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章 控灵术现世(1 / 2)
由于涂久久一事,万妖林的妖族对人族提出了两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开放妖族和人族通商。
第二个条件则是关闭九层妖市。
碍于妖族的强势,第一个条件很快便得到了各仙宗高层的同意。
眼下人族势弱,物资通过交易的方式获取对双方都有好处。
但关闭九层妖市却是经过了数轮谈判之后被否决。
九层妖市是御兽宗的财产。
它的作用是为第九条战线上所有可流通物资提供一个交易场所。
若是没有了九层妖市,修士之间的交易虽然还可以进行,但交易的场地,安全性等等成本将会成倍上升。
人族已经答应了同妖族通商,若是再失去对交易场地的掌控那后果不堪设想。
而且九层妖市属于半个黑市,很多仙宗高层都会通过他的拍卖会变现。
这与他们自身的利益相关。
最后双方的谈判结果是确定了三条双方都必须遵守的条约。
第一条,开启灵智后的妖族禁止买卖和流通。
这主要是为了防止高阶战力的妖族在人族之中流通为奴。
第二条,禁止对妖族使用化形草。
众所周知,妖族修为到了一定程度后便可选择化形。
但那时候的妖族不仅已经拥有了一定实力还极难调教。
因此每年都会有一定数量的低修为妖族被强制服用化形草来满足某些人特殊嗜好。
这样的妖族没什么修为且极易调教,是某些人眼中的极品。
然而化形之痛如扒皮去骨。
尤其是在实力低微的时候极容易造成伤残甚至死亡。
就算不死最终也会沦为他人的玩物。
针对这个情况妖族才提出了这条。
第三条内容则是赋予了妖族回购同族的权利,同时在仙妖战场享有一定的监管权。
也就是说,人族交易虽然受限,但只要双方都愿意,妖族就有权发起交易,从他人手中回购同族。
至于妖族的监管权则仅适用于交易事件,而且每次必须有人族强者陪同。
乍一看之下你会发现,这三个条约对人族的受限还不如直接关闭九层妖市。
那人族为什么还要同意妖族的这三个条约呢?
因为妖族比人族强大,想要保留九层妖市就必须选择妥协。
另一方面,这三个条约虽然看似对人族不利,但其中的漏洞却有很多。
比如你可以在其他战线或者人族腹地培养高阶妖族。
以往需要通过血战才能获取的资源,现在只需要通过妖族回购便能达成,何乐而不为呢?
类似的漏洞还有不少,不过能实际运用的势力都是一些大势力。
再说回妖族。
妖族心里其实也很清楚。
关闭了一个九层妖市很快就会出现第二个,第三个...
与其从交易场所入手不如介入交易,约束交易。
若是直接端了九层妖市,若是直接禁止妖族交易的话。
那不仅不能帮助那些还在人族地盘上的妖族,还会害得他们丧命。
例如曾经豹子头,狼灭他们所在的那片区域,现在还生活着很多电焰雪豹,雪地幽狼,行云虎等等。
一旦彻底杜绝妖族活体交易,那么他们就会被猎杀。
最终他们会以材料的形式出现在九层妖市或者其他交易场地。
这并不是妖族想要看到的结果...
在这之后,九层妖市内的妖族交易量相较从前大幅下降接近七成。
为了弥补这些明面上的损失,御兽宗加大了对心法,功法,法宝,物资等交易的投入。
通过大量收购并频繁举办拍卖会的方式来代替曾经的妖族交易业务。
而就在近几天,有不少在斗兽场内输光了钱的赌徒将一本神秘的术法卖给了九层妖市换取筹码。
这个术法正是当日李忆安离开时交给萧老板的控灵术。
大量控灵术的出现最终惊动了九层妖市的负责人黄如虎。
因为这些控灵术不仅量大,收购价相较于寻常术法还低得可怜。
不过也正因为术法的金额较小,很多斗兽场负责人一开始并没有注意。
如今清点后才发现,几天下来,下面的人竟然陆陆续续收了有十数本...
“说说看,收购时间以及每一本的价格,给我一本本说清楚了!”黄如虎看着面前一堆本本有些头大,隐约察觉事情有些不对劲。
在场的几个斗兽场负责人一个接着一个说道。
“长老,这本是两天前收的,一千灵石...”
“这本也是我两天前收到,伍百灵石...”
“这是昨天收的,三百灵石...”
说着说着,这几个负责人的声音渐渐小了下去。
其中一人忽然扑通一声跪在了黄如虎的面前,紧张道。
“长老,是我失职,兑换灵石时我并不在场,这都是下面的人按照规定收的。”
“虽然这些术法没有精神烙印,但里面的真元运行路线以及修行方法已经确认过了,是真的!”
“而且他们的售价这么低,我们没理由不收啊。”
“只是我...我也不知道他们居然收了这么多...”
“是不是...是不是这术法出自其他仙宗啊。”
此话一出,其余几个负责人立刻附和道。
“长老明鉴,我们负责斗兽场的区域不同,兑换灵石都是交给手下人做的,我们真的不知道啊。”
黄如虎面色一寒,这也是他现在担心的问题。
大多数术法都拥有精神烙印。
里面会保存有术法的心得,甚至拥有讲解的影像残留。
一些珍贵的术法还会拥有封印或是阅读次数的限制。
他们手上的控灵术却有些奇怪,他没有精神烙印,没有封印,没有阅读限制,就是特么一个纯粹的手抄本。
可里面的修行讲解和心得却是比某些拥有精神烙印的术法还要详细。
对领悟力不差的修士而言,这已经足够他们修行此术。
因此他在想着,这是不是某个仙宗的术法。
因为某人看不顺眼所以才手抄散布这些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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