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我原来是个帅哥(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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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任归在明字号静养了几日,这些日子,他已经渐渐适应了这具身体,也大致了解了这个世界的情况。

他的伤在脑部,身上并无大碍,之前主要是那一箭对脑部的强烈冲击和震荡导致眩晕和昏迷,经过几日的修养,额头上的伤,已经不再有明显的痛感,他开始慢慢下床,偶尔也到外面走走。看看明字号的几个人在那儿忙些什么。

任归发现明字号的几个人,说是伙头军,却少做伙头军正常做的事情。每到准备做饭的时候,总有些士兵过来帮忙。这时候,由百里统一给他们分工,邹青会指导他们做饭做菜,控制火候和调味。左盛与那些士兵和营里的人更熟悉,对外的协调沟通,主要是他来进行。遇到一些力气活和跑腿的事儿,都是牛飞在做,但他们几个都听包舒的。

这明字号,不像是做饭的,更像是个管理大厨房的机构,这个发现让任归有些意外。这样的一个年代,在军队里有这么先进的管理体系吗?

晚上,得了空闲,他问邹青,邹青一听就笑了,“这都是打出来的!”

“打出来的?什么意思?”

邹青打开话匣子,“任大哥,是这样。包舒、牛飞、百里朝三个最早来着明字号开始的时候,营里的士兵对这几个人很是反感,做饭难吃不说,脾气还大。有一次饭做晚了不算,还做糊了,于是有人站出来想要教训他们。没想,冲突起来,几十个人,被这三个暴打了一顿。他们又是穆将军安排过来的,营长也没办法,到后来,那些兵只好自己准备饭食。”

邹青回忆着,嘴角有一抹笑意。

“后来,我从其他号调过来,这饭菜才有了改善。可我一个人哪忙得过来?但咱性格好啊,很快跟这些兵就熟了,原来那些自己做饭的士兵就依然过来帮忙。包舒他们几个虽然做饭不行,可以有了人,各方面的事情倒是安排的井井有条。百里把那些兵按日子排了班,轮流过来,粮食器具也管理得极好,都不用我费心。后来,左盛过来了,他在军中名声极好,士兵都很喜欢他。我们号里有什么需要,他出去自然都搞得定,有时与左盛相熟的将领、士兵还会带些酒肉过来。这一来二去,咱们这明字号倒成了最受欢迎的伙头之所,与其他普通的号自是不同。”

任归也笑了,“原来是这样。”

“有了之前打架的事儿,都知道这几个武艺好,闲下来,哥几个还会教营里的士兵练练拳脚。说起来惭愧,我这几下子也就比百里好些,其他那几个都在我之上。”

这下任归更是诧异了,邹青的身手他是了解的,而且他的性格也不是那种谦虚型的,他既然这么说了,那这几个人的功夫自是不弱。

“包舒、牛飞、百里朝三个人,之前说了,本是占山为王的,这包大哥,不是池中之物,听他说过,是有些志向的,应该是想着在军中有一番作为。”邹青说着,看了一眼任归。

“任大哥,你这回救了穆将军,有了这个靠山,以后混得也不会差!到时,可要继续罩着小弟我啊!”

“邹青,你也是一身本事,就没些想法?”

“想法当然有,但我这个人看得开,前几年经过那些事儿,我算是明白了,人啊,不能跟命争!”邹青神色难得的有些黯然。

“我还明白一件事儿!任大哥,你也帮过那么多的人,可是你帮过谁都没用,碰到明白感恩的人,是要靠运气的。可帮过你的人,才是你的贵人!”

任归听了很有感触的点点头。

“所以,任大哥,你就是我的贵人,我是认准了的。你功夫好,人又好,现在又得穆将军欣赏,以后定会出人投地。你还是我的恩人,今后,我就是你的马前卒,咱们兄弟在这军中也闯出个名堂来。”

任归拍了拍他的肩头,没有说话。

邹青看了看他,笑了,“任大哥,你的性格变化有些大啊,以前你可不是这样的!”

“那我是什么样的?”

“至少比现在开朗很多,你现在好像很多话都憋在心里一样。”

任归心中一动,想着他们印象中的任归要模仿太费心力,就说到:“这些年我的境遇也是不同,自会有些变化。这次箭伤了脑袋,没死没傻,已经是万幸了!怎么会没变化?”

