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情义有别(1 / 2)
风不破的突然发作让轩辕承烈很是有些莫名其妙,毕竟是亲近之人,稍稍想过之后,便就释然了。
风不破的妻子儿女都死在斡图达鲁人的手中,军中多年结交下的生死亲近和友好,也多在一场场糜烂的战事中,被那些凶人伤损了性命,哪怕侥幸活下来,也或者是残缺了躯体,或者是被掳去北地做了奴隶。
至于他本人,在与斡人接连的搏杀中,不但毁了半张脸,在身上留下大大小小十几处伤疤,更重要的是,还损伤了他的精囊,丢了一只男人生育的宝贝。
没了儿女,特别是没了儿子,又被伤了生养的根据,仅是这个结果,这在看重苗裔根脉的汉家人看来,就是断子绝孙的仇怨,难以解开。
况且,这份伤害还涉及到了脸面。
即便是最低贱的青楼中人,那些靠着皮肉活命的,也有一份不容诟病的痛脚不肯让人触碰,更何况风不破这种为人处世总是义字当先的耿直汉子。
如此,身心俱损之下,身后又有妻子儿女以及无数友好亲近的性命,垒叠起来,说风不破与斡图达鲁人有着不共戴天之仇也不为过。
斡图达鲁人是发迹于北方的渔猎民族,不乏兽皮,寻常的斡族人,可以用狼皮做衣服,做护腿,做铺盖,甚至可以做靴子,只是,却不可以做帽子。
按照斡图达鲁人的规矩,狼皮帽子非勇士和部族中的大小头领不可冠带。
而自己,偏偏带回了一顶斡图达鲁人的狼皮帽子。
在风不破看来,自己一个少年,无论如何是不可能抵得过成年的斡族壮汉的,更遑论是有着勇士名头的那些,当然,更不可能是斡图达鲁各个部族的大小头领,那些身边都是有护卫随行的,即便是轩辕承烈杀得了,也取不回他们的帽子。
“风叔,你可是觉得投了斡图达鲁人,卖了好处给那些杂碎,得了这顶狼皮帽子,还有诸多的猎获作为赏赐,适才我说的与小馋虫一起,搏杀了那头老狼,都是在圆着这个谎话……”
没想到,在风叔的眼中,自己竟成了没有节操的汉家败类,轩辕承烈不由一阵气苦。
五六年中朝夕相对,自己是怎样的性情风叔该是清楚的,他轩辕承烈何曾有过见利忘义的一点须苗,过去未曾如此,怎么就会在这不足旬日的时间里自甘堕落了呢。
怎么可能。
山中经历的惊险和辛苦积累出了的郁闷,被喝问触发了,膨胀起来,慢慢占据了整个胸腔,思谋中,愈发觉得委屈,不觉语词犀利起来,直指风不破的心中所惑。
“你一向言语金贵,还口拙的紧,因何今日就变得伶俐,若不是这几日处心积虑,一直在谋算着这套说辞,如何会有这般的表现……”
风不破却未察觉一般,不为所动,眉头紧锁,眼神凌厉,很有些在下一息便就暴起的模样,又抛出了一段疑问。
“我……”
自己素来寡言的弱处,此际竟成了风不破心中的一个佐证,正想赌气不再言语,眼睛转向茗娘,欲要求了她的帮助。
不料,茗娘也换了面色,对向自己的脸上,一脸的严正,丝毫没有因为风不破的喝问生出不豫的颜色。
轩辕承烈知道,眼前的两个亲近因为狼皮帽子的缘故,对他这几近旬日的经历生出了疑虑,不仔细说清,自己固然逃不过这两男女的审问,若是有了疏漏,说不得还会受了无妄之罚。
好在,自家真就没有做了背祖叛国那种丑事,发现何大玉的过程并没有什么危险,之前之后也没有什么丢面子的举动,倒是没有需要隐瞒的地方。
“这些都是我从一个斡图达鲁军死人身上取来的,那人叫何大玉,以前是威勇军第二将前营中翼左锋前队的队正,后来不知道因何投了斡狗子,死时身上的名牌书写的是忠信左军第一万骑金雕长……”
“你说那人叫何大玉……”
风不破眉头紧皱,望向了轩辕承烈,
“风叔你认识他么……”
“少来问我,先回答我的问话,你想清楚了,有一句谎话,我便打折你一条腿,今日里,即便是你茗娘在,也拦挡不住……”
“你凶我做甚,我又没有做过亏心事情……”
闷声闷气,在语气中尽数展露了自己的冤屈,轩辕承烈将发现何大玉尸身的前后经过原原本本说了,又从背篓的包裹中取出了那块铜制军牌,以验证自己所言不虚。
尽管军牌是军中将佐证明自己身份的凭证,一人一件,不会离开身侧须臾,足够证明,但是风不破还是仔仔细细的询问了轩辕承烈发现何大玉尸首的前后经过。
不但是时间、地点、身材样貌、死时姿态这类寻常的问题,包括周围的环境、身上的伤处位置、杀伤何大玉的军械种类的判断等等,事无巨细,也都问的仔细,也幸亏轩辕承烈被他磨练久了,胆量不仅远胜同龄,甚至比寻常的成年壮汉也粗大许多,对事物观察也是精细,方才一处处的解说明白。
