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录音(1 / 2)
傅离骚默默地将车牌号重新放回了橱柜里。
他找到小量杯,按照手机里百度来的,量米,添水,把粥熬上。
又去楼下酒店厨房买了点儿新鲜菜。
他本来是想买现成的,但程恣睢昨天在大雨里走了那么久,还下了水,肯定是生病了,生着病又被他那么翻来覆去的折腾,肯定不好受,所以决定把菜买回来自己做,炖得烂烂的,比较好消化。
傅离骚一边笨手笨脚地择菜、洗菜,一边脸红心跳地想,他可真是个禽兽!
可是如果他昨天就知道了,他还会做吗?
答案是肯定的。
这是他一早就做好的决定。
傅离骚从来没下过厨房,人生第一次洗手作羹汤,笨手笨脚,一会儿打翻盆子,一会儿打碎碗,半路还差点儿切到手,两个小时后才勉勉强强做了几个家常菜,熬了粥,又煮了面条,不伦不类。
最后一个菜刚出锅,先炒的西红柿鸡蛋已经一点儿热气都没了。
程恣睢尝了一口,笑盈盈看了他一眼。
傅离骚见他表情不对,也跟着尝了一口,咸了,碎进去的蛋壳也没挑干净,嚼起来咯喳咯喳的。
他有点儿不好意思,伸手推了推眼镜:“你别吃了,我去……”
“不用,”程恣睢喝了口水,端起盘子,把菜扒拉进煮得软浓浓的面条里,笑微微道,“我喜欢。”
第二天晚上,傅离骚再要下厨的时候,程恣睢便笑着拉住他:“我来吧。”
“不,我来,”傅离骚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了一条围裙,自己穿上,他穿西装打领带戴眼镜,衣冠楚楚,却配了个粉粉的围裙,脚底一双毛绒拖鞋,莫名有种又禁欲又诱惑的感觉,“你拍了一天戏,快去休息一会儿,我刚好没事,学了一天了,肯定比昨天好。”
果然比昨天好。
但也只好了那么一点点。
傅离骚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不管是什么功课,一学就会,完全不用下功夫,可在厨艺上就是不开窍,学了一个星期仍旧笨手笨脚,纤长手指割了不少小口子,手上贴的到处都是防水创可贴。
程恣睢心疼得不行:“别做了。”
“要做,我喜欢给你做,”傅离骚洗完碗,动作帅气地脱围裙,“那个,你可不可以给我买个新手机?”
傅离骚的手机确实该换了。
程恣睢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卡:“你自己去买吧。”
傅离骚摇了摇头,笑着说:“我只想用你给我买的手机。你的也该换了,我们还买一样的吧,我想和你用情侣机。”
程恣睢:“……”
傅离骚在某些方面真的异常幼稚且执著。
就像小说里十七八岁的少年谈恋爱,腻得让人浑身发麻。
但又觉得心底甜丝丝的。
程恣睢答应了。
刚好傅离骚快过生日了,他打算在生日那天当做礼物送给他。
程恣睢抽空去手机店挑了一款情侣机,买了,先放在片场,并提前一天在蛋糕店给傅离骚订了蛋糕,说好了第二天傍晚去取。
这段时间,顾逾钊慢慢习惯了镜头,本色出演,也渐渐进入状态,每天都能按时收工。
傍晚收工后,程恣睢去蛋糕店取了蛋糕,又去超市买了两斤五花肉并冰糖黄酒等,打算晚上回去做个东坡肉,给他好好过个生日。
到酒店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屋里却没开灯。
程恣睢皱了皱眉,打开灯:“离骚!”
他喊了好几声,没人答应,小套房客厅和卧室里都没有人。
卫生间里也没有。
程恣睢骤然心悸,伸手推开厨房的门。
厨房里也没开灯,借着外面透进来的灯光,程恣睢看见案板上堆着切了一半的芹菜,傅离骚倒在地上,手机跌在他身边不远处。
人已经凉了。
程恣睢抖着手去试他的鼻息,摸他的脸。
这么多天,傅离骚一点儿事儿都没有,他还以为“一旦和谐就会死”这个bug已经好了,没想到……
程恣睢浑身不停颤抖,他用力咬了咬下唇,将傅离骚抱起来,抱到卧室床上,拉过被子给他盖好。
他虽然知道傅离骚未必会死,但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醒来。
万一醒不过来了呢?
程恣睢完全控制不住自己往最坏的方向想,心焦意乱,去厨房把傅离骚的手机捡了回来,拇指戳到屏幕,指纹标识一闪。
屏幕突然亮了。
也不知道傅离骚是什么时候把他的指纹录进去的。
程恣睢愣了一下,低头瞥了一眼,屏幕停留在一张便签上:这两天总是晕,记不住事儿,五点别忘了去给恣睢买……
便签戛然而止。
这几天他很喜欢吃某所学校门口的一家烤羊肉串,摊主下午五点赶放学出摊,卖完就走,去得晚了,就买不着了。
傅离骚见他喜欢,每天下午步行半小时去给他买,等他收工回来拿微波炉一热,搭配他熬得软烂的皮蛋瘦肉粥,味道刚刚好。
程恣睢鼻子骤然一酸,深吸了一口气,将便签存了退出,却发现底下还有长长一排的便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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