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风紧..扯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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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江湖人,还是修行者,都有一些属于自己的癖好,不管是为了特立独行,博人眼球也好,还是无意为之也罢,他们选择这么做,都会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

在二月初,有一个身穿青衫,倒骑毛驴,手拿经书的男子,行走在从陈洲去往徐洲的官道上。

此时,仍是冬天,天寒地冻,男子的穿着略显单薄,男子的年龄并不大,也就二十来岁左右,他头戴纶巾,长相普通,让人看一眼就不容易记住的那种,看起来应该是个读书人。

毛驴只是常见的那种小毛驴,而在老驴的脖颈间悬挂着两个袋子,袋子里装的都是书籍,此刻,男子正随着毛驴的前行,身体一高一低的起起伏伏,就像一个喝醉酒之人一般。

倒骑毛驴的事情,男子不是第一个做,类似的‘壮举’,其实在江湖上屡见不鲜,什么倒骑青牛,什么倒骑白马、黑马、黄马啊,都是常有的事情,他们这么做,无非是想引人瞩目而已,这些人在做此类事情的时候,都会在牛啊,马啊的身体两侧,悬挂着各种各样的兵器,其中往往以刀剑为主。

当然了,也有一些人偏偏不走寻常路,其中,就有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在三十年前,曾经有一个江湖游侠儿,境界高低不好说,但是,骚是真的骚,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除了倒骑青牛之外,在牛身上还挂着一大堆的兵器,什么稀奇古怪的兵器都有,其中以刀剑最多,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移动的兵器铺子。

这样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无论出现在哪里,都会吸引众多的目光,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个家伙在一次外出游历的时候,被人杀死在路上,那头青牛只剩下一副残缺不全的骨架,至于那个少年,则被钉死在牛的骨架上,全身上下插满了兵器,而这些兵器全都是他之前携带的。

其实,类似的事情很多,之所以很多人喜欢倒骑青牛、毛驴之类的,绝大多数都是为了模仿,因为在大约七百年前,中原出现了一个道士,他就是喜欢倒骑青牛,而他境界很高,是一代剑修。

道士全名叫什么,已经无人记起了,只知道他姓李,是道教修士,以一柄桃木剑,纵横中原,其从东海之滨而来,横穿整个中原,去往西域,这一路上,有无数人觊觎他身上的黄白之物,开始袭杀于他,而最终的结果,自然是那些袭杀他的人,纷纷殒命。

如果只是一个两个死于非命,那无非只能怪自己命不好,招子不够亮,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但是,江湖人就是这样,自己兄弟死了,那自然是要复仇,江湖就那么大,大多数人见面,都能扯上一些关系,于是,很快有个来自海外的道士,仗着武艺高强,杀人不眨眼,喜好乱杀无辜。

降妖除魔,不单单是修行者的事情,江湖人也喜欢参与,尤其是那些以正义人士自居的卫道士,开始聚集起来,展开了一场针对该道士的围杀。

那是一场影响了整个中原,甚至是整个天下的行动,去的人很多,而死的人也很多,这位李姓道士,就凭着一人一牛一柄桃木剑,一路横推过去,从东海之滨一路打到西方的凉州,最终去往了西域,从此沓无音讯。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很多人对这个李姓道士,打心底的敬畏和崇拜,这种心理主要还是源于对方势力的强大,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有不少人开始有意的模仿他的行为,倒骑青牛游江湖。

不过,这样的人,要么惨死江湖,被浪花淹没,要么是真的有几把刷子,只是,挑战的人多了,这样的人,也招架不住,只能老老实实的做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件事就成为了一个传说,到了后来,再有人倒骑青牛游江湖,人们最多是笑话对方几句而已,不会真的对其做什么,当然,也有一些人会去袭杀这些装逼人。

有句话说得好,没本事儿你装什么逼啊,既然选择出来装逼,那你就要做好被打死的准备。

这位二十出头的少年,姓孟,名浩然,浩然正气的浩然,他从小倒骑毛驴游江湖,至今已经有十余年了,却始终没有被人打死,也是一种奇迹,这可能跟他长得普通有关,也可能跟他是读书人的身份有关。

