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大手拉小手(1 / 2)
大手拉小手,就是好朋友。
一个在左,一个在右,两只蝴蝶上下翩飞,两人,两蝶,山清,水秀,在阳光的普照之下,有种超凡脱俗的别样之美。
倘若,忽略掉猪头三那副骇人尊容的话。
倘若,忽略掉衣衫褴褛的那身仪容的话。
距离产生美。比如远远望去,自然看不清楚猪头三的尊容,一大一小手拉手的两个人儿,在这山清水秀的地方,颇具一种出尘之美。若是距离过近呢,比如在显微镜之下,无论东施还是西施,其实都无甚区别。一样的细胞组织,一样的生理结构,没准健康的东施细胞组织看上去比病态的西施更具活力些也未必。
沈寒显然深谙其道,所以一路上他留给各位看官的都是一个显得无比高大上的背影,从不欲以正面示人。别迷恋哥,哥只是一个传说!
“讲故事之前,我这毒能解掉么?”猪头三率先打破了画面的沉默,小声问道。
小羲点点头道:“你有病,病很重;我有药,很有效!只要你抗揍,瘴毒不难解的。”
唔,意料之中的答案,却依然让猪头三很是怀疑,从没听过用拳头解毒的,既无修真理论支持,更无修行实践检验,这小家伙别是在忽悠自己吧?
想了一想,很是不确定的问道:“就是你那拳法?”
小羲咯咯笑道:“最喜欢看你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一脸傻样!这拳法可是来自主人呢,那么大一个仙人,还解不了你一个区区菜鸡修士中的小小瘴毒?”
这孩子好大的口气,简直完胜沈寒那臭脚丫子的臭烘烘脚气了。
不过,有求于人,自然无畏遭受点鄙视。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敢于遭受心灵的创伤,敢于无惧拳头的打击!
不成功,则成仁;不成仙,则成魔。
人生苦短,何不疯魔一次;仙途漫漫,就算挨打几次又如何?
再说,小爷修行至今,挨过的打,挨过的揍,还少么?挨老神棍打,挨哈士奇揍,足迹未踏出风灵山之前,一路已承受了多少回来自师傅师弟们的暴风骤雨;足迹才踏进风灵山,又即将面临小小人儿的小小拳头,还美名其曰:解毒。
若是日后,足迹踏出风灵山之后,仙途漫漫,修行漫漫,那还得挨多少次打,挨多少回揍?
细思极恐。沈寒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不敢想,不能想,不思量,自遗忘,选择性遗忘!
猪头三如此这般安慰自己道。
梁山伯与祝英台貌似猜到这厮的心思,颇为同情的忽闪着小翅膀,一溜烟飞远了,这是怕让晦气近身么?
“哎,梁山伯,别走啊!”猪头三像个被人遗弃的怨妇,阵阵疾疾风,声声急急呼。
“哎,祝英台,你也别走啊!”眼见蝴蝶没有飞回来的意思,这厮又冲着另一只蝴蝶大声嚷道。
“这只是虫虫,不是祝英台,别再乱喊了,未经许可,更不得擅自改名!”小不点再次举起了小拳头抗议道。
“你不觉得祝英台比虫虫好听多了吗,那可是出自梁祝的传说呢。”沈寒怂恿道,这么美丽的传说,这么美丽的名字,还是改为好。
小不点看白痴一样的看着他说道:“虫虫可是公的!”
唔,虫虫是公的,那豆豆就是母的了?举一反三,沈寒总算搞清楚了两只蝴蝶名字与性别之间的对应关系,只是,哪只才是虫虫,哪只才是豆豆呢?
这两只蝴蝶,这梁山伯与祝英台,也长得太像了点吧,几乎就是一模一样!
小不点翻了翻白眼,不再搭理这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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