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趁乱抱走王语嫣(1 / 2)
“看来,想要在这个江湖上混,不能小瞧任何一个人。”
宋清书明白背后的一切之后,得到了一个深刻的教训。
江湖的水太深,也太过复杂了。
谁能想到,一个小小的客栈老板,会和山贼勾连在一起。
随便一个跑堂的,可能就是哪个势力的消息人。
普普通通的贩夫走卒,也可能是一个杀手。
就连聋哑人,不也可能是聋哑门派出来的探子吗?
任你武功再高,要是不小心谨慎的话,也可能在一个小小的客栈里面阴沟翻船。
这次的经历,虽说没有让宋清书损伤什么,但也给武功修为膨胀,自信心也跟着膨胀的他,来了一个当头棒喝。
在这个世界,苟才是王道啊!
感慨完一通之后,宋清书开始收拾残局,该补刀的补刀,该毁尸灭迹的毁尸灭迹。
别怪宋清书铁石心肠,是他的实力,不允许他有丝毫善心,否则会要命的!
“这九阴白骨爪,厉害归厉害,但打斗的场面,未免也太过血腥了。”
“要是在女神面前来这么一出,恐怕得把女神吓的花容失色吧,还怎么去舔她?”
收拾完残局后,宋清书看着自己身上的血迹,皱起了眉头。
这些血自然不是他的,而是那些山贼身上的。
九阴白骨爪随便一划拉,那就是血肉四溅,宋清书想避免这些血沾在自己身上都办不到。
如此残暴的攻击方式,的确会附带很强的震慑作用,也非常犀利。
但是对宋清书来说,女神对他的好感度,才是他最关心的事情。
要是有机会,还是得把九阴白骨爪换掉,像什么降龙十八掌,独孤九剑,哪个不比九阴白骨爪厉害潇洒的多。
要是武林人士知道,宋清书仅仅因为九阴白骨爪不够帅气潇洒,就要换掉,不知道会是什么心情。
这可是非常厉害的绝学啊!
搞定一群山贼的宋清书,找了个地方洗了个澡收拾一番,又成了一个翩翩佳公子。
他加速赶路,紧赶慢赶的,终于来到了天山附近。
宋清书来到这里,自然是为了重复虚竹走过的路子,在讨伐天山童姥的万仙大会上,帮助天山童姥,获得她的好感。
只是,三十六洞和七十二岛举办的万仙大会,到底在何处,宋清书却不知道了。
不过他也不急,找了个客栈睡大觉,晚上才起来,进入山林之中四处寻找。
一连找了两天,宋清书终于在山林中,远远望到了一道绿光。
那绿光,其实就是万仙大会的信号灯,方便把赶来的三十六洞七十二岛的人集结在一起。
宋清书循着绿光过去,自然就能找到万仙大会的所在。
他一路潜行,悄悄靠近绿光的位置,远远的就停下,生怕打草惊蛇。
宋清书观察了一番周围的地势,爬上一棵大树,依稀能看清楚不远处山谷的动静,听见一些声音。
三十六洞七十二岛的人,来自天涯海角,各自都说着各自的俚语。
交流起来的时候,完全是鸡同鸭讲,倒也热闹非凡。
宋清书在树上潜藏了一段时间,突然听见身后传来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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