狗一边围绕着大黄转圈,一边说道:“你已经不属于这里了,离开这里,不要再回来,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作为狗群的首领,它感受到,大黄的出现,已经威胁到了它的统治。

曾经的大黄,也需要对头领卑躬屈膝,就算找到了吃的,也要先献给它,但今时不同往日,三日不见,当刮目看狗,更何况是一个多月。

此刻的它,早已非当日阿黄。

他的身体比这只黑狗更壮,一个跃起,就将它扑到在地,那黑狗想要反抗,但一只捡垃圾吃的流浪狗,又怎么会是天天吃肉的大黄的对手,发现无论如何,都无法从大黄爪下挣脱时,它就发出了几声哀鸣,谦卑的低下了狗头,以示臣服。

大黄将这黑狗压下身下,俯视众狗,大声道:“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们的首领,谁赞同,谁反对?”

一声犬吠,众狗低头。

不多时,王都的各大街道,各条小巷,都出现了流浪狗的影子,他们用鼻子贴着地面,不停的嗅着什么,让看到这一幕的百姓极为惊奇……

梨花苑。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林秀在听彩衣唱歌,这次,她没有再让彩衣唱戏腔了,《十年》这首歌曲,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从彩衣口中唱出来,让林秀产生了一种时空交错的感觉。

如果她身上穿的不是古风的罗裙,而是旗袍或是t恤热裤,一定会更有感觉。

等到日后,林秀一定亲自设计几套现代服装,让她换着穿,彩衣这身段,不穿旗袍真是浪费了,到时候她穿着旗袍,唱着江南小调……

嗯,是初恋的感觉。

彩衣发现,林公子每次让她唱的曲目,虽然韵律都极好听,但却越来越偏门,通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他自然知道林公子是不懂音律的,她实在好奇,他教她的这些曲目,都是从哪里来的?

唱完一曲之后,她为林秀添上了一杯茶水,然后问道:“那些小丫头从来没有学过规矩,没有惹你们生气吧?”

林秀笑道:“没有,小丫头们很活泼,我娘很喜欢她们。”

彩衣打趣道:“其实我挺羡慕她们的,哪怕是在公子府上做下人,也比在戏楼好得多,若是可以的话,我也想像她们一样,哪怕只是在公子身边端茶倒水……”

林秀果断的摇了摇头,说道:“不行不行,这绝对不行。”

彩衣目中的光彩一暗,脸上却依旧保持着笑容,说道:“公子不要当真,我就是开个玩笑。”

林秀看着她,说道:“彩衣姑娘这么好的女子,端茶倒水我可舍不得,等我以后有钱了,我就请你到家里,让你天天给我一个人唱……”

彩衣失落的心情瞬间又明媚起来,这一切林秀看在眼里,心中不由升起几分心疼和爱怜,不是不想给彩衣承诺,而是婚约的事情没有解决,所有的承诺都是没有意义的。

很快的,彩衣下楼登台了,林秀在她的房间休息,忽而听到外面传来几声狗叫。

林秀下楼走到门外,看到大黄和一只灰狗站在门口,大黄兴奋的看着他,说道:“主人,我们找到了!”

林秀问道:“在哪里?”

那灰狗到现在还不相信,居然有人类能听懂它们狗话,但和这些相比,它更想吃肉,于是它摇着尾巴,激动道:“跟我来!”

王都,北城区。

大夏王都并非只有权贵,事实上,整个王都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是贫苦的老百姓,王都的富庶与繁荣,与他们其实没有什么关系。

这里绝大多数的人,都要为填饱肚子而辛苦生活。

和东城聚集着王都大多数权贵不同,北城区十分破落,居住的也都是穷苦百姓,这里的民房相对低矮,街上也不见禁卫巡逻,是整个王都治安最差的地方,也是最容易藏污纳垢的地方。

林秀和孙大力,大黄,小灰站在一处民房前,他看了看小灰,问道:“就在这里吗?”

