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Chapter 251(1 / 2)
工人们被完虐之后,原本嚣张的气焰已经没了,被挑出来的和自告奋勇的那几个也都“被迫”离开了岗位。
大河的原因也很简单——他们受伤了,工厂会花钱请人给他们治疗,但工厂也没有那么富裕,只能请他们离开,毕竟治病的钱工厂出,没道理他们养伤不能工作的时候,生活费也由工厂出,又不是工厂让他们去跟强盗对打,他们自己非要去。
经过这一遭,工厂里的气氛好了不少。
这就是找对辞退理由的好处,如果大河仅仅是因为他们歧视和恶意对待地精矮人把他们赶出去,那其他平民会因为担心自己也被赶出去而声援他们,团结起来逼迫大河收回他的决定。
但现在,工人们只会觉得是那几个工人打输了,然后再想一想自己,虽然之前也跟着欺负了地精和矮人,但自己可没上台去打,那几个人纯属自作自受。
只要有个理由,原本人们不接受的事,似乎也可以接受了。
地精和矮人在工厂里好过了很多,至少不会被语言□□,也不会在吃饭的时候直接被人抢走食物。
但他们被孤立了,人族不愿意带他们一起,地精和矮人渐渐开始抱团,竟然也可以跟人族分庭抗礼。
然后大河就开始举办各种集体活动,比如拔河和接力跑,并且要求每个队伍人族地精和矮人人数不能低于规定的比例。
而且奖品异常丰厚,最开始是细棉布,然后是糖和酒,最后甚至还有十天假期,这十天假期照样给工钱,想什么时候休就能什么时候休。
池晏在庄园用过的手段,又被大河原封不动的搬了过来。
并且效果一样好。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知道欺负地精和矮人可能会受到惩罚,那么人们就不会去做。
知道跟地精和矮人关系变好,就可能会得到超出他们预想的好处,他们也不会顾忌面子而不去弯腰。
问题是工厂的问题解决的差不多,但工厂外却还是老样子。
地精和矮人被很多旅馆拒收,饭馆和人族的酒馆也不让地精和矮人进店。
牛头人和精灵的数量太稀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短期内还没有看到针对这两个种族的歧视。
池晏只能先把精力放在发展经济,开放市场上,就像现代,女性地位的提升也是因为经济能力的提升,他可能在短时间内创造一个特别公平的环境,但可以创造相对公平的环境,只要每个种族获得工作的机会比较相等,时间长了,应该会改善现在的情况。
现在池晏还要让人重新编著律法和民法。
在池晏之前,肯蒂斯也有法律,但只有律法和王法。
当然律法很简单,罪一共有两种,分重轻,其中的漏洞非常多,稍加运作,重罪就会变成轻罪。
王法则凌驾律法之上,简而言之就是王室拥有对律法的重新解释权。
贵族犯法是不会被责罚的。
贵族要保人,也可以直接保人,不必向任何人解释。
犯了重罪的人是绞刑,轻罪的人则是鞭刑。
但偷窃和侮辱贵族,以及聚众闹事,都是重罪,全都是绞刑。
至于轻罪,比如富商凌虐平民,只要没出人命,哪怕让平民断手断脚,都是轻罪,甚至出了人命,只要赔了钱,不管对方的家人收不收,不管是不是只有一枚铜币,都等于得到了谅解,是轻罪。
在这里,阶级才是最重要的,上层人士犯罪不叫犯罪。
而穷人,哪怕偷一枚铜币,都是重罪。
池晏并不觉得偷窃是好事,但是对生活在最底层,没有收入来源的人来说,让他们守住道德底线根本不可能。
他自己代入进去,他是个吃不饱穿不暖的穷人,睡觉只能幕天席地,吃饭只能混个水饱,找不到工作,在这种时候,他这个接受过教育的现代人,能守住道德底线吗?
