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人间(1 / 2)

加入书签

《公路之歌》是一首很强的歌,以这首歌作为开场曲,很快,所有人都被节目吸引,而在《公路之歌》后面,接着上来的就是五条人的《阿强爱上了阿珍》。

“阿强爱上了爱珍,在一个有星星的夜晚——”

“飞机从头顶飞过....”

这首歌,怎么说呢,其实歌词不算特别强,但是这首歌有毒,就像当年《江南style》一样,旋律及其..性感,是的就是性感,不知道这首歌为什么好听,反正就是听了觉得爽。

中毒的旋律让许多原本不吃宵夜,只是出来遛弯的人也停下了脚步,站在电视机旁看起了节目。

“这歌是唱的啥啊?”

“不知道,不过挺好听,这是啥节目?”

“《夏天的乐队》”

“啊?这节目上周我看过啊,不咋行。”

遛弯的人在旁边议论着,以为吃烤串的胖大叔笑道:“老哥,那你这话就说错了,那第一期是不行,这第二期是真的好看!你还没听之前那首《公路之歌》,超级棒!”

“真的?”

“骗你干啥!”

人都喜欢看热闹,随着时间慢慢推移,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些人本来只是想随便看个热闹,结果《夏天的乐队》后面出来的歌曲每一首都巨好听,人们走不动了,点了瓶可乐,就这样找了个板凳坐下,看起来节目。

这样一副场景,自然也吸引到了欣欣大排档内的客人,王小强今天本来是怀着对《华国好声音》满满的期待,可是听了前面几首歌,他的心思就没放在了节目上,而是和朋友划起了拳。

几瓶啤酒下肚,没烟了。

“哥几个先喝着,我去买包烟。”

说着,醉酒熏熏的王小强推开门帘,刚一出来,音乐声便传入耳蜗。

“每天站在高楼上,看着地上的小蚂蚁——”

“它们的头很大,它们的腿很细——”

“它们拿着苹果手机,它们穿着耐克阿迪——”

“上班就要迟到了,它们很着急——”

“我那可怜的吉普车,很久没爬山也没过河——”

“它在这个城市里,过很压抑——”

“虽然它什么都没说,但我知道它很难过,悄悄许下愿望,带它去蒙古国——”

旋律轻松,歌词却不轻松,小卖部门口买完烟的王小强停下了脚步,歌声在脑海中回荡,他没有急着回去,而是默默点了一根烟,就这么靠在路灯下静静听着。

酒会放大人们的情绪,王小强今年三十岁,目前在燕京工作,工作很忙,前天,是他三年以来,头一次回家。

三年,离开家时父亲还精神抖擞,三年后,父亲已经是两鬓斑白,开车的手,皮肤已经不再紧绷,松弛,瘫软。

值得吗?

也许值得吧,起码奋斗了快十年,如今和媳妇两人已经在十八环外买了一套房子的首付。

那可是首都的房子啊!

呵呵。

王小强自嘲的笑了笑,其实他觉得一点也不值得,但是没办法呀,房贷这东西,黏上了身,这辈子就再也脱不掉,他现在就能看到自己未来三十年的模样——每天在公司老老实实上班,回家为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烦恼,恩,生孩子以后还会为子女的读书而烦恼。

但是,烦恼有什么用呢?

所有人不都是这样过来的。

但是,所有人都这样,就对吗?

王小强不知道,他没得选,只是静静的听歌。

“一年一年飞逝而去,还是那一点点小积蓄,我喜欢的好多东西,还是买不起。”

“生活总是麻烦不断,到现在我还没习惯,都说钱是王*八蛋,可长的真好看——”

的确是很好看啊。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