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卖金首饰(1 / 1)
凌峰准备把金首饰卖给一个叔叔,这个人也是孤儿院长大的,和凌峰同一个孤儿院。
他在临海市静庵区的一个珠宝古玩店当经理,给凌峰出的价格比较高,所以前世十几年凌峰都是在他那出货。
从宝山区出发,骑了半小时不到,就到了静安区,凌峰的目的地,凌峰的叔叔叫凌国荣。
“欢迎光临”
“谢谢,荣叔在吗?”
“小峰,有两个月不见了,你又变壮了,走,到包间里面喝茶”荣叔说到,他今年五十岁,有点发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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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小子运气不错啊,总共三百克黄金,现在金价是两百二十五一克,按两百一克收,总共六万。”
大洋现在不值钱,所以凌峰留在了家里。
“嘿嘿,是工地里大家一起发现的,我跟着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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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完黄金以后,凌峰又去了记忆中的伽定郊区城中村查探另一处藏宝地,静庵区到伽定又骑了一个小时摩托车。
记得那户人家的房子是民国时期的院落,院子里有一口水井。
水井边上还有一颗枯死的枇杷树,当时老房东做不了体力活。
所以花了两百块,找了两个人,准备把枯死的枇杷树连根挖了,然后种桃树。
当时房东找的两个工人刚好和凌峰同一个工队干活,并且几人约了晚上喝酒。
所以虽然房东就招了两个人,价格两百元,但是一起去帮忙的还有四个人,大家就想一起忙完然后去喝酒。
然后准备挖掉树根的时候,在树根旁的土里挖出一个酒坛子。
当时才挖了一米不到,大家以为是像女儿红一样埋在土里的酒。
连在一旁看着干活的房东也好奇,说可能是房子的原主人埋的。
他这房子是后来买的,最后大家好奇的打开了酒坛子的封口,想看看里面还有没有酒。
结果封口打开以后,里面确是半坛子大洋,还有一根金条混在大洋里面。
大洋不知道有多少,金条倒是记得清楚,五根金条,当时房东在,其中一个公友说这地底的东西属于国家。
另外一个说见者有份,大家一起卖了,每人平分,包括房东也一样。
因为房东说了,这房子是他买的,地里的东西不是他埋的。
最后房东认亏,大家一起卖了金条,总共三十五万,加上房东总共七个人,每个人分了五万。
“当时的金价比现在贵,五根金条一千五百克,卖了三十五万,现在荣叔收两百一克,也可以卖三十万。”
凌峰一边想着一边骑摩托车来到了记忆中的那个民国院子。
这个院子的大门原来应该是木门,不过现在已经改成了不锈钢防盗门。
通过关着的防盗门往里面看,院子里的枇杷树和院墙之间搭着一根竹竿,竹竿上还晾着衣服,明显有人住。
凌峰没办法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挖出藏宝,现在就看怎么减小成本的情况下,让他们搬出去几天。
凌峰准备还是用影视剧组租用拍摄场地的借口租房。
给他们一点钱,让他们搬出去几天,拍摄好以后再搬回来就行(挖好藏宝后),不会破坏他们家里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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