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一节 电动车(1 / 2)
报过案,确定照片上的死者是妻子龚新霞,廖存学在派出所大哭一场,抽抽搭搭地走了。
虎平涛再次召集谭涛和周昌浩开了个短会。
他大概介绍了一下案子和刑侦队那边的基本情况,坦言:“我打电话问过王哥,他那边实在是忙不过来。现在我们有两种选择:要么把案子交给上面,刑侦队那边按照顺序推后处理;要么咱们自己干。”
三个人当中,周昌浩年龄最大。他苦笑着说:“都年底了,偏偏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儿……要是年终评比的时候这案子没完结,咱们所的分数肯定会受影响。”
顿了一下,他认真地说:“既然刑侦队那边要推后,我建议还是咱们自己先查。能有结果最好,就算短时间内查不出来,咱们心里也能落个踏实。”
谭涛笑着点了下头:“我的意见跟老周一样。总之先查吧!就像他刚才说的,一是心里踏实,二是对上对下都有交待,三嘛……咱们警察就是做这個的。”
虎平涛也是同样的意见,只是身为所长,有时候可以乾纲独断,有时候却必须讲究民煮(主),不能搞一言堂。
“那行,就按照之前商量过的,我带着一组人搞调查。这段时间所里的事情就交给你们俩,咱们分头行动。”
谭涛对此没有意见。他坐直身子,问:“头儿,那个廖存学与死者真是夫妻?”
虎平涛点点头:“我给他们村委会打过电话,已经证实了。”
谭涛皱起眉头:“只是问了名字?还是村委会那边看过死者照片?”
“名字是龚新霞。不过这种事情大概率可以确认。”虎平涛解释:“那具尸体从湖里捞起来的时候,时间只过了一夜,整体来说泡得不算太涨。当时丁健在现场,已经确认了死亡时间。还有就是死者身上穿的衣服裤子,没有发现脱掉以后二次强行穿上的迹象。仅从外表这一点,基本上可以确定死者身份。”
周昌浩点起一支烟,若有所思道:“说起来,这女的也挺奇葩的,连自行车都不会骑,直接就学骑电动车,哪有这种玩法?”
谭涛伸手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老周,你这是老黄历了。哪条法律规定没学过自行车就不能骑电动车?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好不好。就我住的那个小区,楼下有个男的,在旁边街面上开小卖部,平时拉货用电动车。刚开始的时候他一点儿也不会,就买了一辆车座矮的,两只脚分开,不放在前面的脚垫上。平时骑车速度慢,稍微有点儿摇晃就赶紧刹车,用脚撑着。”
周昌浩对此很是不屑:“你说的哪是骑车啊?这就跟没拿驾照就开车上路一样,都是特玛的马路杀手,早晚要出事儿。”
谭涛辩解:“但你必须承认,人家的确很小心,就这样半会半不会的,只要骑长一段时间,慢慢也就熟练了。”
说者无心,虎平涛在旁边听者有意。他注视着谭涛,问:“你说的那个男人,跟你关系怎么样?”
谭涛回答:“还行吧!楼上楼下的,平时见了点头打个招呼,就那样了。”
虎平涛继续问:“他买的电动车是什么牌子?多少钱?”
谭涛想了想:“好像是“小红鸟”。不贵,国标规定的轻型车,才一千多。”
虎平涛笑了一下,意味深长地说:“龚新霞骑的那辆电动车可不便宜,买价就得三千五。我估计如果是店里的标价,肯定还得比这个更高。”
谭涛和周昌浩一听就愣住了。
“三千五?什么牌子啊?”谭涛一边说着,一边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办公桌前,翻开对廖存学的询问记录,仔细查看。
周昌浩也满面迷惑:“现在的电动车大多是一千五到两千这个价位。三千五……这也未免太贵了,有这个必要吗?”
正说着,谭涛已经从笔录上看到虎平涛与廖存学的那段问答,不由得叫起来:“搞了半天,他买的是“超越”这个牌子,怪不得。”
周昌浩一听就明白了:“超越?重型车?超标的那种?”
不同时期,电动车的生产标准区别很大。
电动车刚出来的时候,时速通常在四十公里左右,比自行车快多了。
成年人正常步行时速为五公里。
自行车正常时速为二十公里。
相比之下,电动车的时速整整超过自行车一倍,由此带来了很多问题。
有些电动车骑行者不遵守交规,强占机动车道。
在慢车道上行驶的时候,持续鸣笛,驱赶前面车辆。
撞人,擦碰车辆之类的事故频发。
为此,上级部门专门下文,对电动车生产厂家进行限制————国内销售的所有民用车辆最高限速不能超过二十公里。
省城交管部门依照文件:从规定发布之日起,所有落户的电动车,一律按照这个标准执行。
换句话说,在《规定》颁布之后,只有时速不超过二十公里的电动车才能落户领牌。当然,在这个时间段之前购车的用户也可以凭发票落户。可在这之后购买的重型超标电动车,一律视为非法。
有市场,就有需求。
有些人觉得低速电动车已经够用了,可有些人觉得这样做纯粹就是给自己增添麻烦。
反对声音最多的就是跑腿、黄衣骑手、快递小哥。他们平时送件上门,靠速度吃饭,能抢一单是一单。送的多,挣的多。
限速二十公里,还赚个屁的钱!
另外就是送水工、开店的小业主、商品配送之类……按照交管部门的规定:大型车辆严禁驶入城区,因此很多货物只能用电动车进行运输。如果没有速度超标的重型电动车,轻型车辆根本无法承受。
派出所虽然不管交通,可对这方面的政策以及实际情况,多少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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