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杀人(2 / 2)
“不行,我绝不会给你们!这是孤夜的东西,谁来了我都不给!”
庖硕心中的恐惧感在见到对方拔刀的那一刻就不断的消散。这时候吼出去的话已经隐隐带着战场上搏命时的些许杀气了。
“大哥,要不算了!反正我们都得了……”
“给老子滚开!”
年轻人一脚将前来规劝的小弟给踹翻了几个跟头。
“这死胖子今个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居然敢如此大声对我说话!都别拦,今天他手里的所有钱财我要定了!”
不知为什么,这厮如今拿着尖刀越是靠近,话语中越是威胁,庖硕的恐惧感越是消散。等到双方距离只剩下五六步的时候,原本抱在胸前的双手也放了下来。只不过是眼神中还带着些许迷茫。
“憨子,乡人邻里之间斗殴争抢常有之,可打可骂或可伤。但只要对方提起了刀,那便是生死仇敌。既是仇敌,便不可再留手!”
似乎是知道庖硕此时心中所虑一般,孤夜在身后适时的高喊了一声。也就在此刻,不知是不是被孤夜话中“生死仇敌”四字刺激到还是怎么滴,那年轻人还真的提刀对着庖硕的肚子狠狠刺来。
“欺人太甚……”
最后一刻,庖硕突然抬起腿就是一记窝心脚狠狠朝前蹬去。接近五瓮的力道重重的踏在年轻人的胸口上,一时间这厮就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从村道上飞出,径直撞在了旁边的大树上,树上冬天残留的几根枯枝也因此全震落了下来。几乎没有什么哀嚎和痛呼,甚至连呻吟都没有。
伴随着尖刀叮当一声落在地上,那年轻人嘴巴里就像个小泉眼一样不断的往外吐着血沫,无需再行确认,铁定是活不成了。
一脚,只是一脚。横行霸道祸害十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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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渔村的游侠头儿就这么被活活的踢死了。而且这个踢死他的人居然是那个见谁都和和气气的傻胖子庖硕。
如今这个杀人者,其杀气外溢,同东胡人厮杀的那股狠劲也全然表现在了脸上,顿时吓得剩下那些人腿脚一软全跪趴下了。也是,这样一脚能将人踢出十几步远并活活给踢死的猛士,那个见了不害怕。特别是这些人刚刚还在饿狗抢食般的哄抢这位猛士的钱财,还一个劲的要他解下所有褡裢。
这时候不需要后头的蛮九开口做些什么,刚刚庖硕被收刮出去的钱财已经被人双手捧着小心翼翼的送了回来。连同死去的和断手臂那个,身上放着的也被掏了干净。
要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特别是欠了地主老财哪怕只有一枚刀币,那也得是利滚利压的你喘不过气。可说到杀人偿命,在这时代特别是燕国却是没此规矩。换做是在秦国或许还有亭长或者乡中三老来处理公道,可现在完全是当地宗族说了算。
游侠儿算什么,那就是群鬣狗,死在水沟里发臭都不会有人搭理的那种。平时不事生产专干敲诈勒索的勾当,最多也只是占着有时候给地主家管事出门讨债带个路的威风,连给地主家儿子斗鸡走狗调戏个良家当个马前卒的资格都没有。
所以如今庖硕当街杀个人还真的不算个啥事情。大不了出点钱找几个人给埋了而已。甚至连名声都不会有碍,从某种角度来说还算是为民除害。刚才几个人拦路抢劫的事情远远的可是有不少人在观望,只不过是不想摊上麻烦没有上前而已。直到现在见死了人反而是凑上来看看能不能赚几枚跑腿挖坑钱。
孤夜见庖硕最终还是自己把事情给解决掉,心中也是长舒了口气。还没等他把想说的安慰话讲完,蛮九已经花出去了三十几枚刀币,雇佣了刚刚在周围看热闹的渔农将尸体给埋了。
这可是个好差事,几个人上前二话不说的便把树下那具尸体给扒了个精光,连那鞋子都没有放过。最后才将赤裸裸的尸体给直接丢到了海边礁石下,任凭海水冲刷,不消三天未等尸体泡烂了,怕也被螃蟹给吃得差不多了。或许也是此原因才导致这种丑陋的东西并不会出现在当地人的食谱上,哪怕是快饿死了也不会有人碰。
这本就是路上出现的一首插曲,可这曲子由于太过的刺耳,导致远在几里之外的庄园内在孤夜三人未曾到达之前便已经听知。
庖硕踹杀游侠儿这个奇闻甚至惊动了地主家里的许多管事,而听闻自己儿子杀人的庖丁庖大厨则是大惊失色,乃至不顾一切丢下刚刚捆好的肥彘就奔出门外寻去……
注:战国时期,请不要高估了这个年代人们的价值观。经过了春秋数百年的混战,知识和上升渠道几乎都是掌握在少数贵族手中。
底层绝大多数人都在不断为生存而努力挣扎,百家思想的出现且影响到的人也只会是最上层的那群人。为忠为义只是极少数,不择手段,尔虞我诈,不断秀底线才是时代低层的主流。
有读者说老米写的对话不够复古,可我想说的是之乎者也的文言文模式只会出现上层人中。普通人更多的还是乡间俚语,甚至连操你妈这句国骂也绝不只是现代人专属。不要被电视剧给迷惑了,当然,这只是本架空历史小说,将之当故事看就好,注定是不符合史实的,认真你就输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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