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审判结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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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木锤敲下去的那一刻开始,法庭的气氛瞬间就有了变化,没有进过法院的人很难感受的到这一锤的声音砸下去,在人心里到底有多响,甚至看到国徽时,就连呼吸都有了明显的顿挫感。

审判长在敲下木锤后,停顿了一下,看向被告席上的陆泽,他对陆泽是比较可惜的,法官也是人的,自然会有娱乐活动,陆泽可能是他在年轻一代艺人中,唯一一个有好感的演员了,但法律是必须建立在人情之外的,不能因为私人感情而偏向谁。

又看了看陪审席位上孤零零坐着的沈靖寒,才出右手食指,在嘴唇上抿了一下,翻到下一页,并宣布法庭纪律,再次询问原告、被告是否听清。

“请问被告,是否收到法院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等相关文书?对于诉讼的权利和义务是否了解?”

“是。”

“对于法院审判员和书记员是否有申请回避?”

“没有。”

“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

“没有。”

接下来,法官询问了陆泽的姓名,年龄,民族,住址,职业,身份证号等详细情况,陆泽回答的也十分流畅,换做普通老百姓的话,难免会有些紧张,但对于陆泽来说,显然不会有什么问题。

接着有对冯长浩这个代理出席的原告做了一番询问,对于原告是公司,而非私人这种情况,审判长的询问都不会太过于细致,之后便是让原告律师宣读起诉状。

“被告陆泽原系乾世嘉传媒有限公司下属艺人,于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与乾世嘉传媒签订八年艺人合同,后擅自违反合同相关条例,未履行其职责与义务,根据所签订商业合同所述,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向其索赔违约金、实际造成损失、以及未来定造成损失。”

这点在陆泽的意料之中,张律师直接狮子大开口,既要陆泽支付违约金,也要陆泽承担乾世嘉对于陆泽离开而产生的损失,当然,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合同早就已经提供给了法院,法官当然也是对其合同有了充分的了解,先让张律师坐下,宣布被告律师可以为被告答辩,也就是说,李军的反击时间到了。

“您好审判长先生,我持有对原告律师的反对意见,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二项的规定,违约金上限不得超过原告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若过高或过低可以申请调整,但原告方要求全额赔偿八千万,并让我方承担其损失,相当于我方在赔偿过后,还要支付其八千万的赔偿,这是不合理的,是明显的霸王条款,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同意,请原告以正确的索赔态度进行诉求。”

这种漫天要价的要求审判长又不是傻子,当然不会同意乾世嘉的索赔方式,警告在对其警告了一番后,才让张律师继续发言。

张律师先没有起身,转身看了一眼坐在被告席上的冯长浩,两人对视了一眼,张律师可以看出一些隐藏在冯长浩眼中的焦虑,并且可以在冯长浩不断摁动圆珠笔的动作上得到证实,两人用眼神交换了一下想法,张向阳才缓缓的站起身。

“审判长先生,我为刚才的言行道歉,但根据乾世嘉传媒的初步估计,被告的违约至少造成了原告方两千万以上的经纪损失,并且未来定造成损失也以达到两百万元,累计总损失两千三百余万,我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愿提出百分之三十的损失赔偿方案。”

瞬间,李军举起了手,一脸错愕的看向张向阳,向审判长提出了抗议。

“我有疑虑!”

“被告方律师发言。”

“被告与原告的合同利益分成明确表明为六比四,并且原告方要承担被告经纪人的收入,也就是总资金的百分之二十,六年零九个月的时间里,根据计算被告为原告创造经济利益为一千四百余万元,而名气等隐性财富不可以计算在损失之内,未来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中,我方是否接片约为未知数,属于未来未定损失,可不承担法律责任,何来两千三百余万经纪损失?”

陆泽和李军都是蒙的,你要说算上名气,别说两千三百万,上亿损失都是有的,甚至几亿都有可能,但除去名气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算上实际损失,哪儿特么来的两千三百万啊?但要是张律师满嘴胡咧咧,那肯定是不可能,乾世嘉手里肯定还有点别的东西!

果不其然,张律师从包中掏出另外一份合同,陆泽确定这份合同不是自己的,那他拿出一份跟这个案子不相关的合同干嘛?

“审判长先生,被告的违约造成的两千三百万损失是有证据的,这份合同为乾世嘉传媒与投资方股东所签署的投资合同,投资金额为捌仟万元整,合同第十九页有明确规定,投资方指定要求个别艺人在其合同规定年限中不得与乾世嘉传媒解约,如乾世嘉没有挽留艺人的能力,投资方将撤离部分资金,而其中指定艺人里就有被告,投资方为被告投资两千万元,目前股东以于十一月六日撤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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