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毒蘑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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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卿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臂,那两个针眼非常非常显眼。

他很早就知道自己的病无药石可医,也走过了许多地方,遇到过一些高超的民间药师也会看上一看,但都是让他好好珍惜剩余的日子。

今天宋之初的想法他自然是知道的,夜卿并非是想放弃生命,而是他很清楚,没有人能治得了。

直到遇见“柳清欢”,那种治病方式他从未见过,哪里有人直接拿针往身体里输送东西的?又不是针灸。

但身体的变化确实是实实在在的,他的身体相比较于之前都好了太多。

“没有那个必要。陆大人时间有限,多替百姓看看甚好,为民齐福。”

宋之初可不那么认为,说起百姓,甚至还有了一点情绪,“你倒是天天想着百姓!可你自己呢?你得活下来,好好的活着才能想着百姓。”

宋之初毕竟不止是夜卿的同窗,二人生死相交多年,也是为了寻失踪的夜卿才来到这个地方。

“走吧,这么好的机会!”

夜卿低头,手指摩擦了一下,宋之初立马明白他的想法。“钱的事情你不用担心,我这里还有一些钱,足够了足够了!”

拗不过他,夜卿终于点头,宋之初高兴的立刻拉着他走。

出去的时候看到干活的柳清欢,终是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之前对病重的夜卿丝毫不理会,没有一个做媳妇的样子,实在是让人很生气!

柳清欢也没有理他们,任由他们走了。

如果那个陆大人真的能够治好夜卿的病,那她也不必冒着被发现的风险继续给夜卿输液。

对她而言是件好事!

不过她也不是什么事都不干,毕竟前两天摘的蘑菇和处理的蛇皮还没换来银子呢!

太医院陆大人……

柳清欢沉思,这不就是一个大好的买主吗!

回屋收拾东西,立刻去往广福堂。

大街上人山人海,人们都热烈的讨论着广福堂的陆大人,很多人都是去往广福堂的方向。

其中也不全是病人,毕竟大家都想看看这著名的京城来的人又是怎么样的风姿。

柳清欢背着背篓,发现排队的人已经快站了一条街了,夜卿正在其中,居于末尾,后面还有两个人。

柳清欢微微一闪,躲到旁人身后。

她不想被夜卿看见。

至于什么原因,说不上来,就是单纯的不想让他知道自己的本事。

远远忘去,高坐高堂之上的那个人,居然很年轻!

锦衣华服,样貌俊朗,脸蛋是娃娃脸。整个人从头到脚透露着有钱二字。

对!就是有钱!在这穷乡僻壤之地,穿的衣服真的是耀眼的很!

柳清欢以为太医的阅历,至少是个白胡子老头,没想到居然这么年轻。

看来是个有本事的

“这么多人,若是排队买卖药材,到今晚都不一定能排到我。”

柳清欢当即决定,先去另一个地方,晚些再来。

……

“夜卿!”

“夜卿!”

烈日灼心,今天的太阳晒的慌,宋之初已经头昏眼花,热的浑身冒气儿,有好几次都想靠在夜卿身上缓缓,但又不好意思。夜卿也好不到哪儿去,热还能忍受,就是脑袋有些混沌,但依旧站的笔直,风姿不减。

别人都热的擦汗,扇风,原本叽叽喳喳的,现在连话都懒得说。却没有一个人要去旁边歇一歇,都不敢离开队伍。

夜卿正是脑袋昏沉,头昏眼花的时候,突然人群中冲出来一个人来,大声呼喊他的名字。

“夜卿在哪儿!”

“你家那个傻子去柒庄饭店闹事了!”

夜卿顿时一激灵,脑子里的浑浊全部散的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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