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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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儿,快看,你猜爹今天买了什么?”

沈黎大冬天的最爱赖床,卷着被子在床上滚了几滚,才揉揉眼睛看他爹到底买了啥。只见他爹用葫芦舀子舀了些黑乎乎的

“黑米?不对,不太像。”

“这叫青精米!哎呀,这东西很难买,一斤这玩意儿得二十文!寻常稻米一斤不过六七文钱,这个不一样,口感上好,据说还能延年益寿。”

沈黎其实听说过这种米,前世,他一个好友去野外探险,发现一株野生南烛树,二十五公分粗的那种,据说有人想用五千元买下来,被朋友拒绝了。青精米就是用这种树叶的汁水制作而成的,味道还不错,有股子清香。

当时他随便了解一下这种树,因为这棵树的名字和当时他正在看的一本文男主一个名字,咳咳。据说可以做成染料甚至防腐剂。

可惜棉花种子不够,不然多种点棉花出来,然后纺织出棉布,再用植物染料染出颜色,一定卖得好。

“爹,你怎么想起来要买这个米。”

“今天腊月二十三啊,祭灶的东西都得准备好。今年年景好,咱家又赚了钱,该给灶王爷上些好米饭了。”

为了祭灶,李福特地把养在庄子里的鸡鸭杀好了,用开水一烫,干净利落地处理掉外面的鸡毛鸭毛,甚至还有时间给沈黎做一个鸡毛毽子,公鸡的尾巴上最好看的毛做成几个好看的毽子。

沈黎:我一个男孩子,要什么毽子?给我个篮球足球多好。

但是没啥娱乐活动可做的沈黎还是踢了毽子,并且带着村里的小孩踢。村里的孩子现在都崇拜沈黎,因为沈黎最聪明(会吃会玩)。沈黎会花样踢毽子,毽子在太阳底下看着像是会发光一样,好看的羽毛在沈黎灵巧的动作中忽上忽下,忽左忽右的飘乎着,毽子时不时在空中翻两个滚又稳稳地被沈黎用脚或者肩膀接住。其他小孩子一脸羡慕地看着沈黎玩这么多花样,又不好意思求沈黎教他们玩,沈黎大方的把多余的毽子抛给他们。看着这些小孩安全地玩耍,沈黎真的挺高兴的。

问:男孩子真的喜欢玩女孩子常玩的玩具吗?

沈黎:谢邀。男孩子一般不太喜欢玩女孩子的玩具,但是毽子真的挺好玩的,我很喜欢,真香。

这时候祭灶不分男女,家庭内部活动,全家都得参与。有些人家喜欢中午祭灶,更多是在晚上进行。如今家里的吃食种类很多,他爹想怎么祭灶就怎么祭灶,求个心安没什么不好。

羊肉依然白蒸,沈黎他爹蒸的是羊头,沈黎没有吃过羊头,不知道这玩意儿能不能吃。兔头能吃,羊头应该也能吧。猪肉一盘,石榴一盘,枣子一盘,云片糕一盘,青精米饭一碗,鸡鸭各一盘。这个算是族长家里都没有的祭灶规格,沈来秋却眼睛都不眨摆上去了。

沈黎踢完毽子,提溜着毽子回家,被余氏逮着洗头发,洗澡。其实他好想剪头发,长头发真的好麻烦,即使他发质好,不打结不分叉,还是短发舒服些。这要是在现代,现在这时候估计理发店生意都忙不过来吧,过年前许多人都习惯去理发店洗头,剪头发,烫头发,现在没了这项活动,沈黎心里特别想念。

这个时代没有‘正月剪头死舅舅’的说法,因为除非头发自然脱落,否则不允许剪头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剪头发是一等一不孝的行为。不过话说他真的有舅舅吗?估计是有的,但是他来古代这么长时间了,从没有见过一次。

这话他不自觉说出来了。

余氏愣了一下,“怎么问起这个了?”说实话,当初她哥哥对她说不上好,可也说不上坏。她还是个小孩的时候,她哥哥也背过她,成亲的时候,也是她哥背着她出门的。可是如今,对大哥的印象居然不是特别清晰了。

沈来秋当初为了娶余氏,给了不少彩礼,都是沈来秋靠着把力气,加上多年攒钱的习惯才攒到那么多的——五两银子,他都没敢让他娘知道。

五两彩礼钱,是余氏他爹的意思,那个男人,身体不好,没本事赚钱。为了叫儿子娶上媳妇,才非得要这么多彩礼钱。这个地方的人,许多人家虽然不会对女儿很好,可是也是讲良心的。他们不会将女儿嫁给特别穷的人家,因为害怕女儿会被那户人家卖掉,而且嫁妆一般也会尽量给。余老头这样的做法,只有一半符合当地习俗,那就是把女儿往好地方嫁,往比自己家富裕的人家嫁。嫁妆是不给的,彩礼更是不会给余氏带走。

为了这个,沈来秋真的非常生气,余氏对自己娘家的感情也淡了许多。沈来秋赚的血汗钱,他既然给了,自然不会去打它的主意,就是送给余氏的。但是余氏最后居然一分钱没有,衣服,被子,梳妆台,什么都没有。余氏像是他买来的一样,可见余老头也不配做父亲。他年轻气盛,也心疼余氏,只是为了成亲,他家底掏光了,所以刚成家那些年,他们过的很苦。

“你舅舅,除了你满月的时候来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来过了。唉,都是穷闹的,你爹恐怕也不愿意去见你舅舅吧。”

沈来秋听到了这话,笑了起来:“余娘,你要是想回去看看,我又不拦着你,说起来,沈黎那个长命锁,还是他舅舅送的,当年的事,我又不太在意,你也别在意了。”

当年的什么事?难道舅舅借钱没还吗?沈黎胡乱猜测。

余氏拍了沈来秋一下:“去你的,我在意什么了?你再胡说,今晚去新宅睡吧。”

沈来秋笑嘻嘻地,小声在余氏耳边道:“那不行,黎儿还想要个弟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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