“傻?才不会,任大哥一看就是有福之人。而且,你有恩于我,我邹青也是个有恩必报之人,不论怎么样,你,我是跟定了!

两人相视一笑,男人的默契心意,不必多说。

这些日子,严医师过来看过任归两次,第二次来的时候,连连称赞,“你这身体,恢复得真是快,这外伤,应该是没有什么大碍了,你可以试着活动一下。但是脑部自己还要留心,不要与人硬碰硬,这段时间,不要再震到脑部才好!”

任归站起来,向严医师行礼感谢。

严医师笑到,“你不必如此拘礼,我在这军营里跟这些粗糙的老爷们都习惯了,谢什么谢。穆将军回来,你记得帮我美言几句。”

“这个自然!”

又过了三日,这天早上起来,任归觉得身体状况很好,见邹青还在睡,就一个人出了营房。不想与卫兵之费口舌,他一个人找背静之处,溜出了营盘。周围都是山,北国的秋天,萧瑟落寞,地上都是枯叶,他信步而行,走到一处离营不远的山坳处,山坳里有一条山溪汇成的山塘。

任归来到塘水边上,水清澈见底,水面上映出他现在的样子,头发乱蓬蓬的,胡子弯弯绕绕的,盖住了下边的脸。他取出绑在腿上的小匕首,把头发拢了一下,扎好,又刮了胡子。

一张丰神俊雅的脸显在水中。任归看着楞了一下,他前世样貌平常,做杀手极为适合,所以他并不习惯,也从来没想过自己长得帅帅的样子。今世的任归,一心练武,尤其是家道中落以后,更不重仪容,也没有留下任何自己容貌胜人一筹的印象。

这是个帅小伙的脸啊,只是这额头伤了。任归想着,不由自主地慢慢解开缠在头上的布,头上的血早已经止住,额头正中有一处伤痕,结了血痂。

这伤痕本来破坏了这张脸,可巧的是,这伤不偏不倚,恰在额头正中,东鲜的箭头又是对称的偏菱形,这伤痕倒似是在额头上开了一个眼睛一样!非但没有减分,反而给这白净的脸颊增加一份阳刚之气。

任归盯着水面看了好一会儿。人,没有不在乎自己容貌的,可是很多人又是没办法选择自己的外形。自己原本习惯的平平无奇的脸,这时变得如此俊朗,任归心中有一份窃喜。

许久,他渐渐平静下来。把解下来的布重新缠上,这算是给他一个意外的惊喜吧,至少是会增加一份自信和对自身的认同。

任归立起身,在塘边寻了一块平坦的场地。拨出小腿中藏着的匕首,气沉丹田,身体缓慢启动了,进步、刺,旋转、斜行、上挑,后肘击、突刺……动作慢慢连贯起来,如行云流水,但他控制着节奏,不让自己太快,这身体、重心要重新熟悉调整……

这是前世集众家之长自创的一套短刀法,细看之下,招招致命,刀刺、拳肘、腿攻……全是要害,没有任何的花架子,全是一击必杀的招法,若是近身被他缠上,招法连绵不断,还真鲜有人躲得过。

一套刀法练完,任归对身体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因为身材比从前高了,对敌时方位、刀的角度都要做些调整,倒是没有大的问题。

同时,任归发现,这个身体力量大得惊人,邹青说是神力真不为过,因为勤习不惰,外功极好,基础甚是扎实。

想了想,他抬头看了看远处的一棵树,差不多距离三十米左右,手一抖,匕首划了个诡异的弧线,竟然绕到树的侧面,砰的一声,正中树干,撞树而出,刀尖从树中直钻出来。

“漂亮!”这身体,也很实用啊!飞刀的威力竟然大到这种程度,太棒了!

任归喃喃自语,现世的家伙,就是脑袋不好,人又太好!在之前,他其实也是屡立战功,但是一来人太老实,又仗义,功劳十有八九都让了别人或被别人抢了去;二是没有趁手的兵器,发挥不出真正的实力;三是原来的队伍被打散了,之前的主官战死,好多事情其他人又不知道。

好吧,还是有很多可取之处,我们融合在一起,也算是各种优点集于一身了!

对于完成东征的任务,任归又增加了一份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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