一场盘问几近半个时辰,风不破方才松缓了面容,转向了茗娘,
“小烈儿说的该都是实话,前后间的关节也能吻合,特别是那个何大玉,这个名字我从没与他言讲过,却能说的出来,该做不得假……”
“你这边可有什么疑问之处……”
“我一个妇道人家,哪里有什么见识,我只想问一句,那个何大玉身上,除了你带回的这些,可还有其他的器物财货……”
“有的,财货不少,一枚金锭,断不出重量,该是在五两以上十两以下,两枚刻有平州官造十两字样的银锭,还有三块小些的散碎银子……”
“另外还有五六颗黄豆大小的珍珠,一根金钗,两根银钗……”
“因为我觉得那何大玉虽然曾经投了斡狗,做了斡人的奴才,但总算还是重情之人,有可取之处,埋的时候便就将那些财货一并埋了……”
“至于眼前的这些,既污了他的名声,又都是斡狗子的器物,不取白不取……”
知道风不破和茗娘都不是贪财之人,不会因为自己埋了何大玉的财货生出不快,轩辕承烈回答得倒是轻松愉快。
“一个背弃祖宗的东西,还有什么名声可言……”
冷不防,风不破插入了话头,
“不过,小烈儿你这番处置勉强算是妥当,那种腌臜货色的财货,用了也是无端脏了手脚,污了自家的名头……”
“若是那时,你将这些狼皮帽子、狼皮护腿一类的,一并都撇了,才是最好的计较……”
“在战阵中斩杀过敌手之后,你自己可没少搜检过他们的财货……”
洗脱了两个亲近的误会,轩辕承烈心情大好,也就慢慢恢复到了旧日里与一对男女一起时的心性。
随手捡拾了死人的物品,又没有取尽他的财货,而且自己还将之埋了,使其有了魂归之所,在他看来,自己做的几近完美,无论如何,他的风叔都不该小题大做般的如此郑重。
怨着,随口便戳向风不破的痛脚,
“宁州装死那次,你用肩上的一枪,换了两个斡狗子追兵性命以后,不也是从他们身上搜刮了十几两银子,连那两个的战马也被卖了,在伤兵营中过了一个肥年么,好像那次,你自己便吃了一整只的猪后肘……”
“何况这狼皮帽子、护腿,都是风叔你和茗娘用得着的物件,扔了,只会在山野里朽烂,白白浪费了一份好材料,更何况,埋进坟墓中,若是那何家婶婶泉下有知,见到了,还不是会埋怨何大玉背叛家国那段丑行,让他们在阴间吵闹起来,得不到安稳……”
“泉下有无知觉你我不得而知,能否吵闹更不是咱们该想的事情,即便是吵闹,那也是人家夫妻间的事情,你能管得了那许多……”
“但是拿了那两个追兵的财货,我却是理所应当,终究,那是我在战阵中靠搏杀得来的斩获……”
对着轩辕承烈的怨艾,一如以往教授武艺军略时一般,风不破耐着性子解释道,
“正如农人收获庄稼,商贾享受商利,都是用辛劳换来的,自然用得心安理得……”
“可你这不同……”
“你们读书人不是讲究不吃要的饭,不喝偷来的水么……”
“那叫君子不食嗟来之食,不饮盗泉之水,这也……”
发现了风不破的错处,轩辕承烈比猎获了银狐还要高兴,只比得了小馋虫稍稍弱些,当即抢言驳道,可惜,一点得意还没爬满整张面孔,一句话还没说得完整,不懂二字尚未吐出,脑袋上就被茗娘敲了一记,
“也仅是诗书比你风叔多读了几日,便就张扬起来,有本事,去给姨娘考个秀才举人回来瞧瞧……”
“不过你风叔说的当真是个道理,何大玉身上的物件,不管是因何而得,毕竟都不是战阵中的缴获……”
“今日里捡拾到了财货,得了便宜,明日里自然会生出不劳而获的心思,捡拾不到,便就去偷,偷不到,便就抢……”
原来根脚在这里。
茗娘十四年含辛茹苦,抚养着自己这个没有血缘的陌生一点点长大,支撑她的,除却信义二字,再无其他。
风叔也是如此,且不说以往二十多年为国征战,立有许多功劳,仅是四年前,他一条扁担擒了两个斡图达鲁探子,在绿安立下好大名头之后,却拒绝了城中富户的邀约,依旧守护在自己家中,仍然是信义在做着注脚。
这两个将信义二字铭刻到骨子里的人,是在怕自己被一点点小利养出了贪婪心,一点点忘却做人的根本,忘却义理的存在,最终做了奸恶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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