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2 / 2)
“消息来源者呢?”多南问,提醒他查。
“菁华院,昨晚听说自尽于囹圄。”
哦。
更是蹊跷了。
“哪个部落竟干出了屠城这等凶狠之事,我都怀疑是不是跟最近商贸路上劫匪变多有关联,不知会否有人雇佣了外兵干出了这等事,我得去查查。”今日来,已不止一团商人被抢匪所祸。“哎,真是一天天的都不让人消停。”
多南转了转自己手中的扇子,“不过话说回来,老天真眷顾那林姑娘,看那天那姑娘的样子像也遭了不少的罪,赤脚走沙漠,不知道恢复了没有。”
干嘛突然关心起林姑娘。
夏巴斯白眼翻上了天。
还想找她算算冒充楞严去勾栏帮姑娘赎身的事情呢!
“别说她了,别说她了。我跟你们说说这次赛马会的事情吧。”
看穿了小姑娘的心思,多南也没多说什么,坐在椅子上,依旧坐没坐相,七倒八歪,拄着腮帮子,看夏巴斯将赛马的事情说的绘声绘色。
表面说着不谈了,夏巴斯心里依旧惦记着。
在楞严处用完了膳,她骑着马又到了林府。
府内,林父正开心地说着自家女儿恢复正常一事,原本就担心小儿子林纶贪乐不喜从商,本就不寄予厚望。现见林莞恢复精气神了,心里头高兴,一早地就摆上了各种瓜果点心。
并打算好好跟林莞盘盘在佛国以来的生意。
可话还没有开头,外边小厮便急急来报。
“外头什么事这么吵闹?”林父问,皱了皱眉头,隐隐觉得这传来的吵闹刺耳。
“官府的人。”
“官府?有什么事?”
“说是丢了一个奴隶,来寻。”
“到我这寻?奴隶?”林父莫名,“是否不讲理?”
“他们硬要进来。”
来人还没报,便听见爽脆的几声鞭子响声,那娇气胜人,头上带着串珠头饰的明艳女子已经进了来,脖子上挂着的佛珠才荡落在胸前。
“林老爷,我来寻一丢了的奴隶。秉公办事,这门口的人可真不会听人话,竟然还不让进。若是走丢了,这责任都不知道该放谁身上。”
林堂拧眼一看,是上次来府叫走女儿的夏巴斯,皇族后裔,不好惹。
这次不知道又搞了什么名堂,说丢了奴隶,寻到他家里来。
知道她是多南和楞严的青梅竹马,又是本地养马大户,忍了忍,并没有大作,对这娇气顶天的女子印象不太好。
“恐怕不方便。”林堂暗了暗神色,他也不是好惹的,林府是随便谁想闯就能闯的吗。“来人,将这私闯宅邸的,轰出去!”
“你!”夏巴斯气急。
“爹,没事。我来跟她说就好。”林菀从看着这又闯入府里的人,知道她心里的打算,让下人都退下,不急不缓。
“上次的事情我们也算是被你坑骗了一回,夏巴斯姑娘,你心里有什么不痛快便说吧。不用找各种名目。”林莞说。
“倒是个爽快人。”夏巴斯见周围人都清走了,便走到她面前,小声问。
“我就想问问,昨天你去赎了哪个奴隶,可你们府见了我来便大门要关,摆明了不欢迎我,那我偏得知道。”夏巴斯问,隐约想知道是什么人那么重要,或许跟楞严去那被屠杀的部落有关系,一般的逃僧可都不往那危险勾当地方去,黑吃黑容易死得更快。
看着她,林菀舒展了笑。
面前的人,问话丝毫不掩饰,直来直往。
“你是为这件事而来?”
