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八节 真的是开玩笑(1 / 2)
在婚姻大事方面,男生通常都很听爹妈的话。
男友提出分手,杨星月顿时慌了。
“你不爱我了吗?”
“你不是说过要娶我的吗?”
“你妈妈不喜欢我,难道你也不喜欢我?”
女孩子的眼泪是一种威力强大的武器。看着泪眼婆娑的杨星月,男友有些慌了,手脚无措。
然而静下心来仔细想想,这些话显然是无端指责。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娶你?
我妈的确不喜欢你,那是因为你心眼太多,太会算计。
就说那次去我家里吃饭吧!你看见我家房子宽敞,竟然问:以后结婚了,能不能把你的名字加在我家的房产证上?
任何一个当父母的,能容忍没过门的儿媳妇说这种话吗?
男友夹在中间很为难,但主观意愿肯定是偏向父母。杨星月的眼泪没能产生效果,男友回家以后被父母轮番劝说,与她的关系渐渐淡了。
爱情是生活的一部分,但生活可以不需要爱情。
杨星月本来就是个懒散惯了的人。她一直认为只要靠上男友就能衣食无忧。虽然男友在电话里说过“我们分手吧”之类的话,她却置若罔闻,仍然每天打电话给他,去学校和家里找他,直到男友不厌其烦,彻底消失。
他应该是去了外地工作。
杨星月就这样每天到处闲逛。
至于考公……那只是理想,复习看书什么的都可以等等再说。
闲着,是需要钱的。
房租、吃饭、日常开销……杨星月没有工作,只能打电话回家里找父母要。
第一次占便宜的完全是无意识的。
那的确不是偷————杨星月饿了,在街边摊上点了几串烤肉。“昭通小肉串”很有名,虽说串子上的肉不多,却胜在价格便宜,一块一串,味道也很不错。
当时老板手里握着一大把肉串,在炭火上翻来覆去地烤。杨星月点了十串,老板顺手将外层已经烤熟的肉串递给她。杨星月习惯性地拿着肉串走到摊位后面的桌子旁边,那里有盐巴、辣子等调味的佐料,客人自己吃自己撒,想要多少都行。
生意好,老板忙不过来,杨星月给肉串撒上佐料之后转身就走了。
回到租住的房子后,她才想起忘了付钱。
这次的经历让杨星月感觉特别刺激,也随之产生了极其特殊的想法。
现在很多地方都提倡“夜间经济”,杨星月也经常逛夜市。
有人开私家车摆移动摊位,五十块一双的登山鞋如小山般堆在彩条布上卖。杨星月挤进人群,偷偷拿了一双就赶紧溜。
买衣服裙子的也是这样,杨星月连续得手好几次。她觉得这是一条生财之道,虽然赚不到什么钱,至少能解决自己的服装问题。
第一次被抓,是在夜市的内衣摊上。她故技重施,偷偷拿了一件与自己尺码相仿的内衣,刚离开人群,就被摊主发现了。
杨星月丝毫不怂,她气势汹汹抬手指着摊主,劈头盖脸臭骂了一顿。
“偷尼玛偷啊!嘴巴放干净点儿,谁偷了?你哪只眼睛见我偷了?”
“这么多的人,转来转去随便一下就要碰到,你让我怎么给钱?”
“我出来是为了拿钱包。喏,看见没有。”
“几十块钱的东西,我是那种赖账不给的人吗?”
面对如此强硬的杨星月,摊主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虽说杨星月的确是离开人群,可她没走没跑,就是转过身而已。如果真是像她说的那样,从钱包里拿钞票,那自己还有可能错怪人家。
摊主心里仍有些不服气:“你手上拿着手机呢!为什么不直接扫码?”
杨星月自有她的一番道理:“我手机上没钱,我就喜欢用现金,不可以吗?而且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商家不得拒收现金……怎么,我用现金也不行了?”
摊主被怼的哑口无言。
这是杨星月的第一次胜利。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乃至以后更多。
类似的事情多了,经验就更加丰富。
杨星月开始不满足于只在夜市地摊上小打小闹,把目光转向大型商场。
她觉得自己就是传说中的“神偷”,可以靠技术大富大贵。
实际上,她那点儿拙劣的动作很多人都看在眼里,尤其是每次挤在一块儿挑选货物的顾客。
摊主只是一个人,还要大声嚷嚷着招呼生意,自然不可能顾及到每一个人。
有好几次,杨星月都发现旁边有人用诧异的目光看着自己。
有男人,有女人,有老人,还有孩子……每当这种时候,她就瞬间变得尤其暴躁,用凶狠的目光死死瞪着对方。
这年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人们就这样退缩了。
反正被偷走的又不是我的东西。
反正这女的我不认识。
反正摆摊做生意的人应该都很有钱。
杨星月观察了很久,终于在美宝莲化妆品柜台顺走了一支眼线笔。
今天在金源商场,是她在这种场合的第四次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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