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七章 修一座新‘萧关’!(第一更)(1 / 2)
嬴政微微颔首道:
“说的没错。”
“这也是大秦律法的初衷。”
“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偿必行。”
“大秦立国之初,始皇便言,莫不建立法度,凡事皆有法式。”
“正因为此,商君变法以来,秦一直重视普法,了解律法其实是大秦民众的迫切需求,而这正是法官的职责所在。”
“商君言:吏明子民知法令也,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不敢犯法以干法官也。遇民不修法,则问法官,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民即以法官之言正告之吏。吏知其如此,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又不敢犯法......”
秦落衡静静的听着。
大秦一直默许民众和官吏互相监督。
在商鞅看来,民众从法官哪了解了法律,就不怕官吏的欺压了,也不敢随便犯法,官吏知道民众懂法,就不敢再随意的欺压,所以向民众普法,相当于给民众和官吏各自打了预防针。
正如秦落衡前面所言,‘民不尽知’、‘民不尽贤’,所以法官在大秦体制内就格外重要,在大秦的体制内,法官相对独立,直接听命与御史府,相对其他官职更为中立,
因而法官是民与吏的调节剂!
也因法官日常接待的都是形形色色的底层民众,因而他们必须对律法无比熟悉,不然很难应付的了各种民众,地方法官每年都必须到御史府核对法律条文,同时也会更新《法律问答》!
大秦律法的修改,大多来自法官的建议。
嬴政继续道:“大秦的律法的确有些苛杂,但外界抵触的行伍和连坐制其实执行的并不严,立国之初,始皇确实有意整顿,但因一些原因,并没有实施,不然逃逸的六国余孽,岂能一直遥逍法外?”
嬴政并未在这上面多说。
话锋一转,提起了秦落衡案几上的竹简,问道:“我方才看过你大案上的竹片,上面却是写了有关匈奴和百越之事,匈奴可以理解,大军已北上一月有余,百越你是如何得知的?”
秦落衡笑道:
“我在骊山时,救过一人。”
“那人名为吴芮,为吴王夫差后裔,他那一次斩杀了逃逸的刑徒首领,赏爵两级,因而回到了吴县,他回去后,正好遇到百越袭杀,便在给我的回信中,稍微提及了几句。”
嬴政微微额首。
他看了眼案几,面色如常道:“既然你对南北都有一定了解,那就给我讲讲,对南北开战的看法。”
秦落衡略一沉思。
沉声道:
“战事方面,大秦必胜!”
“但在治理方面,恐会有些棘手。”
嬴政看了秦落衡一眼,神色平静的问道:“你可知为何朝堂执意要打匈奴?”
秦落衡道:
“匈奴能威胁到秦。”
嬴政不置可否道:
“眼下王翦、蒙武病逝,王贲昏迷,南方二十万大军深陷南海,加上山东六地因田政之事,各地陆续出现动荡,是故匈奴想发狠咬我大秦一口。”
“这次是匈奴倾巢之兵南下!”
“但这一战,其实是没办法避免的,朝廷也早就料到了,一直都严阵以待,这次挥师北上,其实意料之中。”
“朝中有反对的。”
“不过他们不了解匈奴。”
“朝中有人建议送匈奴精美的衣服和食物,用以维持邦邻,试图用这种方式降低匈奴的侵略性,但这种方式并不可取。”
“大秦起于边陲,跟游牧打过太多交代了,对他们的习性更是了如指掌,这些大臣的建议,用在赵魏韩等国身上没有任何问题,但用在匈奴身上不行。”
“大秦奉行的是耕战,匈奴等游牧奉行的是牧战!”
“两者本就不是一个体系,想让匈奴跟大秦合作,根本就是与虎谋皮,得不偿失,匈奴也不会同意,这些游牧长期持续的对华夏进行骚扰、袭扰、突击,其实是非常正常的。”
“或许你会有些想不通。”
“但这就是事实!”
“你没有主政过,对很多事看不清,草原上资源匮乏,看似地广人稀,其实养不活太多人,为了生存,他们只能南下掠夺资源,而把军事优势最大化,其实是游牧的必然选择!”
“大周六百年,在这六百年间,燕、赵、还有我大秦,一直都在跟这些游牧打交道,而在商君变法之前,大秦其实对西边的夷、狄优势并不大。”
“赵燕亦然。”
“世人只知,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却是不知,为何赵国会有这一种变动,因为在一定程度上,耕战的国度对上牧战的游牧其实并不占什么优势。”
“甚至是劣势!”
“原因也很简单,游牧打了就跑,是战是和,都由游牧决定,所以耕战的国家防御游牧的成本很高,而打出去的成本更高,因为草原地盘大,纵深大,人口少,并不容易追上。”
“游牧是不怕跟你打消耗战和持久战的。”
“他耗得起!”
“朝中很多朝臣想法很天真,以为跟匈奴打好交代,进行商贸便能让两家和平相处,但他们根本就不懂,匈奴蛮夷也,他们就算缺东西,也不会情愿进行交易的。”
“他们只会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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