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2章 新塞汶顿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1 / 2)
第2522章 新塞汶顿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夏多估计这第一次会议应该不会有多少领主提出动议,主要还是大奥术师们的舞台,而这提前发过来的大纲,应该是巴迪加尔自行拟定的议题。
这也是议长的权力之一——随时召集会议。
而大奥术师虽然可以随意发起动议,但召集会议的规则和之前奥法联合会时期就不一样了,不能随时召集会议了,而是每月一议,错过当月就只能等下个月。
此外会议也会分全体会议还是议员会议两种形式,议员会议每月都会至少进行一次,而全体会议则是半年一次。
在议员会议上没有达成一致的问题就需要放到全体会议上让领主们去投票,并且结果的优先级高于议员会议。
当然,像现在这第一次会议当然是所有都会参加的全体会议。
夏多大致翻了下巴迪加尔提出的议事大纲,里面提到这次开会的议题——当然是巴迪加尔暂时拟定的,其他人想加的话在开会前提交就是了——
第一个就是关于领主权利的界定,新盟约中对领主权利有“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表述,但实际是不可能真这么来的,或者说所有人都知道权利也是有边界的。
而且塞汶顿盟约是一个原则性的文件,不可能事无巨细地做出任何规定,需要考虑时间的影响,很多时候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就比如说,过去耐色瑞尔禁止任何人大规模制造不死生物,这也可以算作权利的一种,但显然不能赋予任何人。
再比如,关于奴隶,过去耐色瑞尔是可以使用侏儒奴隶的,但后来七塔以塞汶顿议会的名义解放了侏儒,并且禁止使用侏儒奴隶。
但其他奴隶却并未禁止,这种情况下,使用兽人乃至人类、精灵奴隶在法理上其实是完全可以的。
可这样也保不准未来需要做出限制,如果将这部分内容写在塞汶顿盟约中的话,难不成隔几年就要重修盟约吗?
这可是原则性的法律文件,类似于宪法,怎么可能这么不严谨,随随便便就做出修改呢!
所以就需要在塞汶顿盟约之下,形成一些次级的法律文件,对塞汶顿盟约没有涉及到或者没有深入的问题进行详细解释。
特别是眼下,新秩序刚刚建立,更需要对过往的禁忌、禁止以及其他一些需要进行限制的行为,在新秩序下进行确认。
巴迪加尔将确定领主权利边界作为第一个议题并不难理解,即便巴迪加尔不将这个议题放到第一位,夏多自己也会提。
有了第一个对领主权利界定的议题,那么第二个议题就可以很顺理成章地讨论如何授权议会下级的行政机构了。
暂时来说,巴迪加尔提出了几点建议,一个是作为塞汶顿议会没开时的常设机构,日常工作就是对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以备议员参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