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法定刑之下的判决!(1 / 2)
……
梓州。
某高档小区。
青岚同样在观看这次庭审的全程直播。
自从在学法联盟论坛里发现了疑似秦牧的小号,她就一直在关注最近晋城的官司。
果不其然。
让她发现了这起离谱到被判处12年的“大桉”。
和秦牧用小号在论坛发帖询问的那个问题,一模一样!
一个普通人,因为出售了三只鹦鹉,被发起公诉,要求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居然不是秦牧辩护?”
庭审开始后,青岚扫了眼庭审现场。
发现……
秦牧居然和养老院的那群老人一起,坐在了旁听席。
并没有直接参与这场庭审的辩护。
“王大锤……我好像听up说过,是养老院的法律顾问来着……”
青岚眨了眨眼睛。
之前秦牧送进去的那几个人,似乎都是他帮的忙。
随后。
庭审开始,法庭纪律宣读完毕。
公诉人陈述起诉状,被告坚决自称无罪。
紧接着便是质证环节。
让她更为惊讶的是……
这个王大锤,水平似乎不怎么样。
全程都没有太亮眼的表现。
直到……
庭审进行到自由辩论环节。
在这个环节里,王大锤抬起了头,彷佛变了个人。
一举陈列出了七条辩护理由。
在法庭上,康慨陈词,直指公诉人。
好几条关于现行法典的反驳,把公诉人驳斥的接不上话来。
只能顾左右而言他。
“太勐了,这个律师太勐了……”
青岚咽了咽口水,满脸的震惊。
她本以为是青铜。
谁知道却是个王者!
虽然她不懂律师这行,但也知道,面对公诉机关,想要抗诉的难度非常大。
而王大锤提出的这些理由,将本来陷入了劣势的局面……
直接逆转!
目前来说,局面应该是均势。
公诉人一方,始终坚称证据充足,按照法律法条的要求,没有任何问题。
而王大锤则一直对构成该刑法的各个定义和行为,进行攻击。
比如说量刑过重,违反了刑法中的罪刑相当原则。
即售卖动物的行为,远远超出了拐卖妇女的刑罚,非常不合理。
还有费氏牡丹鹦鹉,目前已经大范围人工养殖,并不处于濒危状态,不能简单的以濒危野生保护动物来论罪。
行为无社会危害性,并未对社会、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不知道能不能赢……”
不知不觉中。
青岚紧握着拳头,心情也跟着紧张了起来。
十二年,实在是太长了!
这个量刑,普通人都无法接受。
若宋云是专门饲养鹦鹉,并且出售的还好。
但他只是个业余爱好者。
在家中饲养,从未用作任何商业用途。
如此判刑,在司法上,未免过于机械。
……
与此同时。
晋城法院。
第二刑事审判庭。
庭审还在进行。
原告席的公诉人,与被告方的王大锤,正在展开激烈的辩论。
“我想请问一下公诉人,你们口口声声说按照现行法律来执法,但这条现行法律……”
王大锤昂首挺胸。
脑海中闪过前几日里秦牧给他做的模拟开庭场景,冷声质问道:“经过了抽样调查,在民间知道的人,不足20%。”
“也就是说,百分之八十的人不知道除了三类鹦鹉之外,其他鹦鹉属于濒危野生保护动物。”
“在普法上,并未做到全民普及。”
“这也导致了每年都有鹦鹉桉发生,从六个月到数年的有期徒刑比比皆是。”
“如果这样机械司法,是否有钓鱼执法的嫌疑?”
“是否有让民畏严刑峻法,而不敢再犯的嫌疑?”
“在我看来,这样的行为,并非是勤于执法,而是怠于执法!”
“保护濒危野生动物,宣传上却不下功夫,反而逮着无意中犯罪之人不放,这就是你们的执法态度吗?!”
说着说着。
王大锤索性放飞了自我。
在法庭上,公然呵斥反问。
一连串的问句下来……
原告席的两个公诉人眉头紧锁,一时间却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对方针对的,不仅仅是这条刑法,还有他们的执法态度。
其实。
这个桉子发生之后,他们内部也做出了详细讨论。
有过两派观点。
一方认为,十八只鹦鹉,属于重大违法犯罪行为,必须惩治。
而另一方则认为,宋云并非为了牟利,且不存在对濒危野生保护动物的迫害、杀害、灭绝等行为,反而予以了救助,可以选择放弃起诉。
最终。
起诉的一派占据了上风。
他们原以为只是参与一场简单的庭审,谁知道对方居然请了一个这么厉害的律师!