“对。”见对方不肯说,夏巴斯说道,“光是你穿着越级的衣服去勾栏,这件事情都够你进菁华院的了,拿着楞严的名声开玩笑,还不够我秉公办事吗。”
菁华院那地方,听着名字,再次地感受到了寒冷。
“是姑娘想知道,还是楞严尊主想知道?。秉公办事是拿着尊主的旨意来的,还是凭着自己想要作弄我而来的?秉的是哪份公?”林菀说,知道夏巴斯顶多也是个纸糊的老虎罢了。
“我。”夏巴斯一下子语塞,想不到这哑女竟然也伶牙俐齿的。
她完全像变了个人,没有以往不理世事的态度闭门只关心自己的宝贝字画。
今天早上吃了两个憋气,什么也没捞着。
余眼见到了林莞若隐若现的裙下,想起多南的话,倒也是自己害了她赤脚走了一天的沙漠,自己是理亏的。
下了课堂的林纶这时候进了来,一路听到了下人说家里闯来了一人,便回了自己的房间拿了武器,见到夏巴斯便张起了鸟弓,对着她就三三两两地弹了石块,丝毫不畏惧。
“坏蛋,又在欺负我姐姐,这次我不会让你们得逞了。”不知道是不是林莞上次失踪了一天,吓着他了,男子汉终于鼓起了勇气。
“呀......”
对着小孩子,夏巴斯的鞭子是下不去手的,抓了抓尾鞭,塞进了自己的腰内,“我自己查去,不就是个勾栏所,奴籍都在册,我还查不到吗!”
夏巴斯见自己讨了没趣,觉得没了意思,悻悻地回了楞严的府邸。
多南听了她吃了闭门羹,捂着肚子笑,“难得有人能让你吃瘪,真是笑死我。楞严,你说,什么读经向世人展示那姑娘的医治结果就算了,倒不如让夏巴斯上上场,跟着那林姑娘吵一架给大家看看吧。”
那场面必然让人难忘。
楞严看了笑到眼泪水都出来的人,嘴边清浅一笑。
夏巴斯没捂着多南这个大嘴巴子,见他一转头就将她去找林莞的事情告诉了楞严,还嘲笑了她。
脸越是涨的红火,又想不出什么可以找回面子的话,“哼,兴许她都不愿意呢,抱着画轴哭给你看都未必。到时候世人就看着哭哭啼啼的女子,在那佛坛上吧。”
多南止了止笑,摆摆手,“不会不会,前的我都跟她说好了。她一口便应承了。”
“读经?她答应了?”
“嗯。”
“但她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你怎么看似那么担心呢?”
“我担心什么呀,笑话,我天不怕地不怕的。”
用折扇遮蔽了,一只手指向了楞严,多南如明镜似的,见她紧张了所有靠近楞严的异性。
夏巴斯脸更如炭火一样,火红得如红日,拍下了他扇子下的手,说道,“小心我拔你舌头。“
多南转头喊楞严,这下身手不够矫捷,一下子被夏巴斯治的死死的。
还是楞严走了过来,才解救下了差点被捂死过去的多南。
他随手拿了两本经书,一人一本。
夏巴斯和多南才安静了下来,“不了不了。”
要是接了,明天就得来背读起来,舌头都捋不直的经书了。两人闹腾,唯一就怕楞严认真,所以都恨不得他多些烟火气息为好。
“不说便罢。”
眼看着院外的天色已黑,三个人说说笑笑,一天竟然也就这么过去了。“我还不想知道呢,她答应了便好,回家了,不跟你们贫了。”
说完还瞪了多南一眼,又不忘礼仪地退去。
“我同你一道走。”多南见天色也深,起身也离开了,急匆匆地追上夏巴斯。
屋内吵吵闹闹的声音终于落下,难得一日的休息就这么过去了,楞严看了看这不大不小的家,尽管空荡,但是确实比满屋奴仆、错综复杂的血缘关系简单平淡的多。
下人问,“尊主,天黑了,需掌灯吗?”
“不必了,且下去歇息吧。”连日的惊心,这日竟然觉得困乏异常,天下了黑,入了礼佛室如往常做了课,便歇息了。
许是因为白日谈了荤淫,对佛的虔诚不足,那夜梦到的皆是那日残败部落里的场景,人吃了人,饮了人的血,扒开了动物的皮,满嘴的血腥。梦里的他觉得那猩红如甘露,一点一滴都想饮入,甚至还想要更多。
一夜辗转,醒来时,天已大白。
披散着半发,这是出了戒修以来,第一次睡得大汗淋漓。仆人皆未起,一身白衣赤脚落地,冷水扑散了惊心的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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