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八节 真的是开玩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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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大事方面,男生通常都很听爹妈的话。

男友提出分手,杨星月顿时慌了。

“你不爱我了吗?”

“你不是说过要娶我的吗?”

“你妈妈不喜欢我,难道你也不喜欢我?”

女孩子的眼泪是一种威力强大的武器。看着泪眼婆娑的杨星月,男友有些慌了,手脚无措。

然而静下心来仔细想想,这些话显然是无端指责。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娶你?

我妈的确不喜欢你,那是因为你心眼太多,太会算计。

就说那次去我家里吃饭吧!你看见我家房子宽敞,竟然问:以后结婚了,能不能把你的名字加在我家的房产证上?

任何一个当父母的,能容忍没过门的儿媳妇说这种话吗?

男友夹在中间很为难,但主观意愿肯定是偏向父母。杨星月的眼泪没能产生效果,男友回家以后被父母轮番劝说,与她的关系渐渐淡了。

爱情是生活的一部分,但生活可以不需要爱情。

杨星月本来就是个懒散惯了的人。她一直认为只要靠上男友就能衣食无忧。虽然男友在电话里说过“我们分手吧”之类的话,她却置若罔闻,仍然每天打电话给他,去学校和家里找他,直到男友不厌其烦,彻底消失。

他应该是去了外地工作。

杨星月就这样每天到处闲逛。

至于考公……那只是理想,复习看书什么的都可以等等再说。

闲着,是需要钱的。

房租、吃饭、日常开销……杨星月没有工作,只能打电话回家里找父母要。

第一次占便宜的完全是无意识的。

那的确不是偷————杨星月饿了,在街边摊上点了几串烤肉。“昭通小肉串”很有名,虽说串子上的肉不多,却胜在价格便宜,一块一串,味道也很不错。

当时老板手里握着一大把肉串,在炭火上翻来覆去地烤。杨星月点了十串,老板顺手将外层已经烤熟的肉串递给她。杨星月习惯性地拿着肉串走到摊位后面的桌子旁边,那里有盐巴、辣子等调味的佐料,客人自己吃自己撒,想要多少都行。

生意好,老板忙不过来,杨星月给肉串撒上佐料之后转身就走了。

回到租住的房子后,她才想起忘了付钱。

这次的经历让杨星月感觉特别刺激,也随之产生了极其特殊的想法。

现在很多地方都提倡“夜间经济”,杨星月也经常逛夜市。

有人开私家车摆移动摊位,五十块一双的登山鞋如小山般堆在彩条布上卖。杨星月挤进人群,偷偷拿了一双就赶紧溜。

买衣服裙子的也是这样,杨星月连续得手好几次。她觉得这是一条生财之道,虽然赚不到什么钱,至少能解决自己的服装问题。

第一次被抓,是在夜市的内衣摊上。她故技重施,偷偷拿了一件与自己尺码相仿的内衣,刚离开人群,就被摊主发现了。

杨星月丝毫不怂,她气势汹汹抬手指着摊主,劈头盖脸臭骂了一顿。

“偷尼玛偷啊!嘴巴放干净点儿,谁偷了?你哪只眼睛见我偷了?”

“这么多的人,转来转去随便一下就要碰到,你让我怎么给钱?”

“我出来是为了拿钱包。喏,看见没有。”

“几十块钱的东西,我是那种赖账不给的人吗?”

面对如此强硬的杨星月,摊主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虽说杨星月的确是离开人群,可她没走没跑,就是转过身而已。如果真是像她说的那样,从钱包里拿钞票,那自己还有可能错怪人家。

摊主心里仍有些不服气:“你手上拿着手机呢!为什么不直接扫码?”

杨星月自有她的一番道理:“我手机上没钱,我就喜欢用现金,不可以吗?而且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商家不得拒收现金……怎么,我用现金也不行了?”

摊主被怼的哑口无言。

这是杨星月的第一次胜利。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乃至以后更多。

类似的事情多了,经验就更加丰富。

杨星月开始不满足于只在夜市地摊上小打小闹,把目光转向大型商场。

她觉得自己就是传说中的“神偷”,可以靠技术大富大贵。

实际上,她那点儿拙劣的动作很多人都看在眼里,尤其是每次挤在一块儿挑选货物的顾客。

摊主只是一个人,还要大声嚷嚷着招呼生意,自然不可能顾及到每一个人。

有好几次,杨星月都发现旁边有人用诧异的目光看着自己。

有男人,有女人,有老人,还有孩子……每当这种时候,她就瞬间变得尤其暴躁,用凶狠的目光死死瞪着对方。

这年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人们就这样退缩了。

反正被偷走的又不是我的东西。

反正这女的我不认识。

反正摆摊做生意的人应该都很有钱。

杨星月观察了很久,终于在美宝莲化妆品柜台顺走了一支眼线笔。

今天在金源商场,是她在这种场合的第四次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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