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借钱借成了诈骗!(1 / 2)
对方这样转移财产……
目的自然是为了不还钱。
事实上。
在生活中,很多老赖都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
只要转移了财产,债权人就算胜诉了,也拿不到钱。
目前为止。
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还不起钱要坐牢。
这也给这些老赖们找到了一个漏洞。
利用这个方式……
将财产转移,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但……
老赖们的这种行为,和孟磊的有着明显的区别。
孟磊的转移财产行为,发生在法院判决之后。
而老赖们转移行为……
发生在法院判决之前。
只需要他们把钱藏的好,法院也无法查询到转移财产的去处,那么他们真的不用还钱。
是各种意义上的不用还钱,且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唯一能制裁他们的,就是失信人惩罚了。
禁止高端消费、禁止坐高铁、卧铺、飞机、轮船等。
不过这些……
对他们而言,只能算是微不足道的惩罚。
而孟磊的行为,明显是在法院判决之后。
这里面有着一个本质的区别。
那就是……
涉嫌了拒执罪。
他转移财产的行为,导致了判决无法顺利实施。
主客观上,完全符合构成要件。
且达到了情节严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这等于是把自己给坑了。
想到这里,秦牧无奈摇了摇头。
要是孟磊多懂点法的话,知道拒执罪的构成,肯定不敢模仿老赖做这些事。
那些敢当老赖的人……
背后都付出过很多功夫,确保自己在法律方面不用担责,才敢这么肆无忌惮不还钱。
“你不用急,你遇到的只是个低级老赖,钱肯定是能要回来的,他跑不了。”
秦牧想了想,给马明回复道:“而且,还能把他给送进去。”
没过几秒。
马明便发来了消息:“真的能送进去?”
文字里,透着一股激动和兴奋。
显然。
马明受孟磊之苦,久矣。
秦牧笑了笑。
接着回道:“可以的,他的行为,够坐几年牢了。”
“首先,在判决之后转移财产,孟磊的行为涉嫌拒执罪。”
“其次,你不是还有很多同学吗?可以让他们也准备起诉孟磊。”
……
乾州。
某办公楼。
上班期间。
本该对着电脑敲代码的马明,此刻却低头看着手机。
露出了苦笑。
看到了秦牧发来的最新消息。
他忍不住轻叹了口气,回复道:“up,拒执罪我了解,可是……同学们现在都心灰意冷了,没有起诉的想法啊。”
拒执罪他很了解。
作为秦牧的忠实粉丝。
在往期的一例视频里,他曾经看到过。
一对中年夫妻霸占了他人的房屋数年,最后被判数罪并罚。
其中一项……
就是拒执罪。
属于暴力对抗、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
但起诉孟磊……
他的同学们看到了他的先例之后,都很悲观。
打赢官司也拿不到钱。
他们根本没有再继续起诉的想法。
没过多久。
另一边的秦牧发来了一句话:“谁让你们起诉还钱了?你们发起多人诉讼,状告他的行为涉嫌诈骗,告他诈骗罪。”
看到这里。
马明愣了一下,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诈骗!
这两个字,再次冲击了他的心神。
诈骗罪……
按照金额来判定,分别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以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看过了秦牧每期视频的他,对这个基础法律的概念十分熟悉。
可孟磊的行为……
他只是当作了单纯的借钱,并没有往诈骗上联想。
“孟磊先是找你们所有人借钱,却没有归还一个,名义上说是借钱,实则是骗钱。”
而另一边。
秦牧很快解释了涉嫌诈骗的原因:“诈骗罪,指的是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这个罪名,判定的关键在于存在欺诈行为。”
“而孟磊借钱时,都承诺不久后就还,但至今未还,欺诈行为明显存在。”
“他的目的,也是为了非法占有财产。”
“你现在可以找一下其他同学们,问问他们的意见,统计下总共借出了孟磊多少钱,算算总金额。”
看完了秦牧发来的消息解释。
马明再次咽了咽口水。
目光愈发明亮。
秦牧等于给他指出了一条全新的思路。
不仅能要回钱,还能把孟磊给送进去!
事到如今。
他和孟磊之间,已经不存在所谓的同学情谊了。
真正的同学……
绝不会借钱不还,更不会在法院判决后还恶意转移财产。
这一口恶气,他一定要出!
紧接着。
他打开了大学同学群。
在群里面询问大家都借过孟磊多少钱。
“我五十二块,当时和他出去吃饭,说好的aa,结果他说他没带钱,我就帮他垫付了。”
“我1000,他当时说奶奶死了,结果没钱办丧事,我就借了他。”
“我二十七块,大学时候他让我帮忙买烟,说是事后给,结果现在还没给。”
“我八千,他当时……”
“……”
同学群里。
众人将他们借出的金额都说了出来。
这些钱……
要么是垫付的,要么是用各种名义外借的。
总而言之。
没有一个人从孟磊手中拿到了他们的钱。
马明将这些金额一一记录下来,用计算器简单相加。
共计43621元!
