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被上一课的火锅店老板(2 / 2)

加入书签

老板不说这话还好,这么一说志勇不乐意了,看了眼隔壁桌下六瓶一箱的啤酒,喊老板在我们一人旁边先放两箱。

老板嘴角抽搐了一下,开店这些年,这么能装的学生也不是没遇到过,哪次不是横着被抬出去的。

一顿饭吃到半夜,喝了不少酒的初九终于没再抠门,又点了一大波菜。

已经不知道往我们桌前送了多少次酒的老板,脸色终于铁青。

这种啤酒超市和小卖部都有的卖,售价三块钱一瓶,号称仅次于新疆的乌苏和广东的金威,排名第三烈啤。

“刘阳,乌苏为什么在你们新疆还有另一个名字叫夺命?”

志勇一口气又灌下一瓶,空瓶子在刘阳眼前晃了晃。

原来乌苏在新疆被称作夺命乌苏,是新疆语言的一种表达方式。

在新疆人们特别爱好一种东西,如果得不到就跟丢了魂没了命一样的想,夸张地称为“夺命”。

乌苏啤酒是新疆当地著名品牌,喝起来更够劲,对于载歌载舞喝大酒的新疆人来说,一天不喝乌苏酒,就跟丢了魂没了命一样。

路过我们桌旁的老板,听出来刘阳是新疆人,瞬间明白这桌的生意肯定是没的赚了。

不过这也并不算是坏事,原本隔壁准备离开的两桌人群,看到我们桌前堆积如山的空酒瓶,顿时来了兴趣,想要看看我们到底能喝多少,能不能把老板喝到破产,索性又跟老板加了菜扔进了锅里。

对于老板来说,这目前是对自己最好的安慰。

就在老板给隔壁加菜的饭桌送来新点的菜肴时候,恰巧听到志勇说着他们内蒙古牧民的事情。

牧场分为夏季牧场和冬季牧场,夏季牧场在草原,冬季牧场其实就是将牲口圈养起来。

内蒙古的冬季特别的长,整个冬季也没有什么活动,就连学校都在放假。

于是整个冬天无聊的牧民们从早上睁眼就开始吃肉喝酒跳舞,志勇说着这种酒精度的啤酒,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他能喝到天荒地老。

一旁不远处的老板手一滑打翻了一碟蔬菜,郁闷无比的给客人赔礼道歉。

相比起刘阳和志勇,老板听到张峰只是出生在山西的一个普通小酒厂旁边,反而感到欣慰了许多,总算碰到个正常人。

再次搬来两箱啤酒的老板,看了一眼初九,这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小男孩,竟然跟其他人喝的一样多。

“初九,你酒量这么好,是什么原因?”

“我啷个晓得?反正长这么大就没得喝醉过,好羡慕你们,知道醉的感觉是啥子样子。”

老板顿了顿脚,显明的心痛惹的周围几桌看热闹的人大声喝笑。

“打眼了,打眼了,开业这么久,第一次被人上课。”

老板倒也是过来人,一句玩笑就掩饰了自己的尴尬,今天不是周末,一晚上就做这么几桌生意,都得赔在眼前的这一桌里面。

“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六!”

几乎火锅店所有的人都围在了我们桌子周围,就连店老板和老板娘也站在其中,在火热的气氛带动下跟着众人高呼了起来。

“不喝了,今天就这样吧,这次就当打了个平手,我好像看到了我的女神。”

志勇丢下第八十六个空酒瓶,朝着门口跑去。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