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火葬场的瘸子(1 / 2)
天色渐晚,即将伸手不见五指,但依旧挡不住同学们的热情,暴雨过后空气都是甜丝丝的。
唐烨文款款走来,她和其他人一样,雨一停就来到了校门口,一刻都没耽误。
当听到今天下午在李记茶餐厅发生的事情时,她震惊的说不出话来,此事的讨论热度已经不亚于当下最火爆的新闻了,尤其女主不但是他们学校的,更是她的好姐妹。
豪车总是惹眼,跑到哪儿哪儿就是人群的焦点,都不用刻意去找,自己就跑进了视线之内。
“烨文,我在这儿。”刚下车的林清娴惊喜道,唐烨文是她为数不多的好朋友之一。
金木研笑的有点尴尬,尤其是对面的女孩越走越近,心都要提到嗓子眼了,他可没忘之前偷摸溜进女生宿舍时差点被抓个正着,更要命的还是手拿女生内衣被看见的。
他的一世英名啊,就像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了。
“那个清娴,我先回去了。”金木研准备开溜,虽然当时没看到脸,但背着的剑匣肯定已经暴露他了,谁没事背着这么大个东西晃悠。
“诶,别走啊。”
喊住他的不是别人,唐烨文已经走到了跟前,她叫住了金木研,此时内心复杂的像是一团乱麻。
她听到这个八卦时就已经猜到了,“背着长木盒子的高大男人开豪车请林清娴吃饭”,除了那个朝思暮想的身影还能有谁呢?可为什么偏偏是他呢?
“烨文,我给你介……”林清娴话说一半停了,她突然想起这不是他们第一次见了,昨天上午才是。
“咳咳,我是金木研,之前见过的。”金木研主动自我介绍道,躲不了就坦然面对吧,他拿出了王牌专员的镇定自若,自乱阵脚不是他的风格。
唐烨文也礼貌的回答,谁都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即使她有太多的问题想问了,尤其是在没有第二条路的宿舍内是怎么凭空消失的,好神秘的男人,让人想一探究竟。
两人握手,金木研目光澄澈,唐烨文的颜值要稍逊林清娴,但也绝对说不上难看,属于那种大家闺秀的类型,需要细细的品味。
目光下移,!震惊,他在努力控制自己的表情,这也太有料了吧,胸前的第一粒纽扣都快崩飞出去了,性感呼之欲出,是男人没法挪开眼的程度。
金木研突然想起一句话,女子低头不见脚尖便是人间绝色,唐烨文就是人间绝色,她走路不嫌沉吗?
等等!他又想起了随手拿起的那件内衣,这可不是随便拉一个女生就能合适的,目测规格尺码,不会就是眼前之人的吧?
金木研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那是一种窘迫,脸上的肉都在跳。
看到这幅模样唐烨文忍不住笑了出来,聪明的她已经知道金木研知道了,她没有害羞,甚至还想问问内衣手感怎么样。
三人中只有林清娴云里雾里,她感到一点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
“你们已经…认识了?”她迟疑的问道。
“没有没有。”金木研和唐烨文异口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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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氛转为了尴尬,加之围观群众越来越多,金木研听到了不少不堪入耳的极品言论,他知道该离开了,就是现在。
将玫瑰捧给了林清娴,撂下一句“三天后一早我来接你,说好请你吃饭的。”金木研开车扬长而去,三天后就是震惊全国的惊天大案发生的日子。
看着大奔的车尾灯,少女两人怅然若失,整个人一下子忽的就空了,尤其是唐烨文,余光看向林清娴捧着的玫瑰,心里五味杂陈酸的要死,她幽幽的说道:“请你吃早饭么?”
林清娴轻轻的笑了,她忽然好恨之前的自己,鬼迷心窍一般对王乐死心塌地,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她又很想哭,现在哪里还配得上风度翩翩的少年郎。
唐烨文则是纠结,要不要大胆的横刀夺爱?可金木研明显对林清娴有意思啊,抢好姐妹的男人是不是太不厚道了?可这样的男人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对!她想通了,傲娇的挺了挺胸,没有哪个男人能拒绝e!
......
黑森林火葬场,本市最大的火葬所。
黑夜,佝偻的张瘸子开始了他的工作,背死尸入焚化炉,一项极其无聊的工作,日复一日。
这工作除了胆子要大点,没啥技术含量,有手有脚都能做,可张瘸子偏偏是这最大火葬场的唯一背尸人。
灵车的声音从远处飘来,代表着又一个生命的消亡,本是沉重的,在这阴森无比充满哭声和绝望的地方,张瘸子却是笑了出来,枯树皮一样的褶子挤满了脸,十分瘆人。
他从小的标签就是丑,丑到刚出生爹妈以为生出个怪物,甚至吓得当时接生的稳婆一病不起,家里人连夜将他丢弃任其自生自灭。
也许是上天有好生之德,他被福利院捡去,用残羹剩饭拉扯大,可福利院的童年是悲惨的,因为丑,他一直都是被欺负的对象,欺负的遍体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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