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我真的很喜欢你3(1 / 2)
第四十七章我真的很喜欢你3
我和她真正说上话是一次事故上。
那个笨蛋摔跤了,整个人重重地摔在地上,我吓得整个人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哪怕班主任还在,哪怕还在上着课,但我哪有顾及那么多,跑前去,把她横抱起。
她的额头摔伤了,留了很多血,膝盖也摔破了,我的心顿时疼的很。
多年来一直细心呵护的小笨蛋,居然受伤了,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立马抱她去医务室,得把伤口处理好。
于是,我和班主任请了假就立马抱着小笨蛋去了医务室。
校医给她处理好了伤口,我的心方才安定下来。
也就在那一次,我们说上话了。
久别重逢,那是我们第一次对话。
这个笨蛋的声音,还是和以前一样,软绵绵的特别可爱。
一双水汪汪的大眼,忽闪忽闪的,和小时候一样,里面似乎有一汪海洋。
也许是因为这个笨蛋受伤了,一开始的羞涩、紧张、纠结早就抛到了九霄云外。
见她伤口包扎好了,我便背上她,两人走在校园的小道上。
她喜欢喝奶茶,我给她买了一瓶常温的奶茶,顺带给她买了一架粉色的小风扇。
小笨蛋收到了“礼物”特别的开心。
我想,买值了。
后来我和她再次做回了“老友”,我们一起上学,中午放学了一起吃饭,下午回家我骑着自行车载着她一起回去。
那种感觉真的很好,载着小笨蛋,她坐在我的后面,阳光洒在我们的身上,对我来说,那回家短短十几分钟路程,是那么的珍贵和幸福。
高中三年,我一直陪伴在她的身边,给她辅导数学,她的数学很差,我耐心地给她辅导。
其实她不笨,学习上是没有找到正确的方法,后来教了她一些解题的技巧和思路,她渐渐领会了,成绩提了上去,这和她自己的悟性还有努力是分不开的。
高一期末的分班考试,这个笨蛋如愿地考上了文科重点班,她很高兴,一直说要感谢我,苏爸还给了她两张游乐园的门票,说为了感谢我,让她带着我去玩。
那时候是刚放暑假,本来打算第二天回a市看爸爸妈妈的,但是能和小笨蛋一起去游乐园,我立马改了时间。
那天晚上,我很高兴,因为第一次和笨蛋去游乐园。
这算不算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呢?
谁也不知道,其实那晚我很晚才睡着,我站在镜子前,试了一件又一件衣服,只想挑最好看的衣服,想把自己打扮的最帅气然后和她约会。
于是,整个衣柜里的衣服都被我翻遍了,最后我才选好了其中一件我自认为穿起来是最帅的。
现在想想,当时自己真的有点傻,可是总会情不自禁这么傻,如果现在能再和那个笨蛋约会,我也会再次挑光衣柜里的衣服试一遍,直到试到最满意为止。
俗话说喜欢上一个人时会变傻,我现在慢慢认同这句话了,虽然我很不想承认因为她我变得真的挺傻的。
高三,学习压力特别重,幸好我们两个都熬过去了。
高考后,分数出来了,那个笨蛋考上了她理想的重点师范,而我考上了我理想的华国航空航天大学。
考上了航天大学,离我的梦想更近一步了。
我的理想是做一名机长。
这个梦想,小笨蛋小时候就知道了。
但是有一件事情,她是不知道的。
我最大的梦想并不是当上机长,而是当上机长后,我开着飞机,飞上了天空,看着白云,而我的身旁……坐着小笨蛋。
我们一同遨游在蓝天白云,我与她分享我对天空的喜爱。
这个梦想,从我小时候喜欢上飞机时就有了。
说了那么多,那个笨蛋,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她叫做苏—简—简。
这个女孩,出现在我平凡的生命中,给我的生活带来了阳光和色彩,因为她,我懂得了什么叫做喜欢,什么叫做思念,什么叫做爱。
此刻,我相信苏简简,你正拿着这封信在认真地读着吧,原谅我这一封信这么晚才拿给你。
因为我想等到6月29日这一天,拿给你。
6月29日,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
因为14年前的这一天,小小的我们坐在栀子花旁,你和我说要做我的老婆。
对我来说,这一天是最甜的。
这封信有点长,我写了又改,改了又写,有时候没写好我换了新的纸重新写过。
天知道,这封信我写了几天几夜了。
苏简简,我真的很喜欢你,非常非常喜欢你。
遇见你,我真的很幸运。
所以……
你喜欢我吗?
—程陌
6月29日
读完了信,苏简简将这封长长的信紧紧抱在怀里。
她低下了头,床单上是她滴落下来的泪水。
此刻,苏简简心里头只有一个想法。
她上辈子一定是拯救了银河系,所以这一辈子她才遇到了程陌。
她一直被一个男孩深深的喜欢着,默默地守护着。
请问这世上还有比这更幸运更幸福的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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