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侠客行(1 / 2)
马三宝久经沙场,原本没把李白放在眼里,侧身一躲,哪里想到那剑忽而变招,奔着自己胸口而来。
他还想再躲,只可惜晚了,李白已经欺身近前,一把长剑耍的行云流水,唰唰唰,剑如鬼魅般让他躲无可躲,连连后退。
最后连退也退不及,剑身横在了脖颈处。
李白哈哈大笑:“你这奴才,能在我手下走那么招,也算是有些本事,赶紧滚开,不然我可就不客气了。”
杨默却认出了马三宝,上前道:“这是我三宝兄弟,太白兄,自己人,自己人!”
“自己人?”
李白上下打量着马三宝,而后转身回坐,长剑顺势回鞘,潇洒至极,引得周围人不由得叫好。
“来,继续喝酒!”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杨默确定李白也是穿越者后,自然是欢喜无比。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本是谨慎低调的性子,可被李白的豪迈感染,这几日的烦闷一扫而空。
李白也跟着端起酒来,俩人一碰,一饮而尽。
马三宝见杨默满脸通红,浑身酒气,赶忙道:“姑爷,你不是不能喝酒么?再说,你大病初愈,喝那么多酒伤了身子,小姐...小姐那...”
杨默笑道:“姑爷我的酒量是因人而异的。所谓酒逢老乡千杯少。这一大碗嘛,我瞧也不过五六杯,千杯怎么着也得二百碗,二百碗都是少的,更何况才喝了不到十碗?”
“来,李太白,继续喝!”
说着又将碗里的酒喝了下去。
李白本就是嗜酒如命的人,见杨默喝起酒来比自己还要干脆,更是高兴。
又听到他说酒逢老乡千杯少,略微有些诧异,但来不及多想,高声道:“杨大哥说的没错!来!”
说着端起酒碗来一饮而尽。
马三宝见杨默喝的毫无顾忌,怕他不小心喝死,小姐那边自己可没办法交代。
可若要强行拉走,旁边那使剑的年轻人剑法高超,自己又打不过。
只得一边吩咐跟着自己来的小弟去府中报信,一边坐在旁边看着俩人。
有马三宝在一旁坐镇,身后那帮人也全都不敢再哔哔,注意力也都放在了俩人的斗酒上。
北隋尚武,因此即便是文人也多有豪气。
文人多有豪气的直接表现便是喝酒了。
加之关中及周边地区又盛传着游侠的传说。
仗剑天涯的游侠精神便又给这些文人们的精神上附加了一层武魂。
多种因素纠缠在一起,以至于北隋的文人与其他朝代的文人略有不同。
喝最猛的酒骑最烈的马用最利的剑杀最恶的人写最豪放的诗睡最美的姑娘。
这六件事就像是标准一样,天下间谁能将这六件事全都做成,那便是天下文人心目中最高的王者。
这也是为什么李白如此张狂,但却无人敢讥讽他的原因。
同样最初的时候,谁都看不起杨默这个被休的赘婿——赘婿这种身份,寻常人都看不上,更不要说这帮心高气傲的文人了。
更不要说还是被休的,即便李娘子又不知为何毁掉了那封休书,但被休了便是被休了,一辈子都洗刷不掉这个烙印。
但随着他与李白的斗酒越来越白热化,什么都可以做的了假,但那一碗碗烈酒却是做不得的。
围观的众人心里再看杨默时,眼神有些复杂了。
轻视鄙夷自然还是有的,但却多了一丝钦佩。
甚至随着旁边倒酒童子们的高声常喝:“杨爷喝了第十五碗酒!”
整条下街的议论声慢慢消失不见,不少人面面相觑,原本一直给别人聊杨默被休之事的多嘴文人也都微微咋舌:“乖乖,十五碗,我可是喝不了那么多!”
在历朝历代,强者永远是不会受到指责的。
尤其是在北隋。
很快,杨默与李白的斗酒一事,便传遍了全城。
斗酒,乃是太原城的优良传统美德之一。
每年中秋和年关,城内的各种集会上便会有各种助兴的雅斗。
文人墨客们有斗酒斗诗斗剑斗舞...
下里巴人们有斗鸡斗狗摔跤...
这些各种比斗,便是尚武的北隋长年累月里催生出来的。
当杨默喝到二十碗的时候,人群中开始有人叫好。
众人循声望去,见是一个衣衫洗的发白,却整理的干净利索,略显穷酸的书生。
这种书生,在下街里不少。
往日里他们没少招人白眼,甚至是这些衣着显贵们的世家子弟取笑的对象。
有一人叫好,便会有两人,随后这些下街文人阶层最低端的书生们,全都开始为杨默叫好。
连喝二十二碗烈酒,这是下街的记录:虽然李白早就已经破了。
相对强者更强,大众百姓们更喜欢看弱者逆袭。
当杨默端起第二十一碗酒的时候,站在他身后那些刚刚讥讽他的人也都跟着紧张起来。
有的人暗中为杨默鼓劲,有的人单纯的为他紧张,有的人为他可能破记录而兴奋,当然也有人暗地里盼望着他倒下。
连喝二十二碗,即便是这个时代的酒,杨默也有些扛不住了。
眼前开始乱晃,神智开始模糊,舌头说话更是开始打颤。
他晃晃悠悠的站起身来,旁边的马三宝也跟着起身,满脸担忧,伸手想去扶,被杨默瞪走。
李白依旧是刚刚的样子,似乎距离倒下永远差一碗酒。
“太白兄,楼...楼下那匹马...可,可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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