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苦修(1 / 2)
春宵苦短,一夜梅开数度,张五哥觉得洞房花烛比挖个地窖都累,饶是现在体魄雄健,也是有些腰酸。
玫本是个英姿飒爽的女猎手,如今脸上红晕未褪,也有了几分小女儿姿态,服侍张五哥穿上白熊皮衣冠,说道:“五哥,以后我就是你的人,生也好,死也好,我都跟着你!你要是心里不高兴,只管打我骂我,千万别委屈了自己。”
张五哥一个大钱没花,白得了一个老婆,虽说长得有些像外国人,可这性情是没得说的,对自己百依百顺。听了玫的话,顿时心里热乎乎的,拉着玫的手说道:“玫,你很好,能娶你做老婆,我心里真快活。眼下委屈你了,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不过你放心,我不懒,又有的是力气,以后我好好劳动,一定让你过上好日子。”
野蛮人男子性情粗鲁,对老婆非打即骂。玫没有想到张五哥能说出这样温存的话,心里大受感动,咬了咬牙,说道:“五哥,我有件事情瞒了你,其实是我的姐姐娜日在酒里下了迷药,你才会受重伤昏迷,后来她还到森林里追杀过你,不过被图腾之火给吓跑了。娜日是你的仇人,现在也就是我的仇人,如果你要回部落报仇,我一定帮你,绝不会心软。只是求你一件事,能不能饶了爷爷八马,不要杀他,把他关起来,他也就不能妨碍你了。”
张五哥这才知道,原来那天在坟前看到的尿裤子女人就是自己的大姨子,看来这个大姨子还挺歹毒。不过这一切的纠葛其实和他无关,他也不想知道大姨子为什么要给他下毒。说到底,他在某种程度上,还得感谢大姨子娜日,要不然他张五哥也不可能娶到玫。不过玫能立场坚定的站在张五哥这一边,不惜和家族决裂,这个决定很让张五哥感动,这样的好女人打着灯笼也难寻,自己怎么会让她难做?
“玫,过去的事情就算了,现在的我和过去的我一刀两断,只要咱俩以后和和美美的,其它都不算什么,我也没想过报复。”
“五哥,你真是全世界最好的人。”玫眼圈一红,扑在张五哥的怀中,激动得哭了起来。
张五哥抚着玫的栗色长发,爱怜地说道:“咱们两个以后谁也不欺负谁,共同进步。”
过了一会儿,玫解下腰间的骨匕,说道:“五哥,这个给你,这把骨匕是我亲手打磨的,以后谁要是害你,你就这把骨匕杀死他!”
张五哥接过匕首,用手指试了试锋刃,说道:“玫,我一直想问你,骨匕是用什么兽骨做的,怎么这样的坚硬锋利?”
玫说道:“荒原上的沼泽里,经常会挖出特别巨大的兽骨,比房子还要大,老人们都说那是龙的骨头,我们野蛮人就是用龙骨打磨刀剑匕首。”
张五哥点了点头,说道:“说不定以前荒原上有许多龙,就是不知道被谁一下子都给杀死了?”又将骨匕还给玫,说道:“这把骨匕还是放在你那里,以后你给我刮胡子,我自己不太会刮。”
玫歉意的说道:“我也刮不好,前几天还把你给划伤了,你不厌弃就好。”说罢,
(本章未完,请翻页)
看了看张五哥,发现脖子处的伤口已经完全消失不见,而且一点看不出伤痕,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说道:“咦,你的伤口这么快就好了?”
张五哥融合了图腾之火后,身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不但力气变得越来越大,而且自愈能力也是强的一塌糊涂。只是张五哥不愿意伤害无辜,没有肆意吞噬灵魂,否则图腾之火得到足够的能量,不但会壮大自身,也会反哺张五哥的肉身,就算四肢被砍掉了,也会重新生长出来。至于小小的一道划伤,其实当天就已经长好了,只是张五哥和玫当时没有注意到而已。
如果张五哥具有内视的能力,就会发现自己的骨骼已经不似人类,呈现一种黄玉的颜色,比所谓的龙骨还坚硬万倍。骨骼上面覆盖的筋肉好像条条钢丝拧在一处,即无比坚韧又蕴含着莫名大力。
张五哥和玫正浓情蜜意的聊着时,达姆扛着一只钉耙走了进来,说道:“先知大人,我求温格给我也打造了一把钉耙,你看看怎么样?”
张五哥接在手里,觉得分量轻飘飘的,而且十分粗糙,一看就是温格应付着打造的,根本没花什么心力。
达姆乐呵呵地说道:“先知大人,您发现没有,我的钉耙和你的有一些不一样。”
张五哥不想和达姆聒扰,应付着说道:“达姆,我看都差不多吧,也没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达姆见张五哥被难倒了,倒是有些自得之意,说道:“还是有差别的,你的九齿钉耙是用九头白熊的鲜血淬火的,我的耙子是用一桶熊尿淬火的,温格说用熊尿能辟邪,还能驱蛇,蛇最怕熊尿的味道了,先知大人,你怕不怕蛇?要是害怕的话,不如咱们两个的耙子换上一换。”
张五哥闻听之后,心中哭笑不得,这达姆糊里糊涂的,你的耙子用熊尿淬火,也不早些说明,拿在手里多骚气啊。
达姆这个人有些不识趣,哪壶不开提哪壶,说道:“先知大人,您忘了您还吃过熊瘪呢,熊瘪和熊尿其实差不多,您不会介意吧?”
张五哥无可奈何地说道:“这可差多了,一个是干的,一个是稀的。我说达姆啊,你到底有事没事,要是没事,我这还没吃早饭呢,咱们回聊啊。”
达姆一脸的关心,说道:“原来您还没吃早饭呢?要不要我给您搞些熊瘪?配着熊脑吃。”
张五哥一阵苦笑,被达姆的天真烂漫弄得真是一点脾气也没有。
↑返回顶部↑