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酒后吐真言(1 / 1)

加入书签

除夕夜,四合院。

我、安明珊、我哥和他的未婚妻、我们以前的几个铁哥们儿在院里喝酒划拳,那声音响得跟k歌似的。安明珊和宋琳琳(说自己)不会(喝),所以在一旁倒酒。我的酒量是我们中最差的,三杯不到就趴下了。更让我惭愧的是杯子还是小酒杯。我趴下之后神智还是有点儿清楚的,至少听见安明珊说:“你别喝了,起来,我扶你进屋。”说完后,我摇摇晃晃地被她扶进了房间。安明珊帮我脱了鞋,把我放到床上。

我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竟然说:“别走!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两年的失语就是我干的!那玩意儿是神相教用来封口的,是我伟大的发明!我厉害吧!哈哈……”说完,我就发神经似地狂笑起来。

我隐约听到安明珊在我旁边,带着哭腔说:“为什么,我哪儿得罪你了,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知不知道这两年来我是怎样过的?没人知道我想干什么,要什么。谁也不愿意和我交朋友,和一个哑巴交朋友,就连我唯一的朋友也死了。你知道我当时连想死的心都有了吗?”说完,我听见她哭了,哭得是如此的伤心和冤屈。

我沉默了,酒也醒得差不多了。我知道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索性一咬牙,把事情的真相全抖了出来。我用双手支持着身体,慢慢坐起来,看见安明珊坐在床头,脸上爬满了泪痕。

我说:“想哭你就大声哭吧,反正这件事儿你早晚都会知道的。”

安明珊边哭边说:“为什么是你?几个月来你对我这么好,是为了赎罪吗?”

我说:“我告诉你,我不是为了赎罪,而且也无罪可赎。我对你好,一是因为你父亲的嘱托,二是因为你的八字注定你要走这条路。而且,我这样做,是为了让一位牺牲的战友,牺牲得有价值。”

安明珊停止了哭泣,说:“谁?”

我说:“这要从你失语的前天说起。两年前,也就是我返回的那一年,在神相教卧底的一位灵异局的高级特工被识破了。他手上有大量神相教的绝密资料,所以神相教的首领下令夺回资料,秘密处决他。就在那天的前一个晚上,他来找我,把一只塑料盒子交给我,里面是一枚芯片大小的黑色小物件交给我,并告诉我一定要活着出去,并把这个交给灵异局。随后又交给我一个布包,里面是一封他给家里的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的信、他的证件、一只间谍相机、一只录音笔。信交给他的家人,证件还给灵异局,间谍相机和录音笔我自己留着用。第二天的晚上,在神相教总部的地下室里,我亲眼目睹了他被处决的情景:他的身上绑了一捆炸药,被两个人押着站在首领面前,他的脸上只有镇静。首领看了他一眼,什么都没说,只是一挥手。让我没想到的是,他推开押着他的人,自己按下炸药的起爆开关,扑向和他面对面的首领……地下室爆炸了,我当时站在门口,所以只是被震出了地下室。我靠在墙上,看见一个姑娘正朝这边看。我只看了一眼就晕过去了。我还用录音笔和间谍相机记录下了当时的情景,用做证据。”

安明珊平静下来,说:“那个姑娘……就是我,对吧?”

我说:“没错。后来首领知道了这件事,下令要把你做掉,以绝后患。还好我极力地为你辩解,首领才让我用那个东西让你失语,使你永远不说话,你就不会泄密了。但他不知道,我在那东西里做了手脚,把那个小物件也加了进去。之后我把你秘密地放出来,我就和神相教撕破了脸,跑到了成阳市。”

安明珊说:“我说你在我的呕吐物中找什么,原来是这样。”

我说:“你可知道,我当时也是打赌,和能否彻底铲除神相教打赌。一旦你取出那个东西,那我那位战友就白牺牲了,我就赌输了。”

安明珊说:“你为了事业就宁可牺牲自己的战友吗?”

我说:“你要知道,在国家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我也会和他一样牺牲自己的一切,甚至是生命。你将来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情的。希望到时候你会做出和我,和他同样的选择。”

说完,我看见安明珊同样看着我,没说话。

与此同时,局长又和那个神秘人通话了。

神秘人说:“我今晚卜了一卦,安明珊今晚有一劫。”

局长说:“死劫?”

神秘人说:“不是,但你们那边要小心,看来他们要行动了。第一个目标就是她。”

局长说:“她有李书诚保护,怕什么?”

神秘人说:“有李书诚保护?那小子现在喝得烂醉如泥,能不用被保护就不错了。你派人在院子把周围围起来,一定要熬过今晚!明天我会派人把他们送到我们这儿的。”

局长说:“书诚没问题,可是她……我不确定是否信得过,毕竟她(进灵异局)只有几个月。”

神秘人说:“(她)只是挂个名而已(没有实权)。再说了,只要把她牢牢抓在我们手里,她就跑不了了。你知道该怎么做……”

局长说:“好。”

读者对对碰。

问:作者先生,你认为喝酒好吗?

答:适度饮酒有益健康,但喝多了就会危害健康,特别是肝脏。一个健康的成年人一次饮白酒的量,低度酒不能超过2两,中度酒不能超过1两,烈性高度酒最好不要超过25毫升;葡萄酒度数相对较低,低度葡萄酒应控制在5两以内,高度则不要超过3两;啤酒为原麦汁11度,其酒精含量约为3.7度。如此算来,啤酒一天饮用量不要超过两听。

友情提示:开车勿饮酒,饮酒勿开车,莫到出事时,悔之已晚矣。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