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这玉你还不能拿走(1 / 2)
嗡!
瞬息间,陈少君就感觉到自己体内,涌现出了一股热流。
即便这股热流,很快就融入他的身体各处,消散无踪。
但他的感觉,却是那般清晰。
劲力!
这是练拳之后,身体内滋生的劲力。
只不过因为他的身体羸弱,根本掌控不了自己的力量,所以才不能将这股劲给锁住。
当然,这散去的‘劲’,并不是真的消失了,而是直接融入了自己的体内,潜移默化间增强了自己的力量。
依照他的理解,这其实就是练武强身的一个过程。
源源不断产生的‘劲’,不断增强他的力量,滋润,锻炼他的体魄,直到达到某个极限……
“炼出了‘劲’,说明我已经真正学会了这套拳法,接下来,靠的就是不断修炼的水磨功夫了。”
陈少君心中惊喜,发现不知觉已经一个时辰过去。
加上练武之后,消耗极大,肚子饥饿,也就停了动作,走出了鉴定房。
领了签筹,陈少君正要匆匆赶往食堂,恰好店铺方向,传来了一个杂役的呼喊声。
“来了。”
沈浪应了一声,很快起身,打开了库房边上,那连接店铺高台的房门。
掌柜的不在,几个正式朝奉高高在上,是以一般当铺内如果有事,都会由沈浪处理。
陈少君顺势望了一眼,见到了高台下,正有一个一身青衣的大汉,正站在高台边上。
本来,当铺开店,迎来往去,有客人上门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陈少君也并没有那么多的好奇心。
可是,当他看到这人的时候,却莫名的觉得有些眼熟。
“这人我见过?”
陈少君疑惑的皱了皱眉。
然后,他就看到了那人脸上的一道刀疤,心中就是一个咯噔。
这人,他还真见过。
不过,却是在鉴宝之时。
之前他在鉴定文书扇的时候,通灵宝鉴追踪寻源,其中显露的画面中,就有这人的身影。
他是那个一剑杀了文书扇主人赵权的那个人。
“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文书扇,狼毫笔,还有库房内那些没有鉴定的,包括阴气盖顶,鬼影缠绕的玉如意在内的宝物。
原本应该都是属于赵权一家的。
只是在半年前,他们一家七口全部被害,这才被官府封存。
半年公示期,无人认领。
于是才有了掌柜的从衙门盘下来,收入林氏典当铺之事。”
陈少君脑海中迅速思索着前因后果。
“而如今,这杀了赵权,而且还有可能是杀了赵权一家七口的凶手就在眼前……”
陈少君并不是正义感爆棚。
他就算知道这人是凶手,也不打算多管闲事。
报案?官府问起来怎么说?
你怎么知道他是凶手?亲眼所见?说不出来?难道你是共犯?
衙门一扇门,官字两张口,说不定这案没结,就等着他去自投罗网呢。
陈少君不想自找麻烦,但值此那批宝物落入典当铺,当初的杀人凶手却找过来了,由不得他不多想。
“这位客人,是需要拿物典当还是赎回?”
沈浪面对外人,却是客气许多。
“都不是。
这不我家老丈娘即将过寿,我寻思着要买个宝物当做寿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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