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与尔之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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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与她相遇的时光,成了拂煦一生中最美好的风景,哪怕过去再久也罢,每每想起来,都微微的发着烫,像是冬日早晨里痛快饮下的一碗热汤,一点一点熨烫着脾胃,最终却是顺着经脉骨血流进心里。

而那堵墙头成了他们相见的桥,他来去无踪,像是一只风雨里行走的飞燕,有时几日不见人影,可是在某一日清晨回来。

每当无事的时候,顾兮走到院中时,拂煦已经静悄悄地坐在高高的墙头那片树下的阴影里等着她,像是默认了理应如此一般。

两人也不怎么交谈,心照不宣一般,只是每次顾兮瞧见他已经来了,都眯着眼睛冲他甜甜一笑。

他有时候会轻轻抛些油纸包着的吃食给她,都还热乎着,握在手里暖暖的,像是他的体温。

每当顾兮想道谢时,他总是静静把头撇开,似乎并不想听这些话,顾兮只得无奈笑着摇摇头,坐在树下的矮亭里,认真的吃完,然后将空油纸同他一摆,无声告诉他,很好吃,她可是全部吃完了。

而午后闲来无事,拂煦也只是静静瞧着顾兮在院中,有时是在树下种花,有时是坐在池边绣女红,这么看上一天,他也不觉得无聊,夜幕四起时又悄悄离去。

他话不怎么多,顾兮倒也没觉得他无趣,他们静默无言,拂煦像这院中的一片叶子亦或是一株细草,无声与她相陪,只有那只雪白的兔子活泼地在草地上玩耍,偶尔发出一点声响,却仍让人觉得时光安稳缱绻,细水长流。

可知那晚他送来了兔子,他唐突伸手抱了她,他有些懊恼自己的唐突,却不后悔自己的举动,他松开了那个叫他留恋的柔软拥抱,隐藏好自己的情绪,同她说自己该走了。

他想,有这样一个人等过他一回,已经够了,足以让他以后有个念想。

他是活在黑暗里的人,现在已经够了。

他好像找到了,这世间最珍贵的宝贝。

她却没着急走,在他跳上墙头的时候,仰着脸问他,什么时候会再来看它。

她晃了晃手里抱着的兔子在问他,眼睛却一直盯着他,又像是在问他,什么时候再来看她。

拂煦心中一窒,一双深眸盯着她瞧,什么话也没回答,只是说更深露重,催促她快些进屋,就轻飘飘跳下了墙头,一点声响都没有,也什么都没留下。

顾兮抱紧兔子,隐隐有些失望,她想,他要走了吧。

好不容易有个人肯听一听她说话的,可是现在也要走了。

她将兔子贴在脸颊边,小声嘟囔着,“以后你来陪我吧,好不好?”

没得到回答的顾兮一整晚都未得好眠,总像是惦记着什么。

丫鬟端着水进来替她梳妆时,她才迷迷糊糊的起床,丫鬟发现了房中多出来的兔子,诧异惊呼:“呀,小姐,哪来的兔子?”

她这才回过神来,瞧着手边乱拱的小兔子噗嗤笑起来,想了想她说:“许是一位神出鬼没的神仙送与我的。”

丫鬟先是惊讶后想到什么,又紧张起来,“这要是被老爷发现了可不行,我先把它送出去吧,小姐!”

也难怪她这么紧张,前几天那只鸟儿她也见过的,还同顾兮一块给它处理过伤口。

顾兮下意识地摇了摇头,想到什么,眼神也变得坚定了许多,“就养着吧,你瞧它多可爱,爹爹那边我来说。”

听她这么笃定,丫鬟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是一脸忧心忡忡的模样,想到小姐上次失去小鸟时那悲痛的模样,有些不忍再想下去。

坐在梳妆镜前,顾兮正想着等会怎么去同顾老爷请安的时候怎么开口说,才能更坚定一些,好留下他的兔子,这时,她的余光忽然瞥见阁楼外的大树密密麻麻的枝丫间,露出一小段黑色的靴面,不仔细看还不容易瞧见。

又或者是,是靴子的主人想让她看见,所以她才看见了。

再定睛往上细瞧,她看着昨夜里那个高挑利落的少年枕着双臂,叼着一根野草,懒洋洋地靠在树干上,蜷着一只腿,一只腿垂下,在树丛里漫不经心的晃着。

似是察觉她的目光,黑衣少年状若满不在乎的瞥了她一眼,然后挪开了视线,一脸淡然的无关紧要,若不是他的耳尖有些红,她差点就要给糊住了。

不可否置,她差点惊喜的叫出声。

日子就这么过了许久,春来秋去,不记得几个年岁,他虽然仍是外出寻宝,可是最后,却总是会回到汴州来。

回来时,雷打不动,总会来看她。

她不问他去了哪里,只是甜甜一笑,像是他一直在那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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