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敲骨榨髓(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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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家的时候,杜云用饭盒从空间里弄了碗玉米炖排骨,这才回去。

“媳妇这是我在领导那里吃饭特意给你带的排骨炖玉米,你尝尝,味道非常棒。”

“真的?”

“当然是真的,这种事我还能骗你。”

丁秋月试着品尝,当即喜欢上了,排骨软烂入味,玉米香甜可口,汤汁清淡鲜甜,吞下之后,唇齿间还荡漾着玉米的甜香让人回味无穷。

她真没想到世上竟然有如此美味的食物,不行一定要多多品尝。

吃了两块,察觉到玉米炖排骨的美味,丁秋月顾不得矜持,当即开始大吃特吃。

没过多长时间就将满满一大碗玉米炖排骨,吃的干净,就连里面的汤汁也蘸着窝窝头吃掉。

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丁秋月再看看已经被弄得如同狗舔似的饭盒,有些不好意思。

随即昂首挺胸,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将桌上的骨头用碗装了放到橱柜里。

杜云纳闷询问“你留着骨头干什么?”

“这可是好东西,不能浪费,明天将用刀将骨头砍开,放到锅里煮,又是一锅骨头汤。”

杜云大汗,这是已经煮完的骨头啊,用得着这样吗。

“媳妇,咱用得着这么节俭吗,快将骨头扔到垃圾桶。”

吃完的骨头你都得留着,敲碎了煮骨头汤,这是真正的敲骨榨髓。

“不要,这样好的骨头哪能浪费。”

“想吃的话,回头我再给你弄。”

“这怎么能行,哪能那么浪费。”

不管他怎么说,丁秋月都不肯将骨头扔掉,用她的话说,这里面还有很多骨髓没有煮出来,将骨头劈开之后,煮出骨髓。

味道也非常好。

可这真的不是浪费,以他打猎的本事,家里根本就不缺肉食,用得着这么抠抠搜搜。

你当是三大爷阎埠贵呢,吃个骨头都得敲骨榨髓,骨头煮个两三遍,榨干里面最后一丝骨髓。

等扔掉的时候,保证骨头惨白惨白,连狗都不吃。

不对,阎埠贵不会买排骨,凭他那算盘精,打死也不可能买排骨。

吃饭的时候一根咸菜就能搞定,去买什么肉。

“咱们真的不需如此。”

丁秋月依旧一副疑惑样子,杜云赶紧在那里跟她保证真的不需如此节俭。

还是再三保证,丁秋月这才放弃这个想法。

随后杜云拿出一个苹果交给她。

“苹果啊,现在已经有卖的了吗?”

“吃你的就行,哪那么多废话。”

丁秋月瞪了他一眼,就要发作,但看下他手中的苹果,当即高兴的合不拢嘴,拿过来品尝。

“算你识相,要不然我饶不了你。”

看她吃得开心,杜云也很开心。

可惜弄不到木瓜,要不然怎么也得给丁秋月尝尝。

不说多,至少得给他准备百多斤,这关系到孩子食堂,不能马虎。

为了让孩子吃的更饱,他不惜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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