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来,这是你秦叔公(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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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

这次的被告足足有三个!

在庭审中,更是出现了互撕的情况。

其中一个被告……

当庭斥责公诉人。

指责他们证据搜集不全。

然后……

反手供述了更多的犯罪事实。

案件离奇曲折。

导致了二次审理。

最终两人的刑期……

都实现了质的突破。

三人的累计刑期,加起来近三十年!

“差点忘记点赞了。”

半晌之后。

青岚回过神,给视频点赞三连。

而水友群里,讨论这个案子的人也越来越多。

“又学到了一个小知识,没想到盗窃罪的适用范围居然这么广!”

“我上次就被坑惨了,出了个交通事故,送到了修理厂,结果把我的冷凝器给换了!”

“早点没看到up的这个视频,不然这些修理厂绝对不敢这么嚣张!”

“原来还能从这个角度维权,大家记得转发一下啊,这技巧太有用了!”

“……”

群聊里。

水友们都表示受益匪浅。

这种被替换汽车零配件的事……

他们以后都有可能碰到。

以后遇到了这种事,也不至于一筹莫展,不知道该怎么维权。

这年头贪小便宜、违法犯罪的人越来越多,他们不懂点法还真容易吃亏!

……

乾州。

某小区。

半夜十二点。

马明加完班,回到了家中。

马不停蹄的打开了电脑,点进了论坛后台。

一进入后台……

便看到了三小时内累计的数百条帖子,数万条评论。

秦牧的视频发布之后,学法联盟论坛就迎来了一个小高峰。

三大板块,流量直接暴涨。

讨论的内容……

也都是这一次的汽车零配件替换案。

重新做人专区。

“up终究还是up,这种维权方法……震慑力十足啊。”

“我现在就想知道晋城的汽车行业,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我说的没错吧?得罪谁,也千万别得罪up,敌不动核,我不动秦!”

“奉劝在做的各位,说话都尊敬点,万一哪天咱们这儿被up发现了,这么多段子不知道得判多少年。”

“……”

经过这次事件之后。

他们再次想起了秦牧以前的名头。

最近的案子里……

秦牧都比较低调,不是鹦鹉案就是彩礼案,或者是划车案。

好几起民事纠纷。

他们飙车讲段子的也越来越多。

完全忘记了秦牧在刑事上的造诣。

三千两百个被告的传说……

还在江湖中流传。

好在他们这个论坛比较隐蔽,目前并未暴露。

而在学法专区。

则出现了一条又一条的针对该案子法律方面的研究性帖子。

研究盗窃罪的适用范围。

除了汽车零配件之外……

理论上,只要拥有所有权的财物丢失,都可以构成盗窃罪。

比如说打狗事件。

狗作为私人固定财物,被人盗取,同样属于盗窃罪。

“那我盗用了邻居的wifi,这个算不算盗窃罪?”

“我网上盗用了别人的游戏账号,能不能以盗窃罪来起诉?”

“兄弟们,我要是偷了太平间的尸体,算什么罪?”

“我偷了别人的老婆,那能用盗窃罪来判吗?”

“我是个盗墓的,偷了地下的几个古董,这个呢?”

“我去派出所偷了一把枪……”

“……”

网友们提出了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

将发散性思维演绎到了极致。

马明看着这些帖子,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好几个问题……

他都不知道答案。

不知不觉中,一个又一个法外狂徒浮出了水面。

“算了,先看看有没有人身攻击、戾气、引战评论吧。”

苦笑了一声。

马明睁大了眼睛,开始在后台筛选评论。

进行风控。

平时的时候,论坛还算平和。

每当秦牧更新视频……

都是他最忙的时候。

这个时期,论坛的流量会暴增。

不少新人都将涌入。

林子大了,难免有一些违反论坛规则的人。

他必须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防止论坛往坏的方向发展。

搞不好……

论坛哪天就被秦牧给一锅端了。

捎带着他。

……

晋城。

宣判当晚。

一场无声的风波,在汽车行业里酝酿着。

各个4s店,以及修理厂在得知了牛欢三人的判决结果后……

都被吓得不轻。

三人的刑期,加起来都快三十年了!

而且都是他们这个行业的。

牛欢三人用血的教训……

给他们敲响了一个警钟。

再这样搞下去,真有可能把自己送进去!