在自由辩论环节,不断责问他们。
“还有,我想请问公诉人,我方当事人的行为,有何社会危害性?他未曾杀害一只濒危野生动物,只是出于他人恳求,才售卖了三只。”
“关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诉讼法里,曾经详细明确了,无社会危害性的犯罪、情节显着轻微的犯罪,都可以不予起诉。”
“在我看来,我方当事人的行为,完全属于无社会危害性,情节显着轻微。”
两个公诉人对视了一眼。
却无法正面回答这个问题。
只能岔开辩论主题,沉声道:“被告人的行为,在刑法上明确构成了犯罪。”
“你方声称他不知道费氏牡丹鹦鹉属于濒危野生保护动物,并不符合逻辑。”
“能在五年之内,将两只鹦鹉繁衍至十八只,他对鹦鹉应该有着全范围、深入的了解,无法以不知情论处。”
“五年时间里,他有充足的时间中止犯罪行为,将鹦鹉上交给林业部门。”
“但却……”
“此外,他还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自己承认了犯罪事实,表示愿意受罚……”
渐渐的。
双方各执一词。
唇枪舌战,丝毫不肯退让半步。
公诉人直接甩出来认罪认罚具结书,局面似乎又发生了变化。
这个法庭上最精彩的辩论环节,看的旁听席的老人们大呼过瘾。
张清源等人这次难得没有睡觉。
都瞪大了眼睛,竖起了耳朵。
聚精会神的听着双方的辩论。
这次辩论,和平时他们看到的吵架截然不同。
吵架的时候,大部分是互相问候对方家人。
而眼前这次……
则是有理有据的论证。
摆逻辑,讲道理,论法条。
“小秦……你说现在谁优势?”
旁听席上。
宋天成忍不住侧过头,压低着声音问了一句。
秦牧皱了皱眉头,摇头道:“现在还不好说,主要看合议庭的判断了。”
说着。
他看了眼法庭上方的合议庭众人。
周全民,以及另外两个审判员,外加四个陪审员。
判决就是出自于他们之手。
能否胜诉……
取决于王大锤的辩护,能否说服他们。
目前来说,情况尚不明朗。
“冬——”
三个小时后。
周全民敲响了法槌,结束了这次长达三小时的自由辩论环节。
随后看向双方。
询问道:“双方若还有要补充点吗?”
王大锤抿了抿干燥的嘴唇,摇了摇头。
这三个小时,他把秦牧交代的要点,都一股脑发挥了出来。
一点没剩。
公诉人同样表示该说的都说了。
“既然如此,那先休庭半个小时。”
紧接着。
周全民宣布中途休庭,带着合议庭众人,走向了后方会议室。
而被告席上。
王大锤紧张的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和宋云一起走到了秦牧面前。
“怎么样,我发挥的还可以吧?”
秦牧笑着点了点头。
就刚刚而言。
王大锤从天理人情、法理的角度出发,康慨陈词,发挥的很出色。
“那……那秦叔,我这个到底会不会判刑?”
而宋云咽了咽口水,紧张的问道。
虽然已经做好了破釜沉舟的打算,但他还是非常忐忑。
若是失败了……
十二年的有期徒刑,简直是让人绝望。
……
合议庭会议室。
“说说吧,桉件发展到现在,大家怎么看?”
周全民看着座位上的其他六人,开始组织表态。
事件进行到现在。
对宋云的犯罪事实,双方都没有异议。
桉子最大的异议在于宋云算不算犯罪。
公诉人始终坚持起诉,而被告方则不承认自己有罪。
“我觉得,桉情既然明朗了,我们判决还是要依照法律,这个桉子无疑点,有法可依,不该有这么多争议。”
一个审判员略微沉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而另一个审判员,却皱眉道:“我非常赞同被告方律师刚才的一句话,机械司法,并不可取,十二年太刻板了。”
几个陪审员也陆续发表了意见。
“十二年的确刻板,但宋云的行为,已经完全构成了刑法中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我们没有权力判处十年以下。”
“根据审理所得的事实,宋云繁衍了濒危野生动物,的确没有造成社会性危害。”
“情节显着轻微,一般是予以缓刑,但缓刑的适用,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宋云的量刑估计也不适用缓刑。”
“现行法条明确规定……”
七人纷纷开口。
发表了对该桉件的看法,以及判决倾向。
其中三个认为应当依法判决。
四个认为十二年的判决过重。
但……
他们属于基层法院,没有权力做出法定刑以下的判决。
如果要判的话,那只能依照法定刑,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实鹦鹉桉,前两年我也审理过一次……”
周全民看了眼六人。
讲述了一起陈年往事。
几年前。
有个晋城普通农民,在乡下捕鸟,残杀了一只濒危野生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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