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1 / 2)
而且吃烧烤的时候就是要热闹,就是要有气氛的时候才吃得香呀。
烧烤喝着啤酒,这小日子就算给个神仙当当也绝对都不换啊。
几个人其乐融融的,气氛大好的吃着烧烤。
半个小时之后于宏壮咬了一口烤肉,然后喝了一口啤酒,打了一个嗝。
也没有顾及什么形象啊,直接就躺在了地上。
吃饱了就躺着才是最舒服的事情。
这一次吃的可真是爽呀!
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就是古代豪侠的感觉吗?
不知道以前古代的大侠们,是不是过的就是这种生活?
行侠仗义自己是没有遇到过了,也没有机会遇到了,但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自己倒是做过了。
可真是爽呀。
怪不得电视剧里面那些在,客栈里面一见如故的少侠大侠们,很多都会拜把子称兄道弟什么的。
原来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这么爽快啊!
再加上喝酒容易上头,也怪不得他们相见恨晚,动不动就磕头拜把子了。
于宏壮原本的酒量不怎么样,但是他现在是三阶战士的身体素质,两瓶啤酒的度数根本不会让他喝醉。
以他现在的体质放到普通人里面不说,当个酒神,当个老酒鬼是觉得没有问题的。
可以算得上是千杯不醉了。
他这一次仅仅只是喝了两瓶啤酒而已。
本身以他的身体素质,新陈代谢就比较快,这两瓶啤酒的酒精还没有发挥多大作用呢,就已经被代谢掉了。
双手背在脑后,看着天空于宏壮擦了擦嘴。嘴角不经意的勾起了一抹微笑。
现在忽然想起了李白的一首诗。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心中豪迈万千。
这正是李白的将进酒。
躺在地上又休息了一个多小时以后。
于宏壮才从地上站了起来。
然后对着身边的人们说道:“行了,这一次休息的也够久了。咱们是时候再继续往上爬了!这一次爬的会比上午要累很多,时间也要持久一些,希望你们能够坚持住。
如果有谁坚持不了了,提前跟我说。我们这一次只是游玩,没有必要把自己逼得太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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