大黄此刻连连点头,说道:“主人,我也闻到了,味道就在这个院子里。”

林秀上前一步,用力的敲了敲门。

院内很快传来一道警惕的声音:“谁呀?”

林秀道:“人口普查,麻烦开下门。”

那人道:“我们家两个人。”

见对方没有开门的意思,林秀继续道:“还有一件事,官府发补贴,每户一百文,老乡,开门领一下。”

那人道:“一百文不多,从门缝递进来就行。”

林秀再次开口:“我们走了很久,有点口渴,可不可以讨一杯水喝?”

那人无情道:“你们不是查人口吗,去下一家讨吧。”

林秀耐心耗尽,大怒道:“给脸不要脸,大力,上!”

轰!

孙大力轻轻一推,两扇大门便轰然倒地,一对中年男女站在院中,用惊恐的目光看着林秀和孙大力,颤声道:“你,你们是什么人,来我家干什么?”

大黄用鼻子嗅了嗅,立刻道:“主人,在右边的房间里。”

林秀看了这对男女一眼,向右边的房间走去,那男子面色一变,正要阻拦,却被孙大力如小鸡一般拎起,扔在地上。

孙大力瞥了他们二人一眼,说道:“老实点,别逼我动手。”

二人见识到孙大力的怪力之后,果然不敢轻举妄动了,只是脸上的惊惧却越来越深。

林秀走到右边的房间门口,推门而入,在房间的床上发现了一个睡着了的小男孩,无论是长相,还是身上穿着的衣服,都和告示上一般无二。

似乎是林秀的脚步声惊动了这小男孩,他在睡梦中猛然惊醒,然后就大哭起来。

林秀走到床边,将他抱起来,摸了摸他的脑袋,说道:“别哭,坏人已经被抓到了,我带你去找你的爹娘。”

林秀抱着小男孩走出来的时候,院子的那对男女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哭诉道:“不关我们的事啊,我们也只是帮别人的忙……”

……

陈府。

柳清风已经询问完了陈府的每一名下人,此刻他正看着一名妇人,沉声问道:“说,你把陈家少爷藏到哪里了!”

陈员外老来得子,对这儿子格外宠爱,仅仅是给他请的奶娘,就有四个。

这妇人是奶娘之一,她根本没想到,她只不过是在被询问的时候,露出了一点点惊慌的表情,就被直接识破抓出来,被一连串的逼问之后,漏洞越来越多,已经没办法再狡辩……

想到这里,她干脆心一狠,看着陈员外说道:“没错,是我把少爷藏起来了,给我一万两银子,然后放我走,我就把少爷交给你,否则,老爷就等着给少爷收尸吧!”

柳清风双目一凝,怒道:“混账东西,到现在居然还敢口出威胁……”

他话未说完,就被陈员外拉住了衣袖,陈员外一脸苦色,说道:“算了,不就是一万两吗,给她就是了,还是我儿的命要紧……”

那奶娘脸上露出得意之色,她就是吃定了老爷老来得子,对这根独苗万分宠爱的心思,才冒险掳走了少爷,本想让亲戚来骗这一万两银子,现在则是逼不得已了。

奶娘看着陈员外,说道:“老爷,我还要告诉你,如果我出事了,他们也会杀了少爷,你最好……”

林秀抱着一个小男孩从外面走进来,问道:“最好什么?”

小男孩看到陈员外时,立刻伸出双手,大声道:“爹爹!”

陈员外愣了一下,脸上立刻露出狂喜,从林秀手中接过孩子,紧紧的抱在怀里,连连道:“回来了,我的儿子回来了!”

那奶娘看着这一幕,当场面如土色,双腿一软,瘫倒在地。

怎么会这样!

她明明把少爷寄放在亲戚家里了啊!

柳清风也呆呆的看着林秀,心中万马奔腾……

他费了好大的心思,才将犯人找了出来,正打算继续盘问,可林秀,林秀直接将孩子抱回来了,他怎么会知道孩子在哪里,难道他的能力是卜卦,这不可能啊……

------题外话------

今天,我值得一声长大荣啊……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