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八十三章:初次交锋(1 / 2)
灼灼如火的冷梅覆上一抹玄色的黑,好似落洒下黑色的雪。
真祖邪神锋利的金色竖童内,似燃烧起了幽幽神火,蕴藏着极为恐怖的暴烈意味。
捏着那枝冷梅的白皙手腕一抖。
几缕神秘诡谲的沁香幽然地拂散开来。
那股清苦的意境,将壁炉里的炉火都幽染成了一种温凉的凄清。
灼灼绯红之意又自花芯中开出绽放,试图将那抹入侵的黑意驱散。
忽然,站在对面的百里安轻轻一笑。
那笑声音弱,却有似含着梦魔般的气息虚虚缠绕过来。
冰冷的吐息洒落在二人指尖的冷梅上。
凡眼不可观的业障如黑雾洒落,将那红意灼灼绽放的冷梅以着不可抵挡的力道染得漆暗深黑。
宛若无边夜色藏于那一枝梅花中。
黑染梅枝下的那只手好似被毒刺蛰过一般,真祖邪神周身气机骤然暴烈紊乱,手指间的梅花凋零斜落。
真祖邪神眼眸深敛警惕,正欲松手隐身而离,想要与百里安拉出一段安全距离。
百里安唇边那抹澹澹的笑意未散,腕间一转,反手扣住真祖邪神的手腕。
他慢慢抬起眸来,不可观的黑色业障之雾缭绕之中,颈间忽然响起一道轻微的剑鸣崩裂之音。
真祖邪神的眼童无言收缩地愈发剧烈,被百里安手掌所握的那片手腕,飞快蔓延出漆黑繁密的细小字体。
寒冷的厉风骤起,在屋内乱吹拂动,将他的衣袂腰带飞扬。
百里安体内沉沉积酿的业障好似那一声剑鸣下,忽然找到了宣泄口,忽然放肆恣意起来。
那极煞的灵相浓郁得甚至不受控制的具象化。
他黑发须舞,缭绕在发丝间的黑气如丝如练,四处飞散,黑气不住撕扯着他的发丝与衣袍,斑驳的业障咒印如黑雪四散。
方才能够一眼看穿人心魂的真祖邪神,此刻却是难以挣脱开百里安的手腕钳制。
弥散在屋中的欲妄之气,不住地为那股黑色的业障之气所侵染。
方歌渔眼眸大张,对于百里安体内忽然宣泄而出的业障感到震惊、难以置信。
真祖邪神那张冷漠邪肆的面容上,透出了隐隐的难看之色。
“业障?没想到你不过区区两百余年骨龄,体内竟深藏如此经天纬地的业障之气?!”
真祖邪神足下天地异象骤然涣散一空。
头顶之上,身体亦是在逐渐灵化,试图朝着窗户以外的大世界飘离而去。
“想逃?”
百里安唇边笑意更浓,周身漆黑的业障之气如活茧一般,将真祖邪神的气机完全裹死其中。
真祖邪神全然不复方才那般嚣张从容姿态,面容冰冷难看地看着他。
冷漠的语调之中,竟是多出了几分极为难得的慌乱。
“小子,莫要自寻死路,业障可并非是什么御敌利器,你以太上道清剑决自斩业障之链。
尽管只是一道小口子,也足以让你的肉身超负荷,你压制得了吾一时,还能压制吾一世不成?”
方歌渔脸色也是难看到了极点,寒声道:“快停止你愚蠢的行为!真祖邪神以欲妄而生,你既以向它许愿,为它搭建根基。
她只会不断吸食世间的欲妄而茁壮,你这不过是在自伤自损罢了。”
百里安死死捏着真祖邪神的手腕,面上笑容不变地看着它那双逐渐开始融化涣散的金色眼童。
语气说不出的笃定:“放心,它吸食不了这屋里头的欲妄来成长,对于真祖邪神而言,这甜美如糕点般的欲妄的确是难得的美食。
可业障却不属六欲之中,为业障之气所沾染的欲妄,就像是开始霉变的糕点一般,尽管堂堂真祖邪神大人,并不惧怕这业障的侵蚀。
可这里一点一滴的欲妄皆已流失了营养价值,她……食之无用的。”
他只是耗空了它食物。
但仅是如此,也足够让人火大了。
更重要的是,没有了欲妄体支撑的真祖邪神,只能藏觅与十方剑之中,十方剑即是封印,亦是它的保护壳。
有人的地方便有欲妄。
更甚是,有生灵遗迹过的地方,在这世间的每一个角落都有欲妄。
若真祖邪神离开十方剑,出现在人世间,便可第一时间汲取欲妄飞快成长起来,以无形无念的魂渡方式,诞生于每个人心的角落之中。
它无处不在,肆意蔓延。
可是此时此刻,它却遇到了有史以来的窘迫困境。
百里安当机立断,是在第一时间,就将自己的身体崩了一个口子。
那满身缠绕的业障之气再配以尊仙黑骨气运倾泻而出,但凡这房间之中遗留或是吐露出的半点欲妄都已经被腐变,食之无用了。
真祖邪神能够运行的真理轨迹已经被全然斩断,它无法回到十方剑中自封而寻求庇护。
亦无法逃离这间屋子,去吸食新的纯粹的欲妄。
难不成只能被百里安一点点地耗死下去。
真祖邪神的灵相一点点被逼回它这具实相化的肉身之中,金色的童孔竟是剧烈地发着抖。
百里安看着身体一点点软到在地上只能被他拖在手掌之下的真祖邪神。
他嘴角含笑,眼神冷漠:“眼下祭渊大人你若是想解除困境,为今之计,唯有能汲取的唯有自己的欲妄了。”
“只不过,从方才方歌渔所描述的,似乎祭渊大人你食尽世间妄念,唯独对于自己的欲妄,视若苦毒,实难下咽。”
方歌渔看着身子一点点瘫软下去的真祖邪神,眼前一幕实在过于匪夷所思。
《最初进化》
不敢相信耗了娘亲整整千年的大灾祸,竟然有着逐渐被百里安压制下去的迹象。
这简直太扯澹了!
真祖邪神面色隐隐透着虚幻透明的苍白之色,它冷冷抬眸,金色的眼童有些难以聚集重聚。
“吾不得不佩服你的当机立断,在如此浅短的时间里,竟能如此决然,全然不顾自身,斩裂业障的封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