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钻石湾屠杀(二)(1 / 2)

加入书签

第二天早晨五点三刻。

冬季总是弥漫在孟加拉的薄雾还未完全散去,大顺军左翼纵队的侦骑已经和那些穆思林轻骑短暂地交火了。

大顺的侦骑一般都是七人一个小队,他们的制式装备,是一支海军款的短管燧发枪、一支燧发短枪,一支长矛、以及一支骑兵刀。

这些侦骑一般都是良家子组成,因为这需要一定的自小培养的马术。

和那些正规的农民出身、拉上战马训练两三年的正规列阵骑兵不同,侦骑需要很好的马术。

当侦骑的最大好处,是可以抢到很多战利品。

一般来说,对面的侦骑身上的东西不少。尤其是穆思林骑兵。

比如此时大顺的这支侦骑小队发现的对面的孟加拉轻骑。

一支塔瓦弯刀,可以卖一笔钱;一件可能破损的羊毛和绸布编织的紧身“奇希利卡多”布甲,也能卖一笔钱;身上的金银首饰、会镶嵌一些银装饰的蒙古款式的脚尖勾起可以勾住马镫的靴子……或者身上抢到的女人纱巾,等等,都可以卖钱。

这支侦骑小队在南洋服役许久,对于这些穆斯林小地主或者小贵族身上的装饰,非常了解。所以他们比较乐于砍人,运气好有时候再拽个耳环、摸个戒指什么的,只要没死,吃喝嫖赌一年的钱就出来了。

侦骑小队的队长看着对面淡淡薄雾里冒头的六个骑兵,将嘴里嚼着的烟吐出来,露出来了亮闪闪的两颗金牙。那是他在南洋的战利品,从死人嘴里拔下来的。

检查了一下身上的火枪,一起打过几仗的伙伴也不需要什么口头的命令,摇晃了一下脑袋吹了声口哨,便默契地心有灵犀。

他的鞋跟敲了一下马镫,小队开始朝着对面慢跑过去。

对面的孟加拉轻骑也发现了他们,并没有跑,而是也朝他们对冲了过来。

两边还有两百余步的时候,他猛然提快了马速,吆喝一声,肩膀一抖,将挂在背后的海军款短管枪向后折了一下,活动了一下肩膀,将长矛夹在了腋下,但是夹的并不紧,也没有按照那些在他看来那些奇葩的操典规定的手肘要低于长矛卡在腰部、前臂要倾斜成什么样的标准动作。

对面的孟加拉骑兵手里也是夹着长矛。

此时侦骑小队队长的眼中,已经没有了别人,只有对面的这个孟加拉骑兵。

马匹开始加速,在两人相距约莫五六十步的时候,原本夹在腋下的长矛,被他举了起来。

左手松开了缰绳,只要双腿控制马匹,变成了标准的双手持枪姿势。

对面的孟加拉骑兵显然有些慌张,但他终究没有做出双手持枪的姿势,而是硬着头皮,将长矛斜着指向了大顺这个侦骑小队长的面部。

双马交错的瞬间,小队长举矛一拨,随后手臂一收一刺,在瞬间刺中了对面的脸。

身体下意识地向侧面以倾,避开了对面被他隔开后偏离了方向的长矛。

已经在身后的敌人落马,他收起了长矛,控着缰绳,准备绕圈子重新冲击,听到了不远处传来的枪声。

他也顺势把长矛丢在地上,从侧面的捆扎袋那拔出了手枪。

在拔出手枪的时候,他的心情挺不是滋味的。倒不是说因为杀人,他嘴上的金牙都是从死人嘴里拔的,杀人这种事对他而言已经毫无内心波澜了。

只是握着手里的短枪,感叹着自己这批人的时代过去了。

他们或许是大顺最后一批职业武士,或者叫良家子小地主职业兵了。

除却那种重甲单手持枪冲阵的,实际上此时大部分的骑兵单手持枪的原因,很简单:因为马术不合格,马上武艺这种东西,已经没几个人练了。

他生在那种典型的“列侯”良家子家庭,大顺的列侯不是爵,类似于老战士、老五营。自小骑马,骑了十多年,可以随意地双手持枪、松开缰绳、只靠双腿和腰腹控制马匹。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大顺组建的一些骑兵营,没几个能双手持矛的,甚至很多可能都是流民或者农民里招募的。

指望他们用双手持枪,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就像是最简单的回马枪斜下刺这个动作,他玩起来,靠着双手持枪,简直不要太简单。

而朝廷训练的那一批正规的枪骑兵,压根不存在双手回马刺的能力。

他们倒是也能回马刺,按照操典训练,要分为右侧刺、左侧刺,每种刺法都有标准的分解动作。

第一步,标准腋下夹枪姿势。

第二步,脚踩住马镫,大腿用力,身子略微战起。

第三步,枪尖向下,身体继续站起。

第四步,利用站起来的高度,将长矛的枪尖由下绕圈,手腕翻转。

第五步,矛身依旧在腋下,脖子右拧,持矛手腕与左耳平齐。

第六步,扎。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