心情突然有些激动。
按照诈骗罪来计算,金额只要超出了三万,便可以称之为金额较为巨大。
量刑区间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了,你问这个干嘛?这不是戳大家的痛处吗?”
“钱根本要不回来啊,我刚刚上网查了一下,这种老赖太可恶了,和房地产开发商烂尾一个德性!”
“我已经准备算了,就当肉包子打狗了,还钱买个教训。”
“还好我借他的钱不多,才几十块。”
“……”
同学群里。
众人接着讨论,状态非常消极。
亲眼目睹了此次要钱之难……
他们的心气,也都被消磨的差不多了。
马明见状。
连忙发言道:“大家先不要着急,我在想,大家可以联合起来,一起起诉孟磊。”
消息刚发出。
一瞬间弹出了十几条消息。
“起诉?起诉有个屁用!你不是也起诉了?钱要到了?”
“我算看出来了,这世道,就是老实人吃亏,守规矩的人受欺负,不守规矩的人吃香的喝辣的!”
“你的十八块钱都要不回来,我们的钱更多,根本不可能要的回来!”
“孟磊已经铁了心不还钱,他转移财产,肯定不是因为你的十八块钱,而是担心我们一起找他要钱!”
“……”
好几个同学的语气都有些冲。
在群里直接说起了脏话,爆出粗口。
他们都看的很透彻。
孟磊之所以转移财产……
摆明了是怕他们继续要钱。
十八块不多,可所有同学加起来,足足有几万块钱!
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我说的不是起诉他还钱,而是起诉他诈骗罪。”
马明看着同学们愤怒的发言,连忙说道:“我找高人问过了,他在判决之后转移财产,对抗判决,导致判决无法施行,明显触犯了刑法的拒执罪。”
“还有他的借钱行为,我们完全可以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
他将秦牧和他讲解的内容,一股脑发在了群里。
拒执罪这个罪名……
属于公诉罪名,大概率公诉机关会对其发起诉讼。
当然。
秦牧还叮嘱了,若是公诉机关认为金额不大,未曾起诉……
他可以用受害者的身份,向法院发起拒执罪的诉讼。
坚决要求依法定罪。
另外。
诈骗罪本来也是公诉罪名。
但对于某些特殊案件,是允许公民发起刑事自诉的。
而他们所遇到的这个事件……
孟磊在借钱和诈骗之间不断游走擦边,说是犯罪又似乎没有犯罪。
便在这类案件的范畴。
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对方是否构成诈骗罪。
“真的假的?”
“诈骗罪?告他?让他坐牢?”
“卧槽!你找的这个高人靠不靠谱,别是信口胡诹的!”
“如果真的能把这孙子送进去,我的钱不要了,一分钱都不要了!”
“……”
而同学群里。
看完了起诉方法的同学们,瞬间沸腾了。
一改之前的颓态。
无比激动。
甚至有人不打算要钱了。
对他们而言。
能送孟磊进去,比什么都开心。
马明看着同学们的反应,不由露出了笑容。
至于那几个问秦牧是否靠谱的人……
他没有解释什么。
只是将秦牧在小破站的账号,分享在了群里。
上面的每期视频,都用血淋淋的案例,进行了“生动”的普法。
让人记忆深刻。
从诈捐、黑中介、高空抛物,再到彩票店、银行、4s店……
累积起来的“获刑者”,数量高达四千余!
……
次日。
马明又双叒叕请假了。
在得到了新的思路后,他再次奔赴阳城。
来到了孟磊生活的城市。
同时。
他也得到了同学群里共计34名同学的授权公证。
公证书上写明了,授权他帮忙代理这一系列的诉讼行为。
毕业之后。
各个同学都分布在天南地北。
很多人都来不了。
但都表示要参与这次的刑事自诉,要求他帮忙异地办理。
某律所。
石良平看着再次登门而来的马明,嘴角抽了抽。
叹了口气:“马明啊,就是十八块钱,要不就算了吧。”
马明的上个官司,就是他帮忙打的。
此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也是他帮忙异地办的。
结果孟磊却转移了财产,始终不肯还钱。
让他没想到的是……
他这个前当事人,居然为了十八块钱,又飞到了阳城!
这份执着,他平生仅见!
“咳咳,我说过了,这不是十八块钱的事。”
马明正色道:“这次我来,还想请石律师再帮个忙,我想再起诉一次孟磊。”
石良平愣了一下。
随后问道:“你不会还要起诉还钱吧?一事不二诉,你再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诉讼法明确规定,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再次起诉和审理。
这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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