至少池晏觉得自己是做不到的。
求生是人的本能。
为了生存,人可以放弃很多东西。
更何况是道德。
只有吃饱穿暖,人才能去谈道德。
编撰法典这种事,池晏只能找帮手,但主笔还是他自己,其他人大多是碍于眼界,他们的三观已经成型了,也不懂平等是什么意思。
在他们看来,穷人之间是平等的,平民之间是平等的,相同的阶级比较平等,跨越阶级就不行。
至于王,则凌驾万物万人之上,人间的法律管不了王。
池晏:“只能让你来陪我了。”
老管家坐在池晏旁边的桌子上,他虽然老了,但视力还是很好,他拿着笔,在一边写民法。
池晏记得以前上学学过拿破仑的历史,历史老师说过,不管拿破仑打了多少胜仗,都无法跟他的另一项功绩比——民法典。
但是池晏要在这上面进行一些修改,比如土地属于国家,平民的地虽然也能买卖,但是是有期限的。
而每一个行政单位能够让平民拥有的地都有面积规定。
除此以外,民法演编撰的内容也是根据拿破仑的民法典来。
第一部分人法,第二部分是物法,第三部分是获取各类所有权的方法。
在人法中,池晏革除了父权。
因为父权还没有出现在之前有的律法中,所以他删改了也无所谓。
池晏对肯蒂斯的父权深恶痛绝,甚至觉得跟印度有一拼,在肯蒂斯,家庭里父亲占有绝对统治地位,打个比方的话,家庭中地位最低的是女儿,然后是母亲,再然后是儿子,父亲如果觉得妻子或者女儿犯了错,他执行死刑,打死了妻子和女儿,他都是不必判刑的。
除非他杀的是儿子。
但就算杀了儿子,也因为那是他的孩子,所以他也可以释放。
他可以不讲道理,也可以没有道德,但因为他是父亲,所以他就是天然无罪的,只要他折磨的是自己家人。
非常畸形。
“陛下……真的要这么写吗?”老管家有点不敢下笔。
池晏凑过脑袋:“你说哪一条?”
老管家咽了口唾沫:“离婚权这条。”
池晏:“不行吗?”
老管家:“……平民结婚了还能离婚?”
离婚可是贵族的特权。
平民嘴里的离婚都是说说,最多就是夫妻分居,然后再找爱人,但是绝不会去办离婚,不仅仅是因为麻烦,而是因为不会有人管。
结婚要交税,这笔税交了,两个人一辈子就捆在了一起。
而且倒霉的多半是女人,丈夫殴打妻子是常事。
女人基本找不到工作,要是会投胎,能当厨娘,或者是个贵族当女仆,那就很好了,好歹有收入。
但多数女人投不了好胎,她们只能待在家里。
妓|女又是另一码事,对大部分底层女人来说,想要脱离家庭,唯一的出路就是去当妓|女,可这一行也不好干,不知道什么就丢了命。
而且稍微有点钱的家庭,都不会允许女儿出去抛头露面,一个淑女,她要尊敬父亲,敬爱丈夫,一生除了父亲和丈夫,不应该再跟别的男性有交集。
如果她结婚之后要离婚,那么先要得到丈夫的同意,如果丈夫不同意,那她也离不了。
多数能离的,都是因为有对爱护她的父母,愿意花一大笔钱,从丈夫手里把她“赎”出来。
所以很多女性宁愿当寡妇,当了寡妇,她们就不必再嫁人,还可以拥有丈夫的财产,甚至得到丈夫的爵位。
后来平民女性也开始这么干。
所以才有“宁愿女儿当寡妇,也不让女儿离婚”的说法。
甚至有很多人会一个家族一起密谋怎么杀了自己的女婿。
池晏解释道:“这样杀夫的事情就会变少,也是为男人好。”
老管家:“……”
他有点不信,但这个解释也能说得通。
老管家:“那这个,财产分割……”
老管家用当代男人的思维说:“都是男人出去干活,女人什么都不干,离婚的时候她们为什么能分到钱呢?”
池晏又有一套解释:“如果分不到钱,那她们肯定还是愿意当寡妇,我这还是为了男人。”
老管家:“这个继承权……为什么女儿拥有和儿子一样的继承权?”
贵族的女儿也有继承权,但那也是儿子死绝以后的事了,或者女儿特别有能力,但也是特例。
比如王室也有女王,但女王也有姐妹,可她们的姐妹分不到多少东西。
池晏:“我这是为了不让她们把兄弟杀了。”
老管家崩溃道:“陛下,哪有那么多女人会杀丈夫和兄弟!她们是魔鬼吗?!”
池晏一本正经地说:“我这是避免她们成为魔鬼。”
老管家:“杀夫的是少数!”
池晏又说:“是少数,但你不能否认,有一天少数可能会变成多数。”
老管家看着池晏,竟然看出了可怜巴巴的意思。
池晏叹了口气:“而且我很缺人。”
“如果女人都待在家里,为丈夫和家庭奔波,我能得到什么好处呢?”池晏跟老管家讲利益了。
老管家觉得圣城跟斯德丁不一样,斯德丁的女人可以没有礼仪,没有当女人的自觉,但圣城是一座历史悠久的老城,那么这座老城必然要保存一些东西。
比如淑女。
斯德丁那边的女人都是穷人,这样的女人,怎么能要求她们当个淑女呢?
老管家说:“她们待在家里,男人就能在外面安心做事,他们就能做得更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