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觉(1)(2 / 2)
所谓发毛爪齿,皮肉筋骨,髓脑垢色,皆归于地;唾涕脓血,津液涎沫,痰泪精气,大小便利,皆归于水;暖气归火,动转归风。
四大各离,今者妄身,当在何处?
即知此身,毕竟无体,和合为相,实同幻化。
四缘假合,妄有六根,六根四大,中外合成,妄有缘气,于中积聚,似有缘相,假名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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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常有这样的观念:我现在的身体是由地、水、火、风四种自然元素缘合而成。
所谓头发、毛、爪、齿,皮、肉、筋、骨,髓脑,以及身体上的污垢,都属于地元素;唾液、鼻涕、脓、血,津液、涎末,痰、泪、精气,大小便等,都属于水元素;我的生命中含有的温暖燥热之气,属于火元素;我的生命之所以能够延续是因为有呼吸的作用,它属于风元素。
假使抛却这四大元素,那我这个自以为是实体,实际却不过是由四大元素和合而成的虚妄之身,究竟又存在于何处?
因此即可知道身体终究是没有实体的,它只是地、水、火、风四大元素互相缘和而合成的相状,实际是一种幻化的相状。
地、水、火、风四大元素互相缘和而产生的身体,又有了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和地、水、火、风四大元素,一个为内,一个为外,内外合成,组成了称之为‘身’的东西。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各种习气,在其中积聚,好像有思虑的相状出现,于是就有了假名为‘心’的这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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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昨梦故,当知生死及与涅槃,无起无灭,无来无去。
其所证者,无得无失,无取无舍。
其能证者,无作无止,无任无灭。
于此证中,无能无所,毕竟无证,亦无证者。一切法性平等不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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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一切就好像昨日的梦一样,就应当知道:生死以及涅槃没有生起没有灭陨,也没有来去。
所证悟的圆觉之境,既没有得到什么也没有失去什么,既没取得什么也没舍弃什么。
那些能够证悟的人,没有作为什么也没有止息什么,没有随顺什么也没有灭除什么。
在这种修证中,没有能证之人也没有所证之法,终究没有什么修证,也没有进行修证的人。这是因为一切的法性都是平等、永远不坏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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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众生从无始际,由有种种恩爱贪欲,故有轮回。
若诸世界一切种性,卵生、胎生、湿生、化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
当知轮回,爱为根本。由有诸欲助发爱性,是故能令生死相续。
欲因爱生,命因欲有。众生爱命,还依欲本。爱欲为因,爱命为果。
是故众生欲脱生死,免诸轮回,先断贪欲,及除爱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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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众生从久远的过去以来,因为有种种恩爱贪欲,所以有生死轮回。
世界的一切种性的众生,不论卵生、胎生、湿生、化生,都是因为淫欲而有性命。
由此当知,生死轮回是以贪爱为其根本。由于有诸种欲求,更助长生发贪爱之性,由此就能令生死相续。
贪欲因爱念而生,生命因淫欲而有,众生贪爱生命,还是以欲求为根本。贪爱欲求为因,贪爱生命为果。
因此众生如要脱逃生死,免于轮回,就应当先断除贪欲和对爱欲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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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照有觉,俱名障碍,是故菩萨常觉不住,照与照者,同时寂灭。
譬如有人自断其首,首已断故,无能断者。则以碍心自灭诸碍,碍已断灭,无灭碍者。
修多罗教,如标月指,若复见月,了知所标毕竟非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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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观照和觉知都称为障碍,所以菩萨常洞察万物而不执着于心,所照之碍与能照之觉同时寂灭。
比如有人砍了自己的头,头已经断了,这人之性命已经于此世不存了,自然也就没有砍断头的人了。如此以断灭障碍的心去断灭所有障碍,障碍已经断灭,那么也就没有断灭障碍的心了。
佛的经教如同指示月亮的手指,如果看见了月亮,就知道指示月亮的手指毕竟不是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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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指月之比喻,后面禅宗有一本书叫《指月录》,很有趣,有很多禅机在。
当然,这种禅机可不是网上的那种鸡汤文案啥的,是正经的一些公案,有很多偈诗在,需要领悟其机锋之所在。
以及此菩萨常觉不住,与其相关者,《金刚经》里也有句著名的话——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有兴趣更进一步者,可自己去看,还是挺能带给人思考的。
或者,收藏本书即可,后面我等我时间充裕些了,也会继续拿一些经典和偈诗来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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