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赣西白豹郭奉之(1 / 2)
小帅的坟在赣西的长寿山朝南的山腰上,姜夏选的地方。
“我最喜欢我家的大山,要是有一天不当特种兵了,我就回家做个猎户。”
姜夏记得每次出任务返回的时候,小帅说的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几个月前,离开部队的姜夏捧着小帅的骨灰盒爬上这坐大山时才终于明白他对这里的依恋。
老天爷鬼斧神工,长寿山风景秀丽,比得上国内任何一个以景色著称的旅游景点,还多了几分原始的神秘感。
小帅的家在山脚下的村子里。
清晨,村子里走出一个背着弓箭和刀叉的年轻人,身边跟着一只半人高的猎犬。
此人个字不高,大概只有一米七,精干的小平头,白面无须,穿着一身牛仔服饰,完全不符合人们印象中的猎户形象。
上山没有路,有路的地方是打不到猎物的。
猎犬在前,年轻人跟在后面顺势而行,一看就是轻车熟路,这山不知道上了多少次。
忽然那猎犬呜呜了两声,停住不再动。
年轻人仔细向前看去,大买卖!几十米外,隐约看到一只黑色野猪,而且个头不小,估计有两百多斤。
大买卖风险也大,野猪是个不可预料的东西,发起疯来比群狼还可怕。年轻人不敢大意,也不敢迟疑,轻轻拍了一下前面的猎犬,手往左边指了一下。
一人一犬分别向左右两个方向迅速包抄过去。
密林中,野猪发现了猎犬,一猪一犬怒目相视。
年轻人站定于一块较为平整的山石上,搭箭拉弓,那张拓木弓有一米多长,竭尽全力拉满。
箭矢呼啸而出,正中野猪后臀。
被刺痛的野猪发现了身后的威胁,疯了般掉头扑过来。大概是因为太过疼痛,边跑边跳,嚎叫声很瘆人。
年轻人迅速爬上身后的树干,转瞬就坐到了树干上,射出了第二箭。
这一箭正中脖颈。
野猪在地上翻滚,发出痛苦的呜呜声。
第三箭,射在肚子上,过了几分钟,野猪停止了挣扎,彻底没有了气息。
猎犬欢快的围着野猪跳跃,仿佛在庆祝胜利。
的确,刚出门就有大收获,今天这山上的值。
年轻人从树上跳下来,手伸到身后的竹篓,摸出一块干肉扔给猎犬。
一个上午,收获颇丰,除了野猪,还打了几只野兔和一只山鸡。年轻人背着除野猪外的猎物,吹着口哨晃晃悠悠的下山去,准备吃了午饭,再带人去山上把野猪弄下来。
走到村口,一个高大的身影正站在土路中央,背着光,看不太清楚来人的脸。
“赣西白豹郭奉之,这个身手用在打猎上,岂不是可惜了?”
年轻人将猎物扔在地上,“是你?姜夏?”
姜夏点点头,轻声道:“上次你对我说想去大城市闯荡一下,还算数吗?”
“当然算!”
“上次没有带你走,是因为我自己心灰意冷,也不知回乡后可以做点什么,现在让你跟着我,你愿意吗?”
“愿意,你是小帅哥的战友,还替他报了仇,就是我一辈子的恩人。”
姜夏放下心来,轻声道:“回家去看看叔叔婶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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