这个案子也因为极具“传奇性”,被晋城本地的媒体争相报道。

越来越多的民众知道了这件事。

各个4s店和修理厂再次召开了紧急会议。

商讨应对策略。

“没什么说的,躲着点秦牧是重中之重,所有人必须牢记,此外通知维修部,禁止再出现类似的情况!”

“贪小便宜,真的会把人给送进去的!”

“晋城的盗窃罪立案标准不高,达到了1000就可以坐牢了,大家都好好想一想!”

“日后再出现类似事件,公司将予以开除,绝不姑息!”

“……”

有这个案例在前。

为了保障自身的安全,4s店都下达了相关命令。

全面禁止替换零配件的事情。

而维修部的人员……

也都吓得不轻。

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进去了,对他们的震慑,一点都不小。

毕竟……

他们干的,是一样的活。

之所以没进去,是因为他们还没有碰到秦牧。

早碰到秦牧……

早就进去了。

渐渐的。

在晋城汽车行业,流传起了一句话:防火防盗防秦牧。

不管是销售人员,还是售后服务人员,都牢记了秦牧两个字,甚至记住了秦牧的长相。

生怕自己以后不小心就撞上了。

……

次日。

养老院。

秦牧照常上班。

陪着老张等人下下棋,练练字,打打球。

工作轻松且闲适。

中午的时候。

他抽空看了眼自己在小破站的账号。

汽车零配件替换案的视频播放量达到了600万。

还在持续增长中。

粉丝数已经420万了。

评论区里,还是老样子,要么是诗歌散文,要么就是名人语录。

没有正儿八经讨论视频内容的。

反倒是学法联盟论坛里……

有一批专门讨论盗窃罪的网友们。

但他们提出的问题,一个比一个刁钻。

比如说蹭他人wifi,是否属于盗窃罪。

这个问题看似离谱,实则值得分析。

因为蹭用wifi,蹭用的是他人对wifi的所有权,但却不属于实物。

属于无形的宽带网络资产。

严格来说……

只要长期蹭用,经鉴定,蹭用的宽带资费超过了1000元,也足以构成盗窃罪。

只不过……

若以盗窃罪报警,警方大概率会促成和解。

因为金额实在是太小了。

法条规定超过了1000元准予立案,但并非一定要求坐牢。

对于情节显著轻微的……

一般公诉机关是不会刑事起诉的。

因此。

某些蹭wifi者可以放心蹭网。

只要不造成巨大损失,就算被起诉了,也只需要赔偿几百块钱网费即可。

当然。

若是长期蹭网十几年,有证据证明对方持续盗窃的,属于情节严重,则需要另当别论。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此外。

还有偷盗游戏账号,这种行为就是妥妥的盗窃罪了。

游戏账号,属于个人无形的资产。

也具有一定的价值。

盗窃的金额……

将按照账号的市场价格来计算。

金额越大,量刑越大。

还有盗取太平间的尸体……

这个问题,也着实刁钻。

不过因为过去几十年……

偷窃、侮辱尸体的案子频发,在刑法上早就完善了这类立法。

偷盗尸体,属于明显的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

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采用秘密窃取的方法非法占有尸体、或者采用猥亵、破坏、抛弃或者其他方法侮辱尸体的行为,属于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

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能以简单的盗窃罪论处,这属于特殊的盗窃事件。

还有盗墓的,进入地下盗取古董,也不是盗窃罪,而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盗窃罪有个明显的要求……

那就是盗窃他人拥有的财物。

尸体属于人死后的产物,至高无上,不能和财物等同。

同理。

地下的古董,属于国家所有,并非是个人所有。

因此构成的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而盗墓最的量刑……

也十分恐怖。

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指的是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进行盗掘的行为。

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有部分情形的,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至于前往派出所偷盗枪支……

也不能以盗窃罪来论处。

枪支属于管制物,并非他人所有物,即便是民警持有,也只是拥有使用权,并非所有权。

它将直接构成偷盗枪支罪,情节一般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也是目前刑法中,少数具备死刑最高刑的刑法。

“这群网友……还真是人才啊。”

看完了这些问题,秦牧忍不住感慨了一声。

他们研究的方向,一个比一个冷门。

若不是自己刑法看的多,一时半会儿还真分析不出来。

正在此时。

“叮!恭喜宿主,顺利完成此次任务,对汽车行业起到了巨大的震慑作用,任务完成度160%。”

秦牧的脑海里,浮现出了一个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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