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婚礼,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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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予也就只会那么一段,当他忘词儿的时候,周围那些主要从事娱乐业的自媒体达人们都很会,有人打开设备,让这戳心又柔情的旋律填满了整个少女闺房。

歌的末尾是“放在你手心,灿烂的幸福全给你。”

萧予在那时停顿了好久,狭长清澈的眸子泛起雾气,他纤长的手指紧攥着话筒,能察觉到他在颤抖。

“小姜。”他突然很认真,问了她一个问题:“和我在一起幸福吗?”

没人会想到他会这么问。

因大多人在这个场合,是那么说的,某某某,我会让你幸福的。

大多人不太明白为什么这么问,婚姻还没开始,谁知道幸福与否?

可对于萧予来说,从与她正式确认关系在一起的那一刻,他的努力,就是让她觉得幸福。

不论是恋爱,还是婚姻,对于他来说并没差。

姜野奈禾沉沉呼了口气。

“幸福啊。”她抿着唇,把肉肉的脸颊抿出了两个浅浅的小梨涡,“我哪敢想……哪敢想……”

搞笑女突然一时更颤了。

她哪敢想,那个大她二十来岁的前辈,竟然是她携手一生的人啊。

“我还记得,当初和你一起去吃饭,然后在心里暗戳戳的想,唉,这么好的男生,以后也不知道会便宜哪个女生。”

明明眼泪就在眼里打转,然后她吐了吐舌头,故意摆出很洒脱的表情,大声说:“没想到,便宜的是我!”

萧予弯腰往床上放话筒的时候,藏住了眼泪的泪,把手伸向一边的黎稚:“鞋,谢谢。”

之后拿到第二只高跟鞋后,在满屋的浪漫和甜蜜里,姜野奈禾伸出了她穿着红袜子的脚。

一时间,所有的浪漫和感动被沙雕代替。

萧予看着她那红袜子,沉沉笑出声来:“搞笑呢?”

旁边的一堆潮人听了这话笑出了声,还有人叫唤:“你老婆腰上还系着红腰带呢!”

这都是地区习俗,可是现在也没多少人遵从了,但姜野奈禾不愿让姑奶奶失望。

终究穿越过去的那四年,姑奶奶亦是妈妈。

萧予重重的舒了口气,再给她穿鞋时,直接把她脚上的红袜子拽了。

姜野奈禾:“……”

一脚蹬的高跟鞋很好穿,萧予两下给她穿好,起身冲她张开了怀抱。

在她摇摇晃晃的从那软软的大床上站起来时,萧予横腰把她抱在了怀里。

“呦呼~!”

在一群人的起哄里,向来内敛的少年抱着老婆在走出卧室门,映入各种亲朋好友的视线时,他突然伸长脖子,眸子瞥着一个地方,露出皓齿喊了一嗓子:“妈!我娶媳妇儿了!”

那里,身穿红色旗袍,打扮的素雅温婉的舒娴在静静的坐着。

听到儿子那仿佛带着宣泄的兴奋叫喊,她屏息压抑着酸涩的泪腺。

——宝贝,恭喜啊。

夏风微躁,世界莺飞草长。

高挑的少年抱着穿婚纱的少女,步伐翩翩,又在朋友的起哄里,走几步就要转几个圈圈!

到了小区门口,礼花“peng”的拉响,如碎金般的晶晶折射着七彩斑驳的光,落在一对儿年少的新人身上,就像为他们披了一层绮丽的浪漫。

小区旁有一处祭先祖的祭坛,这是一种传统习俗。

要告诉祖先,家里长大的小姑娘要嫁人了,同时也告诉祖先,是哪位少年郎娶走了家里的姑娘。

以及,萧予其实今天早上5点就起了床。

父亲曾经再有问题,那也是父亲,他也是萧家的血脉,他在5点起床去祭祖了,目的也一样,就是告诉祖宗,家里添新人了。

有一说一,这样的习俗比西式的宣誓更让人能体会到何为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生同衾死同穴。

这些事儿都有专门的阴阳师和喜婆cue流程。

等做完后,姜野奈禾就能行动了。

然后大家就在愕然里,看着新娘子往小区的公共厕所溜了,几个伴娘惶恐的追过去,并发出心疼的呼喊:“你悠着点啊,这婚纱上的钻都真的呢!”

最终,她还是和萧予一同坐在了婚车上,然后开始喋喋不休早上自己做了什么。

萧予侧头静静的听她那些废话,然后目光也瞥过她看了看窗外。

姜野奈禾也顺着他的视线往外看。

正好经过了已经改成网球场的老九中,两人恍惚,仿佛能在那里,看到曾经的自己。

……

婚礼现场在安城一处园林水榭上。

按照秦汉风格所构架的建筑,有历史的气息。

毕竟安城,就是一座历史古城,这片城虽见证了很多个朝代的起起落落,但要说最具代表的,那自然还是秦皇汉武所统的江上。

姜野奈禾脱掉婚纱,换上了一身按照秦汉时期贵族人家嫁女的婚服所量身定制,发型也是原汁原味的秦汉风格。

萧予也同样,因整个婚礼现场有空调,温度是好的,在各种人的强烈要求下,给直男戴了古人头套,甚至这都是专门给做的,又通过明星化妆师的手,那简直如古代男儿一般。

不过,萧予对这些是一脸生无可恋,被摁着化妆时,嘴里同在身边围观的段延卿吐槽——

“好烦。”

“明星不容易,好烦。”

此时这化妆间还真只就段延卿一个陪伴的,对于真正的现代男生来说,有几个愿意看男人化妆,不如去婚礼现场和年轻的姑娘们聊天打屁。

而段延卿之所以喜欢看,是因对他来说,他8岁之前的记忆,都是自己在民国生生死死的场面,就是后来能从小开始适应这个现代社会,但这个世界变化太快了,现代人都对这个世界不了解,他怎么可能很快的接受。

加之他心只属一人,任凭这现代世界美女千万,他只想取旧时代里的那一瓢饮。

如此,他对现在的化妆术倒是有点好奇。

段延卿骨子里的少帅之风一直在,他走哪儿坐哪儿,此时此刻他懒散的坐在旁边的凳子上,手里还捏着一根烟,他看着萧予那都快厌世的脸,笑着说:“如果我能有你这一天,别说给我粘假发,就是让我现在像儿时那样留辫子,我也愿意!”

是喔,1914年,段延卿已经20岁了,那他是在1894年出生。

1894年在历史在意义深刻,清光绪二十年,甲午战争爆发,隔年,就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

军阀是从清兵逐渐演化,那个时候段延卿的父亲就是晚清的一个统帅,那自然是从小走晚清的装束,留辫子,穿长衫,满口之乎者也。

萧予看化妆师是个女人,估计对他们的话题听不懂,也没多掩饰,好奇的问:“那你什么时候剪了辫子的?”

段延卿想了想:“12岁吧,那会儿还没提倡剪发易服的活动,我纯粹是因为嫌丑。那会儿为了留个旗人辫子,从出生都得把后脑勺给躺的和特么刀切了似的,我头不是那样。”

萧予抬手摸了摸,的确是很好看很饱满的后脑勺,和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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