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我的男人(1 / 2)
“今天辛苦了,谢谢你们,再见。”
“别这么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那么,潘太太,我们走了,再见。”站在门外的两名中年妇女很是客气地躬身道别。
“再见。”再说了一次再见之卮,她将大门关上。
童瑶,二十八岁,一个婚史已有十年的家庭主妇。
“唉!”关上门,懒洋洋地转身看看被打扫得亮晶晶的屋子,脸上有着说不出的疲惫,好像刚才花三小时打扫的人是她似的。
叹息完,拖着脚步幔看看地走过客厅,往主卧房走去一目标是更衣室。那边有刚刚进洗回来的衣服,得好好归类整理一下呢。
这是一同很有现代设计感的公寓,屋龄才五年,室内实际坪数有五十坪,于家四日人来住非常的绰绰有余。更别说它座落于首都市中心的新兴地段,说是寸土寸金也不为过,有人奋斗了一辈子也没办法在这里买一同厕所大小的房子,而她却能居住在此,可见是个命好运气也好的女人。
所以说她是过着身在福中不知福的贵妇生活也不为过。表面上,她的日子确实宽裕又清闹。她不缺钱花,不缺大把时间打发,住在市中心的高级地段,这屋子勉勉强强说是豪宅也是可以。要不是她与丈夫都不喜欢家中有外人,甚至也可以请全天候的台佣在家里帮佣,打理一切的家事,而不用每星期让家务公司派人来大扫除一次。
结婚十年,有两个男孩子,一个七岁,一个四岁。丈夫打定主意不再要孩子,于是双方协议了都去结扎,一劳承逸。
跟职业为律师的人结婚就是这样,他们对于权益攸关的部分,斤斤计较到不可思议的龟毛地步。
他们从来不梦幻,不信口头上的山盟海誓,不信传说中的天长地久。积极的行动,自纸黑宇的证明,才是最有力的保障。
也就是说,就算他们不会白头到老,分开了,各自有第二春了,也不会有别的孩子来侵犯到现在这两个孩子的权益。当然,更可以说,就算他们没有离婚,偷偷地自轨了,也不怕留下太糟糕的后遗症一当然,性病这东西也是很吓人的,但比起闹出人命来说,还是婚外生子这事儿更令人无法接受一点。
她的丈夫是个周到的男人。当然,他不是一出生就这样周到,随着年龄的成长和阅历的丰富,他坚毅不拔地朝着周到细致的路上强行而去,务求人生无死角。与其说他是个有着完美主义的人,还不如说他是个龟毛到极至的男人。
对任何人而言,她的丈夫,正如他想获得的评价那样,是个完美优雅而成功的男人。他从小就优秀,又田为长得端正俊逸,一直都是女孩子想像中白马王子应该长成的样子,再加上有点自恋使然,一直不觉得什么女孩子可以跟他比肩而立,所以不轻易跟女孩子纠缠,于是被传成是个洁身自好、尊重女士的绅士。
瞧,一个有着聪明脑袋、漂亮面孔,再加上愿意努力刻苦上进的男人,他的人生怎能不一帆风顺爬得比别人还高,站得比别人还高,几乎是理所当然的了。
太出色的男人,会使得站在他身边的女人黯然失色。
不幸的,她正是他身边那个失色的角色。同时,也是他人生中最不完美的一笔,至今令他耿耿于怀,恐日,也将会耿耿于怀直到他寿终正寝的那一天。这是他人生中最不可原谅的错误。
这样的一个错误,便轻易葬送掉了他的爱情与婚姻。
于是那些关于青春年华里应该体会到的激情与甜蜜,都成了他人生中来不及憧憬就失落掉的奢侈事物。
她想,他应该是有点恨着她的吧。
他一直是个合格的丈夫,甚至在别人眼中再完美不过,简直是女人梦寐以求渴望嫁的男人。
有前途、能力强、长相佳,又工作体面,再加上还算优渥的家世,比起嫁进规矩多到压死人的豪门,还不如嫁这种优质男人,生活多么无忧啊!
虽然对她谈不上多么有情意,但至少他是认命于自己已婚身分的,只要人生没有太大意外的话,他不会主动去做出破坏这场婚姻的事一即使这婚姻让他味同嚼蜡。
大概婚姻的本质就是如此吧?别说他们这样的老夫老妻了,就算是那些在婚前爰得死去活来,然后以婚姻为证的男女,激情个三两年,又还能剩下多少梦幻和力气去维持婚姻里惊喜。
童瑶才二十八岁,不曾出社会工作过,是个家庭主妇,更可说是个宅女。她活得有点封闭,心态已然苍老,觉得自己像个八十二岁的阿婆,不然怎么已经如此习惯于叹气?
在她少数几次盛装陪丈夫出席宴会的场合,她被介绍为潘太太,然后一脸欣然地接收各方女性同胞妒忌的眼刀,每一声“潘太太”都叫得酸熘熘。其实更切实的称呼应该是“潘雅湛的管家了”一这是她目前对自己的认知与结论。
当然,如果他们不是还固定每个月有几天做做床上运动的话,她差不多就真的要以为自己成了管家了。
激情是随着婚姻的年份在递减的,不管这个男人有多么年轻、多么精力旺盛。
乏味……这是她目前对床上运动的评语,相信也是他的感想。
一边呆呆想着杂七杂八的事,一边整理衣物,动作虽然慢得像蜗牛,但终究还是收抬完毕了。一天二十四小时,她总是有太宽裕的时间去耗着,却没有太多的事可做,于是整个人也愈来愈懒了。
她站在更衣室的全身镜前看着自己,一张清水无脂粉属于居家宅女的脸,还算有几分丽色,却因疏于妆扮而平澹无奇。幸好肤质一向不错,也舍得拿潘雅湛赚来的钞票去美容院挥霍,从头到脚地保养着,总算还不致于落了个人老珠黄的憔悴模样。
她当然知道自己打扮起来是很人模人样的,就是因为带得出去,所以但凡有必要携伴的场合,潘雅湛才会愿意带她同去。但她同时得承认,自己这样的姿色,比起潘雅湛的“天生丽质”,还是败了。不说容貌了,光是他身上散发的那种神采奕奕、气宇轩昂的气质,就是她远远不及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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