孟浩然的身上,没有携带兵器,除了书还是书,唯一算得上是兵器的东西,估计也就是他腰间的那一把戒尺了。

戒尺,这种东西,对于大多数人,尤其是曾经去学堂或者私塾、书院读书的人来说,很熟悉,哪个小时候没有因为贪玩,或者调皮捣蛋而被先生用戒尺打过手掌啊。

正值寒冬季节,老百姓的生活不好过,除了躺在床上,蜷缩在被子里,索索发抖,祈祷着这个冬天早点过去之外,也没有其他的办法,老板姓的生活不好过,有些人的生活也不好过,比如那些靠打家劫舍的绿林好汉们,没人行商,他们自己又不种植庄稼,冬天来之前,他们打家劫舍一番,也算是过了一个好年,现如今,新年已经已经过去了,可是,冬天还没有走,他们的生活水平也开始骤然下降,而想要保证自己的生活水平,自然该出来放放风,打猎一番了。

少年手捧一卷书,正摇头晃脑的看到了精彩之处,然而,在他面前的道路上,却出现了十余

人。

这些人穿着各异,大多数都是穿着厚厚的兽皮大衣,戴着一定十分保暖的狗皮帽子,然后扛着刀剑,大摇大摆的站在道路中间,看着那个正高坐驴背的少年。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其中一个大约是这群人头领的家伙,扛着一把半人高的大刀,一摇三晃的走了出来,冲着少年喊道。

男子年龄不大,却也不小了,怎么看都像是四十多岁的男人,一头乱糟糟的头发被狗皮帽子盖着,从帽子的边沿露出那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洗,油光发亮,已经打卷儿的头发,此时虽然是冬天,男子却穿着清凉。

之所以说穿着清凉,主要是因为男子上半身只穿了一件齐地的大衣,而大衣里面啥也没有,露出他那毛茸茸的胸口,还有那遍布伤疤的身躯,而其下半身穿着一件类似于吊裆裤的大裤子,脚上踩着一双已经看不清楚颜色的靴子。

这样一个人出现在道路上,不用问就知道对方的身份,土匪!

没错,这群人正是土匪,他们是附近一带一个叫黑风寨的土匪,站在众人前面的正是他们的四当家邰晁。

这只不知道多大年纪的毛驴,在看到这群土匪之后,就下意识的停了下来,鼻子里喷出两道白雾,蹄子有些不安的在地面上来回的踢踏着,显然,它有些不耐烦,居然有人敢挡住它的去路。

“嘿,小子,老子跟你说话呢,你聋了?”邰晁看着无动于衷的孟浩然,有些不耐烦的喊道。

坐在驴背上的孟浩然,听到邰晁的声音,终于把目光从书本上移开,抬起头,看向眼前的一群人,只是看了一眼,他就淡淡的说道:“几位大哥,拦住在下,何为何事啊?”

“嘿,你小子耳朵是不是塞驴毛了,老子刚才说的话,你没听到?”邰晁一脸凶相的说道。

孟浩然闻言,微微一愣,随即抱拳说道:“实在对不住,在下方才在看书,不知这位大哥说了什么。”

“没听到是吧,那老子就再说一遍,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说完,邰晁就伸出手,大咧咧的说道:“拿钱来吧。”

孟浩然看了看邰晁,又低头看了看毛驴脖子上的两个书袋,面露为难之色,缓缓说道:“几位是土匪?”

“正是!”

“那不知这位大哥怎么称呼?”

“嚯,小子挺上道啊,老子黑风寨四当家破风刀邰晁是也!”

“哦,原来是邰当家啊,幸会幸会。”

邰晁皱了皱眉头,看着眼前这个少年,有些不耐烦的说道:“少废话,既然知道我们是土匪了,那就赶紧拿钱吧。”

“钱?我没钱啊。”

孟浩然一脸无辜的看着众人。

“没钱?”

“嗯,没钱!”

“卧-槽。”

“邰当家,慎言,不可出口成脏。”

“你玩儿我?”

“不敢。”

邰晁的脸色十分的难看,而他身后的众多小弟,此时也开始叽叽喳喳起来。

“四当家的,那小子在耍你呢,砍他!”

“是啊,四当家的,那小子的带着那么多东西,肯定有钱,弄他。”

“没错,那小子看不起你。”

“砍他!”

“弄他!”

本来就感觉自己被羞辱,再加上小弟们这么一叫喊,他更是下不来台了,当然,最主要的,还是他妈的冷啊,只穿一件大衣出门,看起来是无比的豪迈,无比的拉风,但是,他妈的冷是真的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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