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层面租房利好政策参考目录(2 / 2)
19、2016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印发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
(8)稳定住房消费预期。增加一线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的住宅建设用地供应;加大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20、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支持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21、2016年6月《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
培育市场供应主体,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支持租赁住房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住房租赁监管。
22、2016年12月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
23、2016年12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
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和抑制房地产泡沫,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大民生工程。要准确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分类调控,地方为主,金融、财税、土地、市场监管等多策并举,形成长远的制度安排,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24、2017年4月《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采用多种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工业厂房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后改造成租赁住房,按年缴纳土地收益。在租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超大和特大城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盘活存量住房资源。
25、2017年7月《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
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积极支持并推动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创新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体制。
26、2017年8月《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
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27、2017年10月十九大报告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28、2017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
29、2018年3月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
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继续实行差别化调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30、2018年4月《关于推进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
明确了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条件及其优先和重点支持领域。为租赁住房建设验收、备案、交易等程序,以及资产证券化审核程序建立绿色通道。
31、2018年6月《关于保险资金参与长租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险公司通过直接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通过发起设立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保险私募基金参与长租市场。并明确了所投资的长期租赁住房项目应当满足的具体条件。
32、2018年9月《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
住行消费方面,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总结推广住房租赁试点经验,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
33、2019年1月《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
支持人口净流入、房价高、租赁需求大的大中小城市多渠道筹集公租房和市场租赁的住房房源、将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作为重点支持的内容。
34、2019年3月全国两会
2019年住建部将具体做到五个坚持:坚持调结构转方式,大力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35、2019年4月《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
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
36、2019年6月《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管公积金将加大租房消费支持力度。
37、2020年9月《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
条例包括总则、出租与承租、租赁企业、经纪活动、扶持措施、服务与监管、法律责任和附则等。
38、2020年11月《中国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长租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房供给。
39、2021年2月《扩大租赁住房用地》
自然资源部“两集中”供地文件中明确提出:2021年,在年度计划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不低于10%。其中常住人口增长快、租赁住房用地缺口大的城市要进一步提高比例。
40、2021年5月发改委《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
……
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改善县域消费环境。
41、2021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多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从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允许更多类型的土地、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降低住房租赁企业税负等方面发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具体明确如下:
(1)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鼓励市场力量参与,加强金融支持,增加租金低于市场水平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2)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等,可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3)从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42、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43、2021年7月《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对企事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增收房产税。
44、2022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座谈会、40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等……关于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倾斜越来越多,有力推动长租房市场稳定发展,解决好大城市的住房问题。
住建部表示,2022年要重点要抓好六方面的工作,其中在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要坚持租购并举,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指导各地合理确定本地区住房保障制度安排。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健全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
在当前住房租赁体系中分为机构化长租房和保障房两个组成部分,以满足不同类型的租房需求。从政府工作报告到两会提案,关于长租房的提法从去年“规范发展”到今年“加快发展”,意味着长租房已成为缓解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居住问题的重要途径,在未来一段时期里,要进一步提高机